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领表:
单位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宁政发〔2011〕209号)、《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宁政规字〔2013〕9号)文件规定,逐一对照申请条件,符合条件即可提出申请。
登陆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njszjw.gov.cn),进入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南京市单位申请政府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二、资格认定:
单位根据企业情况填写“南京市单位申请政府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经属地区政府、市人社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认定。
申请表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初审筛选,经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核定资格。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编号和批次名。
三、职工申请:
申请人员登陆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http://www.njszjw.gov.cn),进入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正反打印“南京市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至单位。
四、单位审核:
1、单位汇总查产表格,发至市房改办外网邮箱:njfgb2011@163.com
2、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反馈的查产结果,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资格审核、公示配租方案。
五、系统录入:
单位登陆: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njszjw.gov.cn)-网上办事向导-住房保障-单位申请公租房核准(用户名、初始密码为单位编号),录入单位信息、批次名、配租方案、配租人员资料等。
六、上报备案:单位将申请人材料、公示情况、配租方案等纸质材料报送市房改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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