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退休前工资是劳动争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0:10:34 169 人看过

退休人员追讨退休前拖欠的工资是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法定退休年龄

所谓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定的准许就业人员不再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并终止劳动(聘用或人事)关系、同时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标准。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明确: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可以退休。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0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退休争议归劳动仲裁吗
    退休争议不适用劳动仲裁,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具备劳动者主体地位。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用工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退休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一、拖欠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务工资劳动者退休后继续参加工作,按劳务关系处理,用人单位拖欠报酬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报酬。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退休后还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劳动者退休后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了,不能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该退休人员丧失劳动主体地位,不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劳务关系是劳动者向用工者
    2023-06-27
    494人看过
  • 社保退休待遇纠纷是劳动争议吗
    劳动者退休后退出劳动力市场,不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所以社会退休待遇纠纷并不是劳动争议,而是属于行政纠纷。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
    2023-06-14
    325人看过
  • 公司多发工资要求退还是劳动争议吗
    公司多发工资,用人单位要求返还工资的,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员工工资争议谁来举证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
    2023-03-20
    366人看过
  • 退休费用发放属于劳动争议吗
    一、退休费用发放属于劳动争议吗劳动者退休后退出劳动力市场,不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所以社会退休待遇纠纷并不是劳动争议,而是属于行政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法定退休年龄所谓
    2023-06-11
    126人看过
  • 劳动争议工资扣税吗
    一、劳动争议工资扣税吗如果通过劳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工资的赔偿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其应纳税款按下列公式计算:[点通正文]排列=左起横版录入方式=手工录入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扣缴义务人已将纳税人拒绝代扣代缴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的除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二、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023-04-20
    164人看过
  • 职工退休时间是否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案情]原告张某于1977年到被告某国营农场工作,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1988年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张某家按规定承包了农场的部分土地。1994年1月,张某的丈夫沈某代表家庭与农场签订了18亩鱼池的承包合同,承包期至2003年年底。2003年10月,张某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农场为其办理正式职工退休手续。2004年6月2日,农场在张某的书面申请上作出批示,以其已于1993年12月15日作出《关于辞退农工张某的决定》将张辞退为由,不同意为其办理正式职工退休手续,只同意按计划外临时工的退休待遇,每月给张某领取300元退休金。张某认为其未收到辞退决定书,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张某于2004年6月15日向南通市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仲裁委员会于2004年6月29日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张遂于7月14日起诉。另查,农场与一般企业不同,职工平时在各家干承包活。职工到了退休年龄
    2023-08-12
    393人看过
  •  探讨劳动争议现状
    劳动合同纠纷
    社会劳动保障制度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劳动保障体系不健全、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薄弱、劳动争议案件复杂多样、劳动仲裁机构定位不明确且仲裁人员短缺以及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时间过长等问题。社会劳动保障制度存在不足:(一)劳动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力。(三)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薄弱。(四)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由简单化变得复杂多样。(五)劳动仲裁机构定位不明确,仲裁人员缺少,难以适应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劳动争议案件日趋复杂多样的要求。(六)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间过长,法律程序复杂,不利于及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案件类型有哪些变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日益繁荣,劳动争议案件类型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纠纷类型多样化:以前,劳动争议案件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传统纠纷类型上。而随着职场竞争加剧、劳动合同制度改
    2023-11-17
    253人看过
  •  劳动局追讨工资:请律师还是找劳动局?
