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属于合同违约的违法行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9:04:27 439 人看过

一、欠债不还属于合同违约的违法行为吗

欠债不还属于合同违约的违法行为,债务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欠债不还可以拿走相应物品抵账吗

他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不可以拿其东西抵债。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是人民法院,债权人不能自行采取上述措施,要向法院起诉,并在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权人擅自处理债务人的财物的,可能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三、欠债不还怎么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欠债不还起诉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租赁合同中有哪些不属于违约行为
    租赁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一、如何处理出租房屋未向公安机关备案出租房屋未向公
    2023-04-02
    232人看过
  • 合同不写违约金是否属于违法
    合同不写违约金不算违法。没写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无损失则不用赔。一、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如何计算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实际损失大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造成的损失。二、二手房网签后买方违约需要赔偿多少二手房网上签约后,买方的具体违约赔偿金额,取决于合同是否约定了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额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无约定,一般赔偿买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
    2023-06-25
    297人看过
  • 公司不履行员工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违约
    一、公司不履行员工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违约单位不履行合同不违法,但是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劳动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书面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二、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履行怎么办公司不履行合同,员工的维权方式如下:1.首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采取其他维权方法2.去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3.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去当地法院打劳动官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
    2023-10-05
    54人看过
  •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否属于框架协议违约行为
    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仍然不能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受根据目标的性质和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降价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在存在仓储违约行为时所应该依照法律或者双方的约定而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通过法定的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增加违约成本,弥补被违约方的损失,减少违约的发生,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秩序。违约责任往往以弥补对方的损失为原则,违约方需对对方的损失,包括直接造成的损失和合理预见的利益损失给予弥补。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二条
    2023-08-07
    152人看过
  • 断供属不属于合同违约
    1、选择“断供”,从法律上来讲,就属于主动违约,违反了贷款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些因心理原因而断供的业主应该认识到违约后果的严重性,改正违约断供的行为。对于那些确实经济困难、还款能力不足的业主,建议在履行按揭合同的前提下,通过与银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可以到银行要求做贷款展期,依据自己可以承担的支出范围,要求银行适当合理地延长自己的还款期限;或者和银行协商改变还款计划,要求先只还利息,暂缓本金的还贷。2、断供发生的原因表面上看,断供似乎就是因为房价下跌引起的,其实诱发断供的往往有多种因素:(1)前期炒房太过疯狂,炒房者持房过多,无力还贷。炒房客比例较大的半岛城邦等高价楼盘出现的断供就属于此种情况,有的炒房客每月要还银行40多万元,承受不起。(2)房价下跌严重,首期款已经“缩水缩没了”,就算卖出房产也不够还银行的贷款,业主出于心理原因而断供。一、断供的业主将面临哪些后
    2023-02-19
    236人看过
  • 合同违约属于债权请求权吗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一)合同之债请求权;(二)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三)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四(侵权之债请求权。一、合同违约如何救济(一)合同违约可以通过继续履行;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方式补救。(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一)主观
    2023-03-26
    223人看过
  • 见死不救属于违法的行为吗
    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却见死不救,是犯法的,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以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一种情况,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没有做的情况。不作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成立的前提。这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等。其次是,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本来就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能成立不作为。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与最终的危害结果之间发生了因果关系。谎报火警属于违法行为吗谎报火警是违法行为。编造火警、治安警情等虚假警情,容易造成社会恐慌,是一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谎报火警者将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023-08-13
    72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不成立属于违约吗
    一、民法典合同不成立属于违约吗《民法典》合同不成立一般不会承担违约责任,一般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属于违约缔约过失责任的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二、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合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在劳动合同中,允许就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服务期事项和禁业限制事项约定违约金。2.但上述原因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
    2024-01-08
    274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
    交通违法、违规和违章是交通行为中的三种情况。交通违法指的是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会受到记分处罚。而交通违规指的是未遵守已达成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罚款等惩罚。交通违章则是指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会受到罚款等惩罚。在交通行为中,违法(如交通违法)与违规、违章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具体而言,交通违法是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而交通违章则是指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至于交通违规,它指的是违反已达成规定的行为。2、惩罚不同: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记分办法进行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交通违章采取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交通违规取决于造成的损失程度惩罚的。违章与违法的区别违章与违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首先,违章是指违反规定、章程或管理制度的行为,而违法则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其次,
    2024-03-15
    492人看过
  • 教育地产是否属于合法的违约行为?
    教育地产变更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通过销售广告对商品房教育房地产及配套承诺做出说明和承诺,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和确定房价有重大影响的,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违反该内容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购买教育地产常见陷阱都有哪些购买教育地产常见陷阱教育地产陷阱一:偷换概念,离学校近的就是教育地产。有许多人认为,离学校近的就是教育地产。一般大家都觉得位于大学、重点高中、初中、小学等周边的房子均可视作教育地产,但从专业的角度来讲,真正意义的教育地产专指可获得入学名额的学校周边的房产,这类房产才是房产市场上最为稀缺的。教育地产并非取决于距离的远近,入学名额是相应学校依照“学区划片”的原则进行分配的;而且教育地产和非教育地产价格相差很多,购房者最好到所属学校片区咨询都有哪些小区具有该学校入学资格,以免花了冤枉钱孩子还没学上。教育地产陷阱二:忽略物业属性,学区范围内的商住房是教育地产。这里说的“
    2023-08-08
    288人看过
  • 欠债不还属于什么违法类型
    一、欠债不还属于什么违法类型在探讨欠债不还的违法类型时,我们必须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基于这一条款,债务人欠债不还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合同违约的违法行为。2.这种违约行为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经济秩序和诚信体系。二、欠债不还的法律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债务人,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即债务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偿债务;2.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些责任旨在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对债务人形成有效的法律制约。在实际操作中,债务人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利息等费用,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三、欠债不还的起诉管辖当债权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时,他们必须了解关于起诉管辖的相关规定。1.如
    2024-07-19
    477人看过
  • 转租租赁是否属于合同违约行为
    一、转租租赁是否属于合同违约行为转租租赁是否属于合同违约行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租赁合同中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怎样的转租情形构成违约。《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二、转租纠纷的诉讼时效转租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
    2023-12-02
    113人看过
  • 哪些借贷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实践已充分表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从根本上损害了
    2023-02-25
    268人看过
  • 违约属于合同终止吗
    合同终止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合同解除为例,解除合同后,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是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仍然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使是出现合同僵局,违约方主动请求解除合同,也是不影响其违约责任承担的。但是当事人在解除合同时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我国法律对解除合同的相关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摄影培训机构倒闭学费退不了怎么办如果机构尚未注销,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该培训机构。如果机
    2023-04-10
    21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违约行为属于合同行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5
      合同违约是违反合同义务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要承担民事的经济赔偿责任。 合同违约违反了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违约的一方当事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并且当事人的另一方有权进行索要违约金。如果违约金高于或者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可以进行上诉对违约人进行追偿。
    • 自动放弃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2
      如果你们已经签订了合同,出于您的意愿不能履行合同,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条款,那您就是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 夫妻一方违约的行为属于共同债务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9
      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正当债务。在现实生活中,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均可导致债务的产生。例如,赌博这一非法行为可以导致赌债的产生,但该债务因缺乏合法性而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也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只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由此而产生的正当
    • 延长履约期限属于违法违约行为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9
      延期履行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合同的行为,必须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反合同的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合同期内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属于违约行为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2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