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4:22:59 498 人看过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的收益。

3、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的财产(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一、夫妻共有房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妻双方或-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三)夫妻双方或-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四)夫妻双方或--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逮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方以个人财投资取得的收益;(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婚后自己的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和对方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归自己所有的话,那么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认定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如,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获赠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外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二、如何定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由此可知,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
    2023-04-26
    116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女方拥有哪些财产?
    婚后女方的首饰,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的首饰一般会认定为女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一方特别需要而购买的生活用品或另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不方便或者不适宜使用的生活用品。离婚后女方非婚小孩由谁抚养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7-05
    26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是家庭共同共有的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家庭共同共有的财产如何分割1、通常情况下会平均分割,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2、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私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该处分无效。
    2023-08-16
    419人看过
  • 家庭财产与婚姻状况的关系探讨
    父母遗产与另一半是否有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的,跟另一方应当有关系,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当事人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归当事人所有的,跟另一方就没有关系,遗产应当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父母去世后怎么继承父母遗产父母去世后,遗产是需要按照以下进行继承的:1、父母有和别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其协议处理;2、父母生前有立遗嘱或者将遗产赠予别人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处理;3、无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遗赠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的。因此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遗产的,不能想当然的直接继承其遗产的。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
    2023-07-08
    9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会终止婚姻关系
    一、哪些情形下会终止婚姻关系(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
    2023-04-27
    493人看过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二、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抚养条件是否发生不利于被抚养人的重大变化是判断抚养关系是否需要变更的重要标准。因此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收集以下证据证明:1、如对方收入降低无法维持子女生活,可以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2、如因对方拖欠他人
    2023-06-04
    13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婚姻婚姻关系中家庭共有财产是什么情况?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30
      夫妻共有财产: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 婚姻家庭知识关系的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非法同居关系的情形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或任何一方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虽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亦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 单纯解除婚姻关系不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曾经在《中国民事审判前沿》(2005年第2集)中表示过有一种意见认为:“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财产关系与双方的人身关系密不可分,这种财产关系只能因结婚而发生,因配偶死亡或离婚而终止。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归属,能否达成协议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领域,不是法院依职权调整的范畴。”仍然没有明确该协议的效力。
    • 家庭关系法律相关涉外婚姻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
      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如下: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
    • 婚姻家庭关系有什么?如何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6
      处理好家庭关系是维系一个幸福家庭的关键,家和万事兴嘛!家庭亲人之间一旦发生矛盾要能克制、忍让、大度、宽容一些,对矛盾隔阂要平心静气地沟通,及时化解,以免加深矛盾,真诚地对待他人等同于善待自己,遇事多替别人着想、将心比心,不要总自以为是,另外经济也是家庭幸福和睦的一个重要支撑点,经济公开、经济民主可以避免无端的猜疑和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