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确定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56:23 291 人看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因此,必须保持一个相对公平和相对统一的待遇水平。所谓相对公平,就是要考虑制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和职工总体工资收入,使工位职工的待遇水平适度,即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所谓相对统一,就是要考虑全国各地的工伤职工分布情况和地区差异,在制定政策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享受待遇的条件方面不能各行其是。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在待遇项目方面,国家统一进行了规定,而具体待遇标准则采取了中央和地方统筹兼顾的原则。一是要考虑相同等级的工伤职工,待遇支付比例要相同;二是要考虑工伤职工待遇与本地区职工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既有统一的规定,又与各地的实际工资水平相衔接,给地方一定的空间。

因此,工伤保险待遇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几条原则:一是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待遇过高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会导致社会的矛盾。二是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无论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还是待遇水平都要从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来考虑,使工伤职工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三是考虑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这不仅牵扯到老工伤人员与新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衔接问题,还涉及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衔接。《条例》规定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了政策的平稳衔接。四是要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五是补偿与救助相结合。

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应当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而变化,因此,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长期待遇,是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况,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经过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待遇及工伤待遇申请
    工伤待遇工伤待遇申请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情况特殊的,工伤职工可直接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0日内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情形特殊的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15日。
    2023-11-15
    227人看过
  •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原则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主要是根据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确定医疗保险的待遇支付水平,以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一般从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方面确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如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提供基本医疗保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主要是根据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确定医疗保险的待遇支付水平,以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一般从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方面确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如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只能用于基本医疗费用支出。成本与效益原则医疗保险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社会效益体现在收取较少的医疗保险费,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尽可能多和尽可能好的医疗保健服务;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上,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不过,医疗保险讲究经济效益,也是为创造更多、
    2023-04-22
    489人看过
  • 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
    一、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可以由用人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相关工资证明来认定,具体情况如下: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虽然不合法,但职工维权却是很难,只能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二、工伤的范围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
    2023-04-28
    387人看过
  • 工资标准不明,如何确定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在企业劳动过程中如果发生工伤,工伤待遇是根据职工本人的工资标准计算确定的。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职工不能举证证明其工资标准,而企业又不提供时,不利后果该由谁承担呢?工人施工坠落摔伤,同公司协商赔偿起纠纷顾某是某建筑公司工人,2004年4月2日,他工作时不慎从电梯井掉下摔伤。经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顾某为九级伤残。其后,顾某与建筑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5年11月30日,顾某因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出诉讼。顾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建筑公司支付工伤赔偿款5.7万余元。但建筑公司称,顾某所主张的赔偿金计算标准过高,公司不能接受。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未能举证证明顾某的工资标准情况。法院判决公司拿不出员工工资标准承担败诉后果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依法享有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顾某施工时受伤,经有权部门认
    2023-04-22
    392人看过
  • 工伤如何确定待遇
    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珠海市工伤待遇珠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
    2023-07-21
    353人看过
  • 怎样确定工伤待遇
    法律综合知识
    确定工伤待遇的标准是:经相关鉴定机构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怎样确定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22-07-18
    481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1,工作期间的工伤,应当由工伤保险支付相关赔偿。2,在校期间,学校统一参加的医疗保险、学平险,只针对在校期间,并且有时间限制,在毕业后一般即失效。如果是个人参保的商业保险,需要查看是否有工伤或者意外伤害的赔偿条款。3,工作期间工伤,单位应当在事故后一个月内向社保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或者本人在事故后一年内向社保部门办理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再进行工伤鉴定。由工伤保险、单位按鉴定后等级进行赔偿。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
    2023-02-27
    346人看过
  • 怎么进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确认?
