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约定不明的,结算方法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协商的依据应当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四类根据办法进行协商,简要概括即符合国家法律要求规定,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定、符合市场行情的价格标准、有有效合法的文件以及双发合意。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
(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2)调和。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3)仲裁。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4)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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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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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是如何结算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71.承包商提出付款申请工程费用支付的一般程序是首先由承包商提出付款申请,填报一系列工程师指定格式的月报表,说明承包商认为这个月他应得的有关款项,包括:①已实施的永久工程的价值;②工程量表中任何其他项目,包括承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计日工及类似项目;③主要材料及承包商在工地交付的准备为永久工程配套而尚未安装的设备发票价格的一定百分比;④价格调整;⑤按合同规定承包商有权得到的任何其他金额。承包商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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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的约定有哪些,如何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31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竣工验收 当天 5%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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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未按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如何主张权利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这是合同有此约定的处理。 没有约定的处理有两种方法一,约定按照定额计价的按定额主张权利,二,没有约定按定额的可以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部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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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价款要付利息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同时该解释第18条规定了利息计付的时间:“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付款时间: (一)建筑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