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前提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9:16:36 215 人看过

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如下: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公司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是故意拖延清算的;

3、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清算,或者因未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法院宣布破产的清算。

【公司清算程序】公司强制清算的若干问题之一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了结公司业务,清理公司财产,清收债权和清偿债务,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行为和程序。公司解散后应依法清算方可终止,但在实践中,公司解散后不进行清算、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清算的现象屡见不鲜,由此诉诸法院请求司法强制清算的案件越来越多。由于我国公司法关于法院强制清算方面的规定过于原则,法院在审理中认识不一,面临各种实体和程序问题,笔者就此问题进行讨论。

一、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性质

依各国通例,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对于公司的非破产清算具体分类则有所不同。依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划分,公司清算可分为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任意清算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进行的清算,一般权适用于无限公司或者两合公司;法定清算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的清算,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如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司法”,法定清算进一步划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按照一般清算规则,在公司资产能够抵偿债务的情况下,由公司自行依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而特别清算是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存在对清算的进行造成显著障碍的事由、或者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下,法院依申请而命令进行的清算。在英美法系国家,存在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的分类,自行清算是公司组织的清算,但仍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属于法定清算;强制清算则是基于法院或者政府行政主管机关的命令而进行的清算。公司清算的科学分类不仅具有学理意义,也有规制清算人主体地位、规定清算方式、确立清算的具体程序、整合清算制度、体现清算价值取向的实践效用。我国公司法仅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类公司规定必须进行法定清算,不存在任意清算的情形。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清算分为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两类。公司解散后首先由公司自行清算,在逾期未清算时,法院可依申请组织强制清算。作这样的分类,既符合现实需要,未超出司法职能,也是对公司法规定的合理解释。有观点将法院指定清算组理解为指定清算,笔者认为这种理解并不确切。法院指定清算组后是否继续监督法院的权力是否仅限于指定清算组我国是否设立特别清算制度尚需立法进一步明确。特别清算有特别程序和特殊的权利构造,如债权人会议的权利及表决程序和效力,须由法律明文规定,公司法现有的规定不能解释为设立了特别清算制度。特别清算引入破产规则,介于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之间,存在与破产法的协调问题。我国目前采用强制清算分类,适合公司法、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内在规定和外部关系协调的要求。

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情形下的强制清算并予执行的程序,破产必须在法院的主导下进行,法院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居于主导地位,破产管理人由法院选任并全面接管企业,清理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体现出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破产清算的目的是使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公平受偿,债权人会议对某些重大问题享有决定权。公司强制清算是在公司资产超过负债的情形下进行的,其目的不仅是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而且要使股东能够公平地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同等保护公司的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在清算中更多地体现公司自治,清算基本属于公司内部事务。清算组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公司董事会,但公司权力机关股东会及监事会在公司清算过程中仍然对公司的财产处置具有确认权,清算组在重要事项方面仍须向股东会报告,并接受监事会监督。对于公司强制清算,一般情形下法院监督比较消极。债权人在其债权能够得到清偿的情况下,也没有必要过多干预公司的清算事务。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为非讼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是解决公司清算中清理财产、清偿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的特别程序,并不存在对立的利益冲突或利害关系,可以申请清算的当事人也不一定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当事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立案受理。法院受理后,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即行开始。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同时对清算程序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债权确认争议,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在确认清算报告后,法院应裁定终结清算程序,清算组根据清算结果申报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清算组责任同时解除。如清算组有不法行为的,则其责任不能解除。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理期间宜确定为6个月,到期未完成清算但有正当理由的,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延长清算期限。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作为非讼案件,能否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采取独任审判制等问题,应由法律明文规定。这也是目前公司强制清算中亟需解决的法律程序问题。

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与受理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应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目的是方便公司清算及监督。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人除公司法规定的债权人外,还可以是股东。这一方面是因为由于债权人因利益考虑而提起申请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是因为公司股东,特别是少数公司股东,对于公司清算也有利益诉求,不能排除他们申请公司清算的权利。被申请人为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法院可依申请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公司自愿解散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司法判决解散后怠于清算或不进行清算的现象大量存在,这是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重要情形。另外,虽成立清算组但拖延清算和违法清算的情形也时有发生。因此,法院也可以依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接到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后,应审查公司是否存在解散事由而未成立清算组,或已成立的清算组是否违法清算,然后审查申请人资格、申请书等实质与形式条件,符合条件的则立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案件,应同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法院在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之前或之后,可依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对公司财产和公司账册、印章等实行保全,以保障公司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被受理后,其他针对公司的民事诉讼是否由受理法院统一管辖,尚须法律规定。另外,有关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是否解除,执行程序是否中止,也需要法律明确。为提高清算效率,笔者认为应由受理法院统一处理。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确定债权的,应根据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申报债权。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从另一方面解释,债权人也不得在债权申报期间要求清偿。对于法院的执行,也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债权申报期间不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

