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房屋土地国家才能有权征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0:23:56 315 人看过

一、怎样的房屋土地国家才能有权征收

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农民集体土地。也可以提前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

首先,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时,得先明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其次,对于以上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最后,按确定标准补偿时得根据特别情况,比如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么实践中的做法是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一般来说,低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属于损害被征收人的利益,可以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找政府协调。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找政府裁决。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

3、去法院起诉。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国家怎么赔付
    一、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国家怎么赔付?征地拆迁没有赔偿只有补偿,补偿标准需要等政府部门的通知。《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
    2024-01-30
    483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的政策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的手续
    一、国家征收土地的政策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的政策有如下内容: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二、国家征收土地的手续国家征收土地需要如下手续:1.预征告知。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调查。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5.征地的审核、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厅审核。6.征地公告。7
    2023-04-10
    448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后失地农民怎样
    1、土地被征收人,农民可以主张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等。征收土地补偿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2、拆迁补偿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一般而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2024-04-29
    164人看过
  • 国家是否有权征收农民土地?
    (一)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设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的归属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
    2023-07-05
    384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体只能是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指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按照相应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相是怎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相关解读有,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三原则,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房屋征收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管理的分工如下:(1)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2)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
    2023-07-01
    199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是如何征收的
    一、国家征收土地是如何征收的政府征收土地程序:1.拟定征收方案并逐级上报批准;2.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征地范围、期限等;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土地交付。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的区别1.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2.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
    2023-08-17
    172人看过
  • 国有土地的房屋能否确权
    一、国有土地的房屋能否确权国有土地是的房屋,如果就房屋所有权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房子漏水找谁投诉处理房子漏水可以先找物业,如果房屋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保修期内,物业需要尽快联系开发商进行处理,如果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就需要自己负责,物业公司需要进行协助。如果物业不处理的,可以向居委会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集体所有制是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的形式之一,与国有制相比,集体所有制的不同特征主要是生产资料公有的范围不同。根据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
    2023-05-06
    427人看过
  • 已征收的土地权属归国家吗
    一、已征收的土地权属归国家吗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023-05-06
    268人看过
  •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或征收)的改革
    (一)拆迁(或征收)补偿费有哪些拆迁(或征收)赔偿费,是指拆迁(或征收)主体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至少包括:1.房屋补偿费,即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该补偿价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搬迁、临时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补助、奖励费,主要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4.设备迁移费等其他费用。如果是经营性用房,还有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被拆迁(或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房屋被拆除(或征收)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迁(或征收)人财产损
    2023-07-04
    418人看过
  • 集体土地国家征地房屋补偿
    至今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国家还没有统一的立法,主要由各地区自行制定,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1、城中村,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2、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土地附着物被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主要是对土地补偿,并未规定房屋
    2023-03-12
    216人看过
  • 有权实施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国家机关和分工
    就南宁市而言,依据《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条例》(2012年4月10日公布)、《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13〕10号)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征地办、城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均为负责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国家机关。具体而言,南宁市政府负责全市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是全市集体土地的征收部门;市人民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集体土地征收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的工作;城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实施房屋征收工作。一、征地补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应抄送发改、住建、综合执法、国土、住房、工商、税务、公安、征地等部门,相关部门收到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未经土地征收部门同意的,应当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相关许可证照的审批手续。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养,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其他设施或者改变
    2023-06-23
    322人看过
  •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1)国家土地所有权主体不能亲自行使所有权,而只能由主体代表代为行使所有权。这一点明显区别于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可以亲自行使所有权。(2)国家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不能亲自行使士地所有权的全部四项权能。国家不能亲自行使占有、使用权能,即使是代表国家行使占有,使用权能的人,其身份也是土地使用权人。因此,要实现国有土地的利用,必须将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让与用地者,而国家以一定方式享有实现土地经济效能的收益权。而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本身及主体代表却可以亲自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全部使用权能,例如对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土地,村民可实行集体占有、使用和收益。(3)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对土地保有最终的处分权。这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以是否具有最终的处分权来衡量,国家土地所有权更符合所有权的完全性与绝对性特征。国家可以决定国有土地的最终命运,也可以决定集体土地的最终命运,这一点集中体现在
    2023-05-05
    52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方式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二、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方式是怎样的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方式为:1.产权转换;2.货币补偿;3.混合补偿三种。采取什么补偿方式,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自行协商确定,并且在征收补偿协议书中载明补偿的方式。三、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
    2023-02-21
    90人看过
  • 租赁国有土地被收回,征收方有权拆除房屋吗?
    在实际生产生活中,有不少个体经营者与当地机关单位签署了关于租赁国有土地的租赁协议,并经协商在租赁的国有土地上建有厂房等经营设施,那么,如果租赁国有土地被收回,房屋在拆迁范围的,征收方有权强制拆除房屋及附属物吗?以案说法:张先生于2004年开始与xx县某园艺场签订《租地协议》,租赁位于安阳市某道路交叉口土地,投资建设了约1500平方米房屋及附属物,从事石材加工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河南省、安阳市关于租赁国有土地规定和《租地协议》约定,张先生有权在使用的国有土地上建设房屋等建筑物。后因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需要占用案涉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张先生租赁的土地,应给予合理补偿。但xx县人民政府拒绝张先生依法获得补偿的要求,因此张先生拒绝搬迁。2017年9月,xx县人民政府雇佣三台挖掘机强行将张先生上述房屋及附属物拆除,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张先生的财产权益和
    2023-04-10
    27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国家怎样才能征收农村土地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1
      1、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
    • 国家征收农民房屋前的土地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政府征用农村土地应当依法取得征地许可,并依法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进行经济补偿,未被征用的土地,政府无权限制农民进行使用。
    • 国家征收房屋和土地, 哪里管?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5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项目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因此该补偿法规定为集体,即属于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是村委会或村民组织。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2004年10月21日起,该费用由国务院2004年28日决定解禁,允许集体组织内部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各省有不同的规定,有的省市还没有具体规定。但主要原则是村民自制的原则,由村民的2
    • 国有土地征收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
      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 怎么才能让国家强制征收我的农村土地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2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如下: 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 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