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中定金罚则和赔偿损失可以并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20:11:49 466 人看过

本纠纷涉及商品房买卖中定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而损害赔偿金是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应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额。损害赔偿金和定金的适用是不同的。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定金的适用不以发生损失为必要条件。而损害赔偿金必须以发生实际损害为必要条件,否则不能适用。

在买卖当事人既约定了定金又发生损害赔偿情况下,该如何进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该条明确了定金条款与赔偿损失之间的关系,即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应当首先适用定金条款,如果定金不足以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赔偿的总额不能超过因违约造成的损失,防止当事人因赔偿获得额外收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定金罚则相关文章
  • 商品房一房两卖买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商品房一房两卖买方可以要求赔偿。合同约定定金条款的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合同约定违约条款的可以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可以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买方留几份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留1份。根据相关规定买卖房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
    2023-08-12
    442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
    1、出卖人恶意违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这显然是针对先卖后抵、一房数卖的行为所作出的惩罚性规定。2、出卖人存在欺诈行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这里同样适用惩罚性赔偿。一、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咋确定对于商品房买卖
    2023-03-26
    25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约定是否有效
    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是法定的,不能自行约定,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情形是: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一、惩罚性赔偿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惩罚性。补偿性赔偿金的主要目的和功能在于弥补受侵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不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失,而在于惩罚和制裁加害人严重过错行为。(2)附加性。也就是说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附加的民事责任形式,只有当补偿性赔偿金不足以惩罚侵害人的恶意侵权行为,或者不足以表明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充分否定,并以此来阻止其再次发生时,才能加以适用。(3)法定性。惩罚性赔偿金是民事责任的例外和补充
    2023-02-28
    14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可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情形和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可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情形是:(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由此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除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23-06-10
    283人看过
  • 继续履行和损害赔偿可以并用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合同两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可以并用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后继续履行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劳务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劳务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租赁期间甲方收回房屋怎么办租赁期间,如果甲方没有任何理由收回房屋构成违
    2023-06-21
    379人看过
  • 房屋交易中一方违约如何选择适用定金罚则和损害赔偿金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数额大小来选择适用。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当事人往往即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定金的性质视为违约金性质,两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只要一方违约,当事人就可以选择适用,不以产生损害后果为前提条件。损害赔偿金是的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需要支付的赔偿。损害赔偿金和定金不同。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当事人即使没有损失,那么也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定金的适用不以发生损失为必要条件。而损害赔偿金必须以发生实际损害为必要条件,否则不能适用。当买卖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和损害赔偿金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根据定金或者违约金的数额选择适用,如果适用定金罚则会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就适用定金罚则,如果适用违约金更合适,就适用违约金。当适用违约金或定金罚则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比如房屋因上涨的现值和原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损失。当事人可以通过
    2023-04-30
    82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纠纷是否可以采用双倍赔偿?
    本文主要分析商品房买卖纠纷是否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双倍赔偿制度,对于这个,却是引起争议的。商品房买卖涉及资金过大,双倍赔偿实行有难度。目前,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越来越繁荣,但距离规范发展的要求仍很遥远。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依然存在大量的欺诈行为:规范设计与实际楼盘不符、以次充好、建筑面积夸大等现象时有发生。因商品房欺诈而要求赔偿甚至期望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赔偿其损失额两倍的呼声已越来越高。一倍性的\赔偿\严格意义上是一种\补偿\,这对我们这个大陆法系的国家无可争议。但是,对于惩罚性两倍赔偿在房地产欺诈行为中却有着很大争议。有观点认为: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是一般动产商品,而商品房是不动产,不是普通的消费品,因而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然也就不适用消法49条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其次,商品房成本昂贵,是高价商品,如果适用惩罚性赔偿,可导致房地产开发商赔偿数目过大而引起经
    2023-06-10
    99人看过
  • 商品房违约金赔偿规定细则
    商品房违约金赔偿有:1、没有规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也可以按照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承担违约责任;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4、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法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
    2023-07-04
    160人看过
  • 一手商品房买卖流程,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目前对于限价商品房买卖,我国有相关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出售限价商品房需要哪些条件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2、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二、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条件(一)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二)限制商品房申请人资格条件如下:1、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2、年龄条件:单身家庭提出申请
    2023-06-21
    258人看过
  •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能否买卖限价商品房
    一、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目前对于限价商品房买卖,我国有相关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二、出售限价商品房需要哪些条件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2、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三、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条件(一)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二)限制商品房申请人资格条件如下:1、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2、年
    2023-05-02
    6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定金适用情况
    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具备销售法定条件前,往往搞认购,双方签订认购书,让购房者交一定金额的定金,称为认购定金。认购定金的性质:从实践中看,认购书起到为购房人预留房号,保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作用。尽管认购书的性质在法理上还存在争议,但一般认为,商品房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当于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关系,即预约合同是为签订本约合同而订立的。而通过认购书中定金条款的设定,来约定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本约合同的权利义务,正是对当一方出现缔约过失时,对于无过错的另一方的有效补偿。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购房定金属于立约定金,即为保证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交付的定金。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况买主可拒绝收房买房人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依法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
    2023-08-12
    260人看过
  • 卖商品房可以买自住房吗
    一、卖商品房可以买自住房吗可以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二、什么是普通自住住房自住住房是指为自己和家庭居住使用目的而购买的普通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先用于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国家标准的普宅是这样的: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含)平方米以下;(北京市是140平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商品房要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标准才行的.另外.4、首次上市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同普通住宅。
    2023-05-29
    5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适用定金罚则吗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适用定金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2023-06-22
    36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中定金的解决方案?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处理方式是:双方如约履行合同,定金可以抵作购房款或者退回;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定金也可以退。法律规定,如果卖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是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民法典中按揭贷款商品房买卖如何处理买卖按揭的房屋的,对按揭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清偿完剩余的贷款,注销房屋抵押登记。二是和银行协商转按揭,将按揭转到购房者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
    2023-07-06
    45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更多>

    #定金罚则
    相关咨询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定金罚则的适用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4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定金罚则的适用 (1)如果购房者无正当理由不按《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开发商有权不予返还定金。 (2)如果是开发商过错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 (3)双方对不能签订预售合同均无过错的,不适用定金条款,所交纳的定金应当原数退还。比如对于认购书中未确认的其他购房合同条款,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这对于买卖双方都不视为违约,此时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
    • 商品房买卖中出现哪些情形,消费者可以向商品房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书面明示商品房的准确地址、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建筑和装饰装修标准、配套设施、交房日期、单价、总价、产权办理、前期物业管理等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商品房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退房:(一)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二)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三)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房屋结构、
    • 没买住房公积金可以要求补交并赔偿经济损失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
      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缴纳公积金,那就可以要求补交。如果没有约定,那单位可交可不交
    • 定金和损害可以并起作用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26
      可以并用。相比损害赔偿金的补偿性,定金则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而且定金的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责任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所产生的责任。损害赔偿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任意性并以赔偿当事人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因此,定金是独立于损害赔偿的一种责任形式,两者是可以并用的。
    • 购买商品房违约金与罚金可以混用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2
      1、五证审核 即审核房屋开发销售商是否持有必须具备的“五证”。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购房合同审核 即认真签好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 3、对照合同验收房屋 对于收房,很多购房者的思路不是很清晰。实际上,收房时主要有三个问题。 (1)审查有关证件 作为购房者,应首先审查房屋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