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按份担保主债权是否合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20:51:55 193 人看过

保证人按份担保主债权是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对保证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五条

【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担保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是否有效
    不以担保人过错为前提的,也就是主合同有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无效,只要债权人没有过错,那么担保人和债务人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但同时,如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一、保证合同是独立合同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合同也就是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是不能独立于主合同的,主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才有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哪些情形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例如担保合同因内容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若担保人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民
    2023-03-24
    197人看过
  • 反担保人提供保证,主债权人无权受偿吗
    反担保人提供保证,主债权人无权受偿。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的种类有求偿抵押、求偿质押和求偿保证三种。一、反担保的成立条件包含哪些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担保;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二、反担保的常见手段有哪些反担保的手段:1、土地、房产反担保;2、企业保证反担保;3、收益权质押反担保;4、车辆抵押反担保;5、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反担保;6、股权质押反担保;7、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8、股票质押反担保;9、出口退税款质押反担保;10、设备抵押反担保;11、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三、担保与反担保有哪些
    2023-04-07
    413人看过
  • 主债人死了担保人是否要还
    主债人去世的,担保人仍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的,先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所欠债务。借款人的遗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借款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即不论借款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一、借款人跑路担保人怎么办怎么办借款人跑路后,如果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借款人跑路消失的,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二、担保人被起诉要如何自保担保人被起诉,可以通过证明下列主张来自保:1、主债权已经消灭;2、担保物权已经实现;3、债权人放弃了担保权利;4、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5、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
    2023-04-12
    302人看过
  • 银行按揭是否属于有担保债权
    1、银行抵押是否属于有担保债权银行抵押不属于有担保债权!银行抵押主要是针对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当债务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偿还义务时,银行可以通过出售抵押物的方式偿还相应债务。有担保债权人的权利是由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05-08
    340人看过
  • 公证债权文书是否应包括保证担保债权
    保证是指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他负责履行债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种担保形式,根据定义可知,虽然保证是一种以人的信用为担保债权,但这种信用担保也是基于对保证人的资信认可的基础上的一种担保形式,而这种资信具体到债务履行,也是以给付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只要双方对保证合同的给付内容没有任何疑义,并且在债权文书中表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义务时,保证人能够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那么就可以赋予保证合同具有一定的强制执行效力。但保证的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但是却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首先应向债务人追偿债务,而不能直
    2023-06-06
    299人看过
  • 保证人如何保证担保债权
    一、保证人有什么权利1、催告抗辩权。催告抗辩权对保护保证人权利是十分有好处的,同时,它也能督促债权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地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这也有利于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以及法院的负担,否则,如都由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之后再由保证人向主债务人追偿,这无疑浪费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其他成本,影响了交易的进一步发展,如形成诉讼,也是两个诉讼,增加了法院的负担。2、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连带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不享有这项权利。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只有在主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保证人才应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未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而直接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则保证人就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3、主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放弃这些权利
    2023-06-12
    151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保证人担任其债务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因担保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向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只起诉担保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除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外;债权人只起诉被担保人的,只能列为被担保人。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起诉担保人(担保人),但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区别1、二者定义不同债权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二者享有的权利不同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免除权、撤销权等权利;债务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3、二者主体范围不同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
    2023-08-08
    403人看过
  • 变更主合同是保证人还是债权人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内容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分以下三种情况:1.减轻债务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加重债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变更之前的部分仍然承担保证责任。3.变更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若原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原合同的履行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计算,不受变更后的合同履行期限的影响。展期是否变更主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
    2023-07-23
    213人看过
  • 担保人代偿后是否可以取得主债权
    担保人代偿后不会取得主债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代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后,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债务的关系就因此而消灭。所以债权不归担保人所有,担保人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一、什么是债务抵押自然人自然人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自然人担保,作用就在于一旦借款人还不起这个钱,作为担保人的自然人就需要还钱,银行有权追究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担保人资格要求,首先是必须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是哪些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1、一般保证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够偿还全部债务时,保证人要为其偿还全部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偿还债务的期限已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要
    2023-06-24
    229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能够对担保人主动提出反担保
    一、债务人是否能够对担保人主动提出反担保债务人能够对担保人主动提出反担保。反担保方式能够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能够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主要在国际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业务中采用较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能够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能够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保证人能够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吗能够主张。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是指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有权主张主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各项抗辩权,这也是保证从属性的重要体现。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凡是主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保证人都能主张。应当指出的是,即使主债务人放弃这些抗辩权,保证人仍然能够主张。这是因为,这些抗辩权既是主债务人享有的
    2024-02-03
    183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是否合法
    合法。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一、担保人脱保意味着什么担保人脱保,是指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担保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023-03-01
    413人看过
  • 担保人承担债务后能否向债务人主张抵押权
    一、担保人承担债务后能否向债务人主张抵押权1、担保人履行债务后,能不能向债务主张抵押权,要看担保人是否有抵押权,如果因反担保对债务人享有担保权的,可以主张抵押权。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抵押权的实现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通常而言,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在抵押人被
    2023-06-17
    216人看过
  • 保证人追偿权是否需要追加主债权人
    保证人为债务人承担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向债务人追偿不能追回主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借借贷跑路担保人怎么办借高利贷的人跑了,担保人如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怎么办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的
    2023-03-10
    241人看过
  • 担保合同是债权担保吗
    担保可以看做特殊的债权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是债权合同的从合同。因为当担保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时,担保合同也会产生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担保合同也可以看做是特殊的债权合同。一、主债务合同和担保合同有什么关联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为担保主合同的实现而存在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一方面主合同有效时,担保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因为主体的合法性、合同生效条件、抵押物的合法性等原因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不必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担保合同仍然有效。另一方面担保合同有无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二、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担保合同有以下特征: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形成的合同,从属于担保债权基于产生的主合同,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2、
    2023-06-23
    40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主债权的担保人的配偶是否担保债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9
      不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做出的保证,其可能产生的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便其配偶知晓保证一事,也不能成为其应承担保证责任的原因。而且一旦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其仍可以基于其保证人的身份而向债务人追偿。所以,配偶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 保证人是否有权担保债权人的债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3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对主债务人享有的支付本息请求权、支付违约金请求权、担保物权等。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民法典债权人能否向反担保保证人主张债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5
      1、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债权人不能向反担保的保证人主张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者债务担保人主张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
    • 主合同债务人欺骗债权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三)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
    • 担保人死了,担保人是否有权责任要求主债人还债?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9
      如果主债务人去世,担保人保合同约定承担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提供一般担保的,首先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借款人遗产经法院强制执行还不上的部分,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借款人承担同样的还款责任。也就是说,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