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7:40:16 223 人看过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主要集中在三个主要的方面:

(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

主要指的是,一般公民在身体、精神、健康等方面遭受到了施暴人巨大的伤害,而造成了身体伤残、精神受创甚至是人身死亡的严重后果后,是可以由受害人或者是已故受害人的家属,向施暴人提出索要赔偿的要求的。

(二)索赔的流程

1、伤情鉴定

在人身受到损害的时候,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身体上的,都应该先报警,交由警察来处理。

一般,警察会先向你了解情况,做好笔录,这在以后是能够直接作为证据使用的。

这还不算完,之后会由公安机关来为你做伤情鉴定,来鉴定你所说是否为实,或者是你的伤势等级为多少,为日后索赔提供依据。

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并不是一回事,伤情鉴定主要是为了方便公安机关进行判断这次的人身损害究竟有没有构成犯罪。

依照伤情鉴定结果的不同,追究施暴人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在伤情鉴定中,发现只是轻微伤,连轻伤都够不上,那么就不算是犯罪,公安机关是不能够进行立案的,因为没有违反刑法,至多只在民事纠纷的范围内。

如果在伤情鉴定中,发现是轻伤或者是轻伤以上,重伤,那么公安机关就会依法立案,将施暴人抓捕,将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施暴人也就会面临坐牢拘役的惩罚。

当然了,对于伤情鉴定的结果,受害人是可以提起质疑的,也可以在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况下,对施暴人提起刑事的起诉。

2、伤残鉴定。

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在医院治疗痊愈后,需要到公安机关进行伤残鉴定,伤残是分等级的,不同的等级,以后获得的伤残赔偿金也是不同的。

3、索赔材料。

在该治疗治疗,该鉴定鉴定的事情做完后,受害人就应该把自己因此用掉的医疗费用、打车费用、误工费用、护工费用等的凭据和清单保存下来,作为以后向施暴人索赔的材料和证明。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构成

①要确实是有人身损害事实

也就是说,首先你得确实是有被人身损害的事实,这是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鉴定的,然后你被损害的事实得是因为施暴人的行为造成的,而且在鉴定之后,你确实因为这种加害行为,有了被损害的后果,比如身上有伤,精神抑郁等等。

②施暴人的行为得与人身损害事实有关

然后,你被人身损害这个事实,得是因为施暴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两者之间得有直接必然的联系。

总不能够,你因为与人吵架,然后心气不顺,走路不小心跌倒,也把责任怪到与你吵架的人身上,这显然是不行的。

损害结果与施暴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得是直接而必然的。

③施暴人本身行为是有过失的

施暴人对受害人施暴,造成严重损害后果,在主观意愿上是应该有过失的。

而施暴人的过失行为,是受害人日后向其索要赔偿的前提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二、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2023-04-12
    407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
    2023-04-13
    85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在此规定中,对于民事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方式等作了相关规定: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
    2023-04-29
    31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一、交通责任包括误工费和精神损失吗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赔偿的,赔偿责任范围包括误工费和精神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误工减少的收人,是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或其他类型的合理收人。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包括哪些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有: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产
    2023-02-04
    358人看过
  •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被侵权人对造成其人身伤害的侵权责任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等费用。一、问出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问出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1、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2、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3、事故造成受伤的,全责方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二、人身伤害是侵权纠纷吗人身伤害可以是侵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
    2023-02-04
    115人看过
  •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
    所谓人身损害赔偿,其实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费用。一、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
    2023-03-22
    14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6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赔偿的规定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家属为办理丧事支出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开支,这些项目的计算都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而且还要根据受害人的户口、工资等情况才能最终计算,建议与律师面谈,让律师详细的计算出赔偿清单,你们也好心里有底。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1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 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07
      人身损害赔偿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 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
    • 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一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赔偿方面的确可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但行政责任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