股东除名是否需要进行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9:07:00 125 人看过

一、股东除名是否需要进行诉讼

股东除名并不是必须要进行诉讼,可以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如果发生纠纷的话,是可以进行诉讼的。

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纠纷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股东除名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除名制度仅在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况下适用,即当公司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部分出资时,公司股东不得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解除股东资格。

(2)公司在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除名之前,应当确定合理的期限催告股东缴纳或返还出资。

(3)公司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做出决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自己名义进行股东起诉
    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的情形如下: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股东起诉公司有哪些情形在实践中股东起诉公司一般是由于公司滥用权力,侵害股东的合法利益,股东在无奈的情况下才会起诉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2023-07-11
    253人看过
  • 股东继承股权后是否需要进行注册?
    继承股权后成为股东有一个过程。继承人继承股权并享有股东资格的过程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先享有合法继承股份财产属性的权利,再恢复继承股份的表决权、决策权等权利属性。说明成为公司股东,具有股东资格,不仅需要履行出资义务,还需要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可见,在股权继承中,死亡的自然人股东基于股份享有表决权、决策权等股东权利在丧失后恢复前有一个变更登记阶段,继承人在股权变更登记前只享有只具有财产属性的股份,不包括表决权、决策权等权利属性。增资后股东添加是股权转让吗增资后股东添加不是股权转让,增资是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但股权转让后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
    2023-07-03
    421人看过
  • 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是否需要显名股东的同意
    隐名股东要求显名需不需要显名股东的同意在有限责任公司情形下,隐名股东显名应经其他股东确认。有限责任公司在强调资合性的同时更注重的是其人合性。隐名股东的显名,一定程度上是新股东的加入,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此时,不能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成为公司显名股东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如果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但在合理期限内不表示异议的,应视为确认;若隐名股东事实上行使股东权利而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也视为确认。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对投资领域的主体限制性规定、公务员禁止经商的规定等。笔者认为,对于这一条件应当采取适当宽容的态度:如果公司设立之初不允许该主体投资,而事后该主体投资法律、行政法规不再禁止,在具备显名的其他条件,而公司和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反对的情况下,应支持隐名股东的显名诉请。隐名股东基于享有股东权利
    2023-06-12
    189人看过
  • 股权交易:隐名股东能否进行?
    隐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无需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外部股权转让,则应以著名股东的身体进行,这也涉及税收问题。对于名义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者与名义投资者签订合同,同意由实际投资者出资,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投资者为名义股东,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如何办理隐名股东转让股权一般需要通知显名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
    2023-07-16
    419人看过
  • 股东除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股东除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股东除名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司纠纷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
    2023-06-18
    411人看过
  • 能否通过股东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在一定条件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0日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监事会,无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对公司利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程序朋友小聚,其间谈到一个朋友的切身遭遇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此君颇具经营头脑,历经多番起伏后,终于走上创业之路,几年前与几个合作伙伴共同建立公司。创业初期,股东之间尚能精诚合作,然而随着公司的发展,在经营上出现了较大的分歧,对公司重大事务进行表决时经常意见相左,无
    2023-07-04
    287人看过
  • 公司股东权益变更是否需要股东进行签字确认?
    股权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签字。变更股东需要的资料中有股东会议决议或者决定变更的文件,该文件需要参与股东会议的股东签字确定,该决议才成立,所以一般只需要参与会议,并作出决议的股东共同签字。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权益变更的案例分析一、基本案情2002年12月份,A公司与B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命许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及经理。2011年股东会决议免除许某一切职务,由高某代替,许某认为公司股东会决议违法,拒不交出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公司物品,故某农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据某农业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及登记的股东名册,该公司股东为A与B两公司,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判令许某依公司决议内容于2011年8月20日前向某农业公司的新法定代表人高某交付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公司物品。二、案件分析第一,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
    2023-07-04
    345人看过
  • 是否需要股东对章程修订进行批准?
    章程修订不需要股东签字。只要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就可以。章程修改属于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我国法律规定了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章程修订特别决议事项的流程是什么1、首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交由股东大会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4、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
    2023-07-07
    242人看过
  • 股东会是否需要在公司破产时进行?