    一、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确认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是《条例》的立法宗旨,因而也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原则。第五章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分为4类,即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补偿待遇和死亡补偿待遇。从待遇构成和支付渠道来看,充分体现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以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要求。保障工伤职工的救治权和经济补偿权。《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应足额保障工伤职工的检查诊断、治疗、住院、交通、伙食补助等费用;伤情稳定以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和长期性的经济补偿;因工死亡的,应向其直系亲属发放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促进职业康复。《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款关于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支付规定,第三十条关于人工肢体、器官等辅助
    2023-05-01
    39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缴费工资”应如何确定
    “缴费工资”是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还是全部工资总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按比例缴纳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则完全由用人单位缴纳。从降低用人单位的经营成本出发,用人单位一般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或本人工资项目中的基本工资部分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样导致缴费工资和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相差很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可见,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0号)第七条重申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
    2023-05-05
    84人看过
  • 工伤待遇无过错责任原则有规定吗
    我国200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对工伤的概念进行定义,而是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采用列举的方法,将工伤分为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和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三种,进行界定,具体如下: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视同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
    2023-04-28
    464人看过
  •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细则调整方案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确保工伤人员生活水平,北京社保局对工伤保险待遇又一次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项目主要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细则如下。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执行时间:2014年1月1日调整对象:2013年12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工伤人员(不包含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原则:普遍增加,适当调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项目: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细则:1、伤残津贴:a、一级伤残工伤人员:增加360元;b、二级伤残工伤人员:增加340元;c、三级伤残工伤人员:增加320元;d、四级伤残工伤人员:增加300元;e、未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工伤: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2、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50元;3、生活护理费:2013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
    2023-05-04
    367人看过
  • 如何确定工伤保险待遇,当工资标准不清楚?
    职工在企业劳动过程中如果发生工伤,工伤待遇是根据职工本人的工资标准计算确定的。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职工不能举证证明其工资标准,而企业又不提供时,不利后果该由谁承担呢?工人施工坠落摔伤,同公司协商赔偿起纠纷顾某是某建筑公司工人,2004年4月2日,他工作时不慎从电梯井掉下摔伤。经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顾某为九级伤残。其后,顾某与建筑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5年11月30日,顾某因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出诉讼。顾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建筑公司支付工伤赔偿款5.7万余元。但建筑公司称,顾某所主张的赔偿金计算标准过高,公司不能接受。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未能举证证明顾某的工资标准情况。法院判决公司拿不出员工工资标准承担败诉后果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依法享有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顾某施工时受伤,经有权部门认
    2023-07-02
    76人看过
  • 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待遇吗
    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待遇。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是什么(1)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工伤认定的结果包括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非工伤和不视同工伤。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调查核实、作出认定等,并有严格的时限规定。(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享受伤残待遇的重要前提。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三个条件:一是应在经过治疗,
    2023-08-10
    431人看过
  • 工伤保险原则哪里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原则有3项1、是雇主责任原则。实行严格的雇主责任是工伤保险制度区别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重要特征。在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发生以后,无论职工有无过错,都要由雇主缴费形成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待遇支付的责任2、是预防、康复与赔付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伤职工进行救治和经济赔付,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工伤保险工作的重心越来越向工伤的预防与康复方面转移。3、是基金实行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伤事故的发生虽有偶然性,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工伤事故的发生是有规律的,对工伤职工的赔偿与医治所需金额也是能够估算出来的,因此,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实现以支定收。一、工伤复发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救治吗?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在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确认后,享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
    2023-03-02
    6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1988年老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3
      1988年老工伤工伤保险待遇从所在省市规定。1988年出的工伤,鉴定为八级伤残的,是老工伤。老工伤是指1996年10月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之前的工伤,按国家规定,已经纳入社会统筹。但按各地规定,并非完全能够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法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现行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八级伤残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工伤保险待遇待遇工资具体标准应该如何确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01
      工伤保险待遇的工资标准根据职工的具体工资确定。职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和福利待遇在停工期内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事故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和福利待遇在停工期内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未经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吗,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1
      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缺乏私了基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
    • 确定工伤保险费率的原则?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8条、第9条的规定,工伤保险费费率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工伤保险费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又不使基金有过多积累。二是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为了使用人单位的缴费与所属行业风险挂钩,条例在总结我国实践经验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确定
    • 工伤待遇原则限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工伤待遇原则限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 3、劳动合同到时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工人享受一次性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就业补贴金!到退休年纪退休的除外!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