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上游览摩托艇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50:04 200 人看过

第一条为加强海上游览摩托艇管理,保障游客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管辖海域内从事海上游览摩托艇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市及县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海上游览摩托艇管理的主管机关,航运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航管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工作,港务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机构)负责海上游览摩托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物价、税务、工商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海上游览摩托艇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从事海上游览摩托艇经营,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

(一)单位持主管部门证明,个人持居民身份证,向当地航管机构提交水路运输增加运力申请书。由航管机构审批;

(二)持航管机构批准文件,到港监、船检机构办理船舶证书;

(三)持水路运输许可证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四)到市航管机构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后方可经营。

第五条海上游览摩托艇经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是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在职人员;

(二)持有航管机构颁发的船舶营业运输证;

(三)持有港监、船检机构签发的有效船舶证书;

(四)按规定配备持证船员;

(五)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六)参加船舶保险和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七)配备有效的通讯设备。

第六条从事海上游览摩托艇经营的,必须挂靠航管机构指定的经营管理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市航管机构核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经营场所,设置满足游览摩托艇安全停靠和游客安全上下游艇的俘码头;

(三)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

(四)制定相应的水上救护措施。

第七条从事海上游览摩托艇经营,由航管机构指定的经营管理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售票。

经营管理单位不得接纳无船舶营运证、无船舶登记证、无船舶检验证书、无驾驶员有效适任证书的游艇从事海上游览经营。

第八条游览摩托艇航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擅自改变船舶停靠站点,不得超越规定航区航线航行,不得经营陆岛之间、岛屿之间的客运业务;

(二)风力超过4级(含4级)不准航行;

(三)严禁在雾天和夜间航行;

(四)航行中驾乘人员必须穿救生衣;

(五)航行中乘客不得站立;

(六)不得超过乘客定员载客;

(七)遵守有关航行规则。

第九条游览摩托艇的游览区域和停靠点由航管、港监机构划定,游览区最远处距岸边低潮线不超过1海里,游览区周围应当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游览摩托艇必须在游览区范围内航行。

第十条经营游览摩托艇必须使用省统一印制的票据,票价由物价部门核定。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航管、港监等管理部门依法给于处罚:

(一)无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有效船舶证书、驾驶员适任证书,擅自从事海上游览摩托艇经营的;

(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的;

(三)超过乘客定员载客或超过游览航行区航行的;

(四)不使用规定的票据或违反规定票价多收费、乱收费的;

(五)无营业执照或未办理税务登记的;

(六)未按规定缴纳规费的;