    本文介绍了用人单位若出现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要求给予劳动者补偿。若用人单位出现以上情况,应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尝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若出现以下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应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尝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1.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要求给予劳动者补偿 劳 动 仲 裁 局 如 何 维 权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对
    2023-09-06
    259人看过
  • 劳动争议工资扣税吗,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一、劳动争议工资扣税吗如果通过劳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工资的赔偿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其应纳税款按下列公式计算:[点通正文]排列=左起横版录入方式=手工录入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扣缴义务人已将纳税人拒绝代扣代缴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的除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二、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023-04-18
    396人看过
  • 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的几点探讨
    目前,劳动部门和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纠纷类型也在多样化,虽然劳动案件在所以案件中所占的比例还比较小,但在处理上难度大,消耗的司法资源多。现笔者结合司法实践中就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某些问题谈谈几点粗浅看法,以期对今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处理有所帮助。一、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1、因社会转型、企业改制等引起的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或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9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创建的一大批中小国有企业效益越来越差,并逐渐倒闭,期间企业不得不大量减员,将一批批职工予以辞退、开除,后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这批职工为经济利益从而引发劳动争议。这类案件涉及面广,人员多,容易引发集体上访。2、因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而引发的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往往因自身经营的需要或其他原因,而在不符合辞退条件的情况下辞退劳动者,很多案件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而
    2023-06-09
    264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的探讨
    仲裁委员会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第四、五条与其他文件以及实践中的冲突探讨在解释三中,第四条和第五条是如下表述的,第四条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第五条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显然,解释中把该争议案件列入了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应当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的正常救济途径是应当先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后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该第四、五条表述的是在仲裁委的时候把劳动者的相对方列为当事人。因为如果不是在仲裁委而是在法院的话,在第四、五条中就不应当表述为“列为当事人”,而应当是“列为被告”。另外,该两条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2023-04-29
    35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是否与资本退出有关?
    1、劳动争议是否与资本退出有关,关系不大,但要视实际情况而定;规避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后。公司成立前即发起人、股东已实际出资,经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评估验资证明后,发生抽资行为的,而在公司注册成立前,他们会抽逃资本,骗取公司成立,则是虚假的出资报告,股东出资后,资产成为公司财产。股东不能抽回出资的,只能通过转让的方式抽回自己的出资,而不能直接抽回自己的资本,这是公司制度的基本原则。股东抽回自己的出资,是对公司财产权的侵犯,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返还财产。这主要是体现现代公司制度,即公司拥有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公司财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股东出资结束后,出资成为公司财产,归公司所有。如果股东再次抽逃资本,将是对公司财产权或所有权的侵犯第二,如何区分劳动合同纠纷和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劳动报酬的主体一方面是企业或组织,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或者个人。劳动
    2023-05-07
    102人看过
  • 退休引起的纠纷是可以仲裁的劳动争议吗
    根据《上海市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职工退休、退休或者死亡。也就是说,退休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方式。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第二条,《劳动合同履行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有相关规定。《劳动部关于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对这一点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终止。
    2023-05-07
    316人看过
  • 退休返聘能否追讨最低工资标准
    一、退休返聘能否追讨最低工资标准不能。劳动法适用范围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法规只适用于劳动者,而退休返聘人员已退出劳动者队伍,所以在目前的劳动法规中并没有规定其必须获得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当然,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返聘人员有权和用人单位协商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最低工资保
    2023-04-12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退休工人退休前的劳动争议纠纷,退休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退休工人退休前的劳动争议纠纷,退休后在没有超过时效的,可以申请仲裁。 退休之前的劳动争议,劳动者虽然已经退休,但是主张的是之前的权利,没有超过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
    • 劳动争议工伤休假期间能讨赔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争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向企业追索退休金争议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而提起的诉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1993年4月15日)规定:职工退休后虽然与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他们过去在岗位上履行的劳动义务仍是其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前提和基础条件,而且其退休金的计算也需要企业提供依据。据此,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因追索退休金而与企业之间发生的争议可视为劳动争议,并参照《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处理,即当事人可以向
    • 劳动者讨要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吗劳动者讨要工资时劳动者应该注意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
      劳动者讨要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讨要工资时,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劳动者可以到法院去告。当然,到法院告的是欠薪单位,而不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到法院告还是讨要自己的工资。这里需要劳动者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话,应该给一个书面的通知。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时候,也可以到法院去告。就是到法院告欠薪单位,让法院主持公道,讨回自己应得的工资。劳动者一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裁决就不生效了。
    • 仲裁劳动争议期间的加班工资多久能追讨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1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