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是否需承担保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7:15:19 183 人看过

一、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是否需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规定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责任有哪些承担形式

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3.保证期间约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4.保证期间转让债务未经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5.未经其同意变更主合同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6.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等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7.在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责任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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