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吉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治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7:53:26 242 人看过

一、职业病申请提交

职工可以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二、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材料

职工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材料包括: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尘肺病诊断申请者需提供相隔六个月以上的合格的高仟伏胸片(二张以上)。所有材料应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说明材料属实。

三、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

职业病鉴定机构如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

四、职业病诊断讨论

在职业病鉴定过程中,应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诊断过程如实记录。

五、职业病结论形成

最后,根据半数以上诊断医师的一致意见形成诊断结论,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名。

六、职业病鉴定公布

职业病诊断书根据诊断结论制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七、职业病诊断异议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当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对于职业病病人,工作单位需要调离其原有岗位,让其不再受到伤害,如果职业病非常严重的话,需要让员工受到充分的休息,但是不能解除劳动合约,必须照常支付其工资,并且对其职业病的治疗做到相关的配合,不能放任其不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浙江省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
    2023-02-12
    256人看过
  • 河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某些工作岗位性质较为特殊,工作环境艰苦、条件恶劣,对人体健康会产生一定伤害,如果职工身体素质和抵抗力较差且长期在类似的同一岗位工作,就极易染上职业病,对工作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按照国家规定,职业病经过诊断或鉴定后,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那么河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呢?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
    2023-04-19
    344人看过
  • 吉林省工伤鉴定机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
    2023-03-16
    398人看过
  • 山东省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
    2023-02-25
    453人看过
  • 广东省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
    2023-03-27
    175人看过
  • 湖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在哪里?
    据悉,湖北省有37家职业病服务机构。按职能划分,有的机构可以做职业病健康检查,有的机构可以做职业病诊断,有的机构兼而有之。在武汉地区,涉及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共有9家。武汉地区取得《湖北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单位(8家):省疾控中心、市职防院、市疾控中心、黄陂区疾控中心、江汉区疾控中心、江夏区疾控中心、市石化医院和省国土资源安全卫生科学研究院。武汉地区取得《湖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单位(6家):省疾控中心、省新华医院、市职防院、市疾控中心、江夏区疾控中心和市石化医院。其中,武汉地区最终能做职业病确诊的医疗机构仅有3家: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新华医院。获得《湖北省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单位名单: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鄂卫职诊字(2006)第011号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生物因
    2023-04-16
    10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怎么申请职业病鉴定机构来鉴定职业病?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3
      在考虑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机构之前,应首先考虑是否为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 吉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需要什么手续流程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9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 南京申请职业病鉴定机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第三章诊断第十九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二十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结论。第二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
    • 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0
      一、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1、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二、职业病鉴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三、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 能否直接向外省医疗机构申请鉴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0
      鉴定的程序一般是在诉讼过程中由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院委托之前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不限于本省市,全国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