公司解散后,发现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股东下落不明,公司财务账册和其他资料已经毁损、丢失或者严重不全,是否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及如何清算问题,这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各地法院的做法不同。有的法院认为,在此情形下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因此不予受理。实践中有的法院受理后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算,中介机构经调查后认为无法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或财务会计报告的,拒绝继续进行清算,导致不能清算。也有法院认为,虽然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不明,但在清理现有财产情况下仍应继续清算,发现资不抵债即应进入破产程序。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债权人、股东利益的角度考虑,申请应予受理并进入清算程序,清理现有的能够确定的财产,公告债权人。当然,一般情形下,这类公司资产往往不足以清偿债务,应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执行,但经清理后,公司资产能够清偿经通知和公告确认的债务的,清算仍可继续进行。公司不经清算而任其自生自灭,不利于市场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稳定。至于作为清算义务人的公司股东、董事的责任可另行追究。(未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清算相关文章
  • 公司清算流程具体是什么,公司清算的类型
    一、公司清算流程具体是什么公司清算流程具体如下: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
    2024-01-25
    214人看过
  • 公司提起清算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由此可见,我们要想对公司进行清算,就必须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否则公司就不具备解散的原由,就没有资格解散公司。一、公司清算的程序有哪些1、公司主动清算的程序(1)法定期限: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主动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的产生: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由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法律未对清算组的人数作出具体规定。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清算组的人数。建议由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介入,便于合法、高效的进行清算工作。2、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相关人员可以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1)申请人:债权人(2)其他程序。公司清算的种类:1、普通清算指公
    2023-02-28
    282人看过
  • 公司迁移是否做清算,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一、公司迁移是否做清算公司迁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造成影响,所以不需做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清算的程序是什么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清算过程中需要制定清算方案,
    2023-04-18
    467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的破产清算?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的定义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只有在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时,才依法宣告破产,也正是从破产宣告时开始,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破产案件才是真正进入了实质性的破产程序。破产清算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
    2024-01-31
    435人看过
  • 公司清算报告是什么如何写公司清算报告
    一、公司清算报告是什么如何写公司清算报告1.公司清算报告是公司在解散或破产过程中,对其财产、负债、权益进行全面清算后形成的书面文件。2.编写清算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股东、债权人等相关方面展示清算过程和结果,确保公司的财产得到合理、公正的分配,并保障各方利益不受损害。3.要编写一份完整的清算报告,首先需要成立清算组,负责全面清算公司的财产和负债。4.清算组需要详细记录清算过程,包括注销公告的发布、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清理、税款的缴付、职工工资的支付、清算费用的支付等。5.在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编制清算报告,详细说明清算过程和结果,并提交给股东会或股东审议确认。二、清算报告内容要点清算报告的内容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注销公告情况:说明公司在清算过程中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发布了注销公告,并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2.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理情况:详细记录公司在清算过程中对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包括存货
    2024-07-12
    282人看过
  • 外资公司提前终止经营(普通清算)
    申报文件1、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2、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决议;3、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4、企业清算委员会名单;5、企业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包括员工遣散、安置及经济补偿的说明);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已按期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8、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9、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原合同、章程(复印件);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
    2023-06-06
    135人看过
  •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作了一名员工或公司股东,知道了公司清算的顺序和程序等问题,也就可以很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一、什么是财产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二、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
    2023-05-02
    104人看过
  •  清算组公司的职能是什么?
    公司清算组的职权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清算组的职权包括以下这些:(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 算 组 公 司 职 责 是 什 么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履行下列职责:首先,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提交给人民法院;其次,通知、公告公司主要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接着,向人民法院提交清算报告,并提交清算组成员名单及其签
    2023-09-05
    357人看过
  • 资产清算公司是做什么的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公司清算是一个系统工作,在公司的清算过程中,可以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债权侵权行为理论吸纳进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一、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即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
    2023-04-03
    296人看过
  • 清算公司是什么意思
    法定代表人
    清算所又称清算公司,是负责对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期货合同进行交割、对冲和结算的独立机构。清算所是随期货交易的发展以及标准化期货合同的出现而设立的清算结算结构。在期货交易的发展中,清算所的创立完善了期货交易制度。保障了期货交易能在期货交易所内顺利进行,因此成为期货市场运行机制的核心。一旦期货交易达成,交易双方分别与清算所发生关系。清算所既是所有期货合同的买方,也是所有期货合同的卖方。通过清算所,期货合同的转让、买卖以及实际交割,可以随时进行,不用通知交易对方,由它负责统一的结算、清算以及办理货物交割手续,这就是清算所特殊的取代功能。清算所的这一切行为能得以顺利实现,是因为它财力雄厚,而且实行了保证金制度,这是一套严格的无负债的财务运行制度。一、被清算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怎么办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及其他的变更请求,同时指定新的法人代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经全体股东签字后
    2023-02-21
    361人看过
  • 公司清算财产按什么顺序清偿,公司清算的程序
    一、公司清算财产按什么顺序清偿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如在清算清偿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中止清算,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3-06-17
    217人看过
  • 2024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有哪些(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破产清算的的程序(一)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
    2024-03-31
    96人看过
  • 公司清算前的经济纠纷是否算债务
    公司清算前的经济纠纷,如果是公司不偿还欠款、货款等产生的经济纠纷,公司清算后,经济纠纷属于债务,公司需要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
    2023-02-20
    440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前是否清算
    股权转让前不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进行清算应当符合法定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进行清算。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16
    17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更多>

    #公司清算
    相关咨询
    • 公司发起清算要什么前提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4
      公司发起清算需要以下这些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什么前提下公司需要做清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7
      在以下条件下公司要做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公司清算组成员需有什么前提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06
      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组的资格要求不同,所以组成有所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公司提前清算员工如何解散公司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公司清算解散员工需要与员工协商,并依法支付赔偿。解散员工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
    • 公司在清算前提下的合同怎么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8
      1、公司注销,或因为期满终止,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股东会议决议解散,或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或合并分立需要解散,无论那种方式终止经营,都需要事先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处置。 2、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