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申请的土地在本登记辖区内;
2.申请人(或代理人)符合资格;
3.具备有效力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件;
4.申请登记程序正确;
5.申请提交的文件资料页码齐全准确,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收原件(1份);
2.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收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收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委托办理的,提交不动产登记委托书,收原件(1份)和受托人身份证,收复印件(1份);
5.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收原件(1份);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收复印件(1份);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收复印件(1份);
8.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建(构)筑物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收原件(1份);
9.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备案表),收原件(1份);
10.测绘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绘报告书,收原件(1份);
11.规划部门确认的总平面图,收原件(1份);
12.规划部门确认的建筑图纸(平、立、剖),收原件(1份);
13.竣工图(平、立、剖),收原件(2份);
1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的提交),收原件(1份);
15.楼盘立项批文,收复印件(1份);
16.公安部门的项目地址及房屋地址门牌证明,收原件(1份);
17.宗地图,收原件(1份);
18.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有合建的需提交),收原件(1份);
19.建筑物专有情况清册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清册,收原件(1份);
20.合同履行情况文件(开、竣工、容积率、分期等)(属分期竣工需出具同意分期证明;整体竣工的提交合同履约证明;超出合同约定的提交出让补充协议及缴费凭证),(若有),收原件(1份)。
受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
办理时间: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查询:
收费标准: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2元/平方米;
2.土地登记费:共用宗地13元/证,独立宗地按[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规定收取;
3.房屋登记费:
(1)住房登记(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80元/件;
(2)非住房房屋登记(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550元/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收件人员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若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补正,补齐后受理;若不予受理,告知理由);
3.部门提出办理意见(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补齐后重新受理);
4.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
-
佛山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66人看过
-
佛山社保登记办理指南
469人看过
-
佛山高明房屋所有权登记指南
307人看过
-
佛山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指南
147人看过
-
佛山开发公司新建商品房确认权属登记办理指南
351人看过
-
佛山顺德区商品房预售审批指南
209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
佛山南海婚姻登记处周日上不上班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2关于佛山南海婚姻登记处周日上不上班的问题,解释如下: 1、结婚登记必须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民政局属于职能部门,享受着国家法定节假日,所以周末和节假日时间是不上班的,上班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一点半到五点半,部分地区的民政局下午上班时间为两点到六点。 2、为了方便新人办理结婚登记,北京对民政局的上班时间做出了调整,民政局的周末休息时间改为单休,星期六是正常工作时
-
佛山商品房怎么腾退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06商品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
-
不动产登记怎么操作指南是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这是我收集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怎么操作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
-
房屋产权登记的办理指南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06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需凭借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依照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应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五、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