    申请破产时需要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企业对外投资需要股东会决议吗企业对外投资一般是需要召开股东会的,公司对外投资既可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也可以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回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2023-07-07
    406人看过
  • 隐名股东是否需要通知明显股东转让股权
    1、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时是否需要通知显性股东如果在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则不需要通知显性股东。如果是对外股权转让,应该由知名股东的机构进行,这也涉及税收问题。第二,隐名股东的概念及其形成原因,又称隐名投资者,是指实际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的投资者,但因逃避法律规定或其他原因,未经工商登记和公司内部备案,不具备正式股东资格特征的。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强调的资本紧密结合弱化了其人性,股东所持股份一般可以自由流通,隐名股东纠纷很少发生”,本文所述隐名股东仅适用于有限公司,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隐名股东对应的概念为命名股东,即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所对应的股权以其本人名义登记,作为投资者的股东予以公告。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没有实际出资,但隐名股东的股份以其名义公示;第二种情况虽有实际出资,但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的部分股份。隐名股东存在的基础是隐名投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隐名投资者实际上是投资设立公
    2023-05-31
    363人看过
  • 股东从本企业借款是否需要进行缴税
    股东从本企业借款一般不需要缴税,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作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需要缴税。股东借款给企业投资收益怎么处理股东借款给企业投资的,企业用借款投资收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只负责偿还欠股东的借款和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
    2023-07-26
    433人看过
  • 股东实缴是否需要按照相同金额进行?
    不一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可以看出,公司如何向股东分配利润或者认购新增资本,决定权在股东,由股东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不是必须按照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优先认缴出资。取消实缴出资期限的强制性是否意味着股东实缴出资不存在期限新公司法允许股东(发起人)自行约定实缴出资的期限,但是,这并非代表着股东(发起人)可约定实缴出资的期限为期限。各地方在进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均规定,股东(发起人)在自行约定实缴出资的期限时,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出公司营业期限。另外,由于实际缴纳出资的期限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而公司章程又是向社会公众开放查询的,因此,如果对实缴出资期限约定过长,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资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法律
    2023-07-11
    238人看过
  • 公司股东名册是否需要备案
    1、没有硬性要求,公司法第33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2、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4、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7、请求人民法院
    2023-02-26
    273人看过
  • 公司能授权股东进行诉讼吗
    公司股东是可以提起公司清算诉讼的。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具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且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的,股东可以主动向法院提起清算。此时,股东应有足够证据证明相对方有违反合同义务的客观事实,即怠于履行章程所规定的清算义务。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精神,股东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时或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视解散原因不同,起算日分别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之日、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之日时、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并作出决定之日等等)成立清算组。据此,当事人举证的着力点应是能充分证明自己在法定期限内以口头或行动向另一方股东表示过要求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一、公司被收购前如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被收购前需要进行清算,应当在收购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
    2023-03-12
    412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小公司怎样进行股东除名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31
      股东不存在除名的说法,只能采取购买这位股东的全部股份,以达到他退出股东的目的。股东的股东资格是不能“开除”的,公司章程中可以对一些不负责人的股东进行一些约束。法律规定《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
    •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通知显名股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9
      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就要以显名股东的身体进行,其中还要涉及到税务的问题。
    • 股东可以抽逃股东名义进行解除股东资格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5
      在实践中,出资是决定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没有实际出资,就不能获得股东资格。因此,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一旦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发现有股东抽逃出资的,必然会严厉处置,甚至要求剥夺、解除其股东资格。但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 1、解除股东资格这一严厉的措施,只应用于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即“未出资”和“抽逃全部出资”,如果只是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部分出资的情形的
    • 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是否可以与被告之间进行诉讼和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好、日等国的普遍做法。但是部分人认为:由于原告股东对诉讼标的并无完全的处分权,基于程序公正等原因,公司应对诉讼和解享有异议权,并应设置相应的程序来保障和规范该权利的行使。为了避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功能被弱化,是民诉法中的处分原则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无统一的定论。部分人认为:允许原告股东与被告之间进行诉讼和解,有助于发挥诉讼和解制度及时解决纠纷的功能!该问题存在争议,公司不应享有单独与被告进
    • 公司对隐名股东进行公示能否要求股东解散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5
      1、隐名股东经确认后可以解散公司。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