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违反法律的法院执行程序应该怎样处理好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4.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满足前文所述的条件,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三、 法院执行程序中的费用由谁负担责任
法院执行程序中的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责任。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不用垫付。执行费用是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n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n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法律违反宪法怎样处理
85人看过
-
法院裁定反转执行程序
107人看过
-
走法律程序的步骤离婚应该怎样处理?
392人看过
-
执行行政处罚应该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185人看过
-
法院违反程序中止执行有什么后果
400人看过
-
怎样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
169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执行后法院又不执行的该怎么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0当事人不要随便就将涉法问题,提升到上访的高度。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同时,提问者必须清楚一点,如果该执行案件符合如下程序的,法院可以暂时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根据《民
-
-
-
违反行政处罚法的程序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5行政处罚终止的程序实际上就是经派出所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的批准直接终止调查就可以了,但是,行政处罚不会无缘无故的终止,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经过调查以后发现当事人没有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时效或者违法嫌疑人死亡等这些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
-
法院判决执行拒不执行应该怎样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31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