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涉外婚姻也在逐步增加,但很多涉外婚姻因地域、文化背景不同,所以婚姻质量不高,一旦涉及离婚,将面临更为复杂的法律程序。今年玉州区登记结婚的涉外婚姻有102对,离婚的11对。玉州区法院受理6件,已经审结5件,所审结的案件全部判决准予离婚。
美国版的爸爸去哪儿了
2006年4月,陈某与罗某经人介绍认识,由于罗某居住在美国,双方认识后来往不多。因双方父母催促,双方于2007年2月26日登记结婚。婚后,罗某经常在两国间来回,女儿小玉出生后一直随陈某生活。
罗某在2009年春节过后回去美国至今没有与陈某联系。女儿小玉懂事后就没见过爸爸。无奈之下,陈某只好诉至玉州区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在交往时间甚少、了解不够的情况下登记结婚,感情基础差;婚后,双方因共同生活时间少,未能建立好的夫妻感情,致使夫妻之间互不联系超过两年;现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不到庭应诉,说明被告没有与原告继续共同生活的意向,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原告陈某与被告罗某离婚。
台湾版的爸爸去哪儿了
詹某、张某于2000年在广东打工时认识,2008年5月20日登记结婚。2009年11月13日生育儿子小江。张某自妻子怀孕后就回台湾居住,双方一直分居至今。儿子小江从出生到现在都没见过自己的爸爸,而且,孩子一直由詹某自己抚养,张某未支付过抚养费。
2013年詹某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诉至玉州区法院。法院认为,双方婚姻基础差,婚后长期分居,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准予两人离婚。
中美版的闪婚闪离
2011年2月,黄某、曾某(美籍华人)经人介绍认识,同月22日即登记结婚,婚后仅共同生活了很短的时间即分开。由于双方年龄相差大,性格差异较大,成长环境不同,没有共同语言,根本无法沟通,未建立夫妻感情。黄某认为与被告之间夫妻感情已破裂,诉至玉州区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黄某与被告曾某婚前认识时间短,未相互了解便仓促结婚,婚姻基础差,婚后未生育孩子,也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现在双方已分居,互不往来,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准予两人离婚。
法官提醒:离婚将面临更为复杂的法律程序
玉州区法院杨燕玲庭长说:目前法院所审理的涉外婚姻案件都有以下特点: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一方全部是女方;男方由于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往返路途遥远,费用高昂等其他原因,经法院合法传唤均未到庭参加诉讼;双方认识时间大多不长,婚姻基础不牢固;有些虽然是自由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由于婚后两地分居,双方相处时间短,加上语言障碍,感情交流沟通少,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维持下去;有部分女性带着功利性目的走进涉外婚姻,最终因缺乏感情基础而导致离婚。
杨燕玲庭长提醒广大女性,在选择涉外婚恋时,需谨慎而行,应充分了解两地区之间的法律、文化差异,增进两人间的观念磨合,慎重对待婚姻。万一要离婚,将面临更为复杂的法律程序:一是送达难,耗费时间长,程序繁琐,需将所有材料的文本翻译后,委托区高院、最高院,转到我国外交部门,再转被告所在地区的外交部门送到当地的法院,委托当地法院送达。二是对于子女的抚养费,外方需支付抚养费的,如果不主动履行,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
涉外离婚纠纷有哪些复杂程序
381人看过
-
涉外诉讼离婚程序复杂吗?程序怎么走
393人看过
-
离婚程序中涉外婚姻的规定
429人看过
-
领的外国结婚证的涉外婚姻离婚程序
109人看过
-
离婚办理程序复杂,如何在中国处理涉外案件?
224人看过
-
婚姻登记条例涉外离婚程序
321人看过
-
涉外离婚程序,涉外离婚法律流程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29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
-
涉外婚姻法律面临哪些问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081、“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
-
中国涉外婚姻离婚法律法规是怎样的涉外婚姻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0【法律意见】一、涉外离婚,涉及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
-
什么是涉外婚姻的婚姻结婚程序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1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如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证明;本人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
-
xx涉外婚姻登记程序变更新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2关于中韩涉外婚姻登记手续变更新规定的回答为这是涉外婚姻的是最后一步手续。在婚姻登记国办理婚姻登记(注册)公证,回国后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科办理。需要准备资料有(1)婚姻登记国办理婚姻登记(注册)公证书(2)你的身份证(3)你的户口簿。需要你本人亲自去办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