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的成因有哪些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1:45:38 320 人看过

当前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成因

认识不到位。一是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基层宣传覆盖面及深度都不够。有的群众不了解办证流程,还有一些群众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混为一谈,将国家、集体所有的土地视为个人所有,致使违法占地建房的现象较多。

监管不到位。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普遍存在执法力量薄弱,监管难以到位的现象。国土人员肩负地质灾害防治、信访维稳、增减挂钩等诸多工作任务,劳动强度大,管辖范围广,管理效果难以达标。从而让不少违章建房者钻了空子,如有的农村违章建房者选择双休日建房,两天便可建成一两层的住房,一旦建成,拆除更加困难。一家建成,多家效仿,这样一来违法占田建房呈难以遏制之势。

机制、制度不完善。一方面,群众合理用地需求急切,而审批程序复杂、时间过长。由于用地、建房等审批手续要求严格、程序复杂,不少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很难及时获得批准。另一方面,国土工作人员在动态巡查过程中,即使及时发现住宅建设违法行为,依照现行法律也仅能劝阻、教育并下达停工通知书,并报告上级部门等待处理;而对于不听劝阻的违章者,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对违法行为难以有效制止。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规定,从作出处罚决定起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走流程大约需要1个月,有的违法建筑在流程走完前便已建成,拆之可惜,留之不能。

加强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管理的对策

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如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在电视台设立土地政策宣传专栏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一些重大、典型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给予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违法案件,并落实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

加强基层多部门联动执法。在基层镇组建联合执法队,由当地镇政府主导,国土、住建、林业、水利等部门授权,组建专业联合执法队,一部分由各部门人员参加,一部分从村组选拔人员充实,经费由多部门共筹共支,加强执法力量和执法联动性,形成多部门全方位执法。每两个相邻镇或者多个相邻的镇合理搭配整合,分区执法,这样可组成相对有效的国土执法队伍,由片区各主要负责人实行轮流带队,配备必要的办案设备,一方面对重点区域,如城乡接合部、干线公路沿线等进行蹲点值守;另一方面,分片区巡视,对片区划分执法区块,实行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制止,避免违法事实既定。

完善土地执法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国土与法院联合查处土地违法快速反应机制,土地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予以制止后不奏效的,国土部门随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镇、村、组三级执法监察网络和保护社会化共同监管机制,聘请相关执法监督员,并予以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的谋划作用,积极征求其合理化建议。三是积极探索工作服务流程的简化。在宅基地审批方面可采取国土、规划、住建等职能部门并列审批的模式进行,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证时间;同时,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三级网络审核、直通车等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加强沟通配合,严格考核监督。一方面加强国土部门与当地政府、其他部门的工作配合,既要打击土地资源违法又要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加强逐级考核,联合本级党委政府对涉及责任主体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执法实际效果等全方位考核。既要对工作突出的进行奖励,又要对工作失误、不到位的,从行政、纪律等角度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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