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2、以收购要约方式增持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以下简称收购人)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应当自公告收购要约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本次要约收购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至少做出三次提示性公告。
3、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4、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5、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6、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7、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于15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都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一般都是发生在不同的情形之下,一种是发生在法律未生效之前,而另一种是发生在生效了之后,但对于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期限之内,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不同的处理。
收购要约公布的时间义务是什么
《管理办法》规定收购人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应发出收购要约。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提出异议的,收购人应当根据其要求进行修改或者补充。收购人修改、补充的时间不计人上述15日内。
《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足之处在于未对一些异常情况作出特殊规定。《香港收购与合并守则》就规定了督促收购人必须即时向全体股东公布收购要约的几种情况,主要涉及当目标公司就收购事项与有意要约人接触后成为谣言及投机活动的对象,使其股价出现不正常波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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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期限具体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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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的条件是什么,要约收购的期限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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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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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收购要约期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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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期限一般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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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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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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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期限具体多久,怎么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4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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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日?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收购人在依照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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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收购要约的期限和期限分别是怎么规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4(一)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 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30%(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 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个条件下,投资者继续增持股份时,即触发依法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的义务。 只有在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适用要约收购。 (二)收购要约的期限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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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收购要约违约责任是多久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9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备案期满前15天内,收购方不得更改备案,但出现竞争备案的除外。申购期间,被申购公司董事不得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