(七)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威海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交通安全相关文章
  • 上海市外债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发布文号:(1990年8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债管理,确保本市借用外债的规模适度,债务结构合理,资金投向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外维护国家信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债,是指:(一)国家有关部、委及各非在沪的国内金融机构向境外筹借,转贷给本市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使用,并由本市负责偿还的外汇债务。(二)本市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作为借款人向境外筹借,并由其本身承担偿还义务的外汇债务。(三)其他以非借款方式产生的,由本市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承担偿还义务的外汇债务。第三条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对外债按照统一政策、统一计划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加强协调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四条市计划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外债借、用、还的综合管理,协调和指导各外债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对本市借用外债的财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和
    2023-06-05
    423人看过
  •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第三条凡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装修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应当遵守本规定。第四条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是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主管部门。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范围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业务上受市建管办领导。第五条进行简易装饰装修的,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第六条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几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外,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
    2023-06-10
    170人看过
  •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包分包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总承包、承包、分包行为,健全建设工程承包责任制,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施工发包、承包方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建设方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和监督,要办理报建手续,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对实行分包的项目,建设方须具备发包资格和条件,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部分工程分别发包,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符合资质等级的单位承包,也不得强行指定分包单位或工程物料的采供渠道。第四条建筑企业须按企业资质证书(外省市企业还须根据进沪施工许可证和经营手册)规定的范围承接工程施工,不得擅自越级承包或超越经营范围。第五条建筑企业承包工程实行总承包负责制。承包方应与发包方(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直接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承包方(包括总承包方、施工承包方),对该合同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等应全面负责。第六条建筑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得
    2023-04-22
    141人看过
  • 威海市城市责任单位三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卫生、绿化和容貌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责任单位),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三包”,是指责任单位对其负责管理的责任区包卫生、包绿化和包容貌管理。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单位责任区,是指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建(构)筑物周围地面、外墙立面、屋面和楼顶。周围地面范围为墙基至路沿石,无路沿石的为墙基至道路中心线。清除积雪时,单位责任区延伸至道路中心线。各责任单位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环翠区人民政府和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公岛管委会组织有关单位划定;各责任单位应当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变动。单位责任区范围以外的区域,由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第五条
    2023-06-10
    477人看过
  • 渤海湾海上客运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渤海湾省际海上客运市场,规范港航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航运企业、港口企业从事渤海湾省际海上营业性旅客运输(含旅游运输、客货滚装运输,下同)和港口客运业务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航运企业、港口企业要求从事渤海湾省际海上旅客运输和港口客运业务的,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省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或其委托的航运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交通部审批。交通部直属航运企业和直属、双重领导港口企业要求从事渤海湾省际海上旅客运输和港口客运业务的,应直接报交通部审批。第四条交通部根据渤海湾地区经济发展及旅客、车辆运量变化情况对客运运力的增减和航线调整进行统一规划和调控。第五条从事渤海湾省际海上旅客运输的航运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国务院发布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交通部颁发的《省际水路运输
    2023-06-08
    303人看过
  • 威海市城市户外灯饰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户外灯饰的建设和管理,美化市容景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威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公共场地、市政公用设施上设置户外灯光装饰(以下简称户外灯饰)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威海市建设委员会是城市户外灯饰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户外灯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分工,负责户外灯饰的管理工作。公安、交通、工商、文化、电力以及户外灯饰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户外灯饰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户外灯饰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城市户外灯饰包括:(一)城市道路、桥梁、照明设施、园林绿地等市政公用设施上的广场、公园等公共场地设置的户外灯饰;(二)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的轮廓灯、投射灯及霓虹灯等户外灯饰;(
    2023-06-10
    326人看过
  • 上海市期货市场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上海市人民政府第8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上海责任)期货交易所、会员、期货经纪机构、结算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营私舞弊或者诈骗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对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处理)未经审核、批准和登记注册,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一章附则第七十三条(期货行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会员、期货经纪机构、结算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可以组织期货行业协会。期货行业协会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社会团体。第七十四条(对原有规则、制度的规范)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各期货交易所、会员、期货经纪机构、结算机构均应根据本规定规范其各项规则和制度。第七十五条(应用解释部门)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上海市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七十六条(实施日期)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023-06-06
    492人看过
  • 海口市房地产有形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快做好本市积压房地产处置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交易,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有形市场,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场所,配备各种必要软硬件设施,为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法律咨询以及信息管理等业务活动提供服务的综合性市场。第三条设立房地产有形市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法人;(二)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经营场所;(三)有5名以上取得《海南省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从业者;(四)配备先进完善的房地产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第四条在本市设立房地产有形市场,设立单位应分别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市房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市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政府备案。第五条房地产有形市场应当具备以下功能:(一)提供交易场所。为房地产交易、洽谈、招商、展
