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是不是小产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09-02 23:25:19 486 人看过

一、棚户区是不是小产权

棚户区经过改造时如果原房屋是所有权那么安置后也是所有权,对此就不属于小产权房,如果原房屋是部分产权,根据产权所有人意愿有可能是全产权或者还是部分产权。

二、购买了小产权房该怎么办?

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因国家不会发放产权证,这将导致以后对购房者一系列不利的后果。应该如何最大程度来维护小产权房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呢?根据不同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采用的措施如下:

1、如果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这是最直接的方法。

2、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

4、如果是在建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之后,则应当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照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

三、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和项目

1、原有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1)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房屋应当按照原房屋面积、用途、结构,拆一还一,就近安置。

(2)选择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应当符合该门面房的市场价值,该市场价值一般由评估,按照市场比较法或者收益法确认,以周围同样位置房屋的均价作为参考。律师提示,如果政府单方选择评估机构评估,该评估结果低于市场价值,是无效的,但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维权。

(3)无论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都应当遵循同房同价的原则,即按照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补偿安置。

2、搬迁费:根据县、区政府针对拆迁项目下发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安置方案》确认,该方案应当合理,向被拆迁人公告并征求被拆迁人意见;

3、过渡费:如选择产权调换,过渡期内被征收人自行临时过渡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逾期未安置,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费;超过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标准根据县、区政府针对此拆迁项目下发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安置方案》确认,该方案应当合理,并向被拆迁人公告并征求被拆迁人意见;

4、停产停业损失费:如改造范围内有门面房或者商铺,实行产权调换的,过渡期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每月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标准为货币补偿基准价的5%;实行货币补偿或者一次性安置的,按照前款标准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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