    2023-06-10
    114人看过
  • 上海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收取和使用的管理,及时修复被损坏的公路路产,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依据《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公路路产受法律保护,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上海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标准》予以赔(补)偿。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在公路上行驶超限运输车辆等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上海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标准》予以相应的补偿。第三条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局)是本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公路管理处负责本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的具体管理。区(县)公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区(县)所辖公路范围内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的行政管理。区(县)公路管理署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所辖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的具体管理。第四条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区(县)公路管理署(以下统称
    2023-04-23
    156人看过
  • 海南电动摩托车上牌新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属于国家《公告》管理范畴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要按照机动车管理有关规定加快办理注册登记,力争在2022年1月1日前完成存量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登记上牌工作。各车辆管理所要优化摩托车登记办理环节,对缺少申请材料的可依实际实行有条件容缺办理。2022电动摩托车上牌新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zhi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予以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不予登
    2023-08-12
    124人看过
  • 威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供给和分配体制,加快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政府组织建设的面积较小、经济适用、以建设成本价出售给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普通住宅。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威海市市区(包括老市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孙家疃镇、刘公岛办事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分级负责建设。威海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制定市区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和方案,并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实施和管理。环翠区及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负责本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第六条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会
    2023-06-10
    438人看过
  •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停车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的停放和管理。第三条(停车设施管理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设施按以下规定实施管理:(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包括地面或者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二)一套住宅的业主不能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车位,但在本暂行规定实施前已销售的,或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停车位与住宅房屋套数比例超过1:1的,超过部分的停车位不受此限。(三)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四)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2023-04-22
    92人看过
  • 威海市婚检项目一览
    符合《民法典有关规定、且男女一方户籍在威海市的适婚人员并在我市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登记时间在一个月内的上述人员均可享受免费婚检服务。必查项目:1.法定传染病。2.较重的精神病。3.生殖系统畸形。此类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其中一些疾病男科和妇科医生可通过肉眼诊断,有些需要用B超检查。4.先天性遗传疾病。5.血常规及尿常规。自选项目:1.肺功能。一般拍X光胸片即可。2.心功能。一般的心脏病做心电图即可筛查,先天性心脏病可做心脏彩超。3.血糖。验血查是否有糖尿病。4.血压。验血查血压是否过高或过低。5.内脏。做B超可查肝、胆、胰、脾、肾是否异常。6.血液。抽血查肝功能、肾功能是否正常。
    2023-05-10
    214人看过
  • 威海市集体“四荒地”租赁承包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四荒地”,规范“四荒地”租赁承包行为,保护“四荒地”所有者和开发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利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承包“四荒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四荒地”,是指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荒山、荒沟、荒滩、荒水等未利用的土地。本规定所称“四荒地”租赁承包,是指“四荒地”所有者(以下统称发包方)将“四荒地”的开发经营权在一定年限内租赁承包给开发经营者(以下统称承包方),由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租赁承包金或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承包方对承包的“四荒地”只有开发经营权,没有所有权。第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和该经济组织外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依照本规定取得“四荒地”的开发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有优先承包权。第五条“四荒地”发包方应根据土地利用
    2023-06-10
    26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交通安全
    相关咨询
    • 上海摩托车禁行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9
      《上海市外地来沪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禁止外来机动车中的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在本市规定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禁止行驶道路的具体范围由市公安局确定,报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公安局《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规定》中“二、摩托车禁止通行规定”,之 (四)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 上海市货车市场集中管理暂行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本市实行渣土集中运输。渣土运输企业应当设立引导员,配置安装警示装置的引导车。渣土运输车辆应当跟随引导车行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员承担渣土运输安全责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车辆编队,维持队形和秩序;(二)组织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速度行驶;(三)组织车辆在规定地点装卸渣土;(四)督促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处置并报告。五小工程渣土运输企业可以根据渣土运量选择是
    • 上海市人工流产假期管理暂行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0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12条,在人工流产的情形下,又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休息时间内的工资仍按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但在性质上,这些休息时间仅被称为“休假”,
    • 上海限行摩托车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7-12
      上海摩托车限行规定为: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沿沪太公路—宝钱公路—沪宜公路—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朱枫公路—亭枫公路—S19新卫高速公路—新卫公路—卫六路—沪杭公路以及本市与浙江、江苏省交界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 游艇出海怎么处罚啊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0
      违反本规定,游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在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停泊,或者临时停泊的水域不符合本规定的要求;(二)游艇的航行水域超出备案范围,而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未在游艇出航前将船名、航行计划、游艇操作人员或者乘员的名单、应急联系方式等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