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工伤保险条例》对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待遇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14:49 332 人看过

现在社会上退休人员返聘继续从事工作的情况并不少见,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却往往比普通劳动纠纷更加复杂,因为退休返聘人员的身份,决定了其权利义务和普通劳动者有所不同。

比如退休返聘人员一旦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能否认定并获得工伤待遇就成了常常引起纠纷的问题。

那么,相关法律对此是否有所规定呢?

多地明确不属工伤

退休返聘人员发生所谓工伤,首先其受伤的情形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此时才会产生是否可认定工伤、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这些问题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出现伤害时,容易引发争议。

一种观点是持否定态度,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要求工伤认定必须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而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存在的是劳务关系,因此是不能做工伤认定的。

较多地区倾向于这一观点,例如《北京市实施办法》第21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厦门市实施规定》第19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三)属于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的;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第14条规定:退休人员返聘后,在工作中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政策。

《太原市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

可以参照工伤待遇

但是,也有另一种观点认为,退休返聘人员是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对他们在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最低工资等方面应参照正式合同制员工待遇执行,最典型的就是上海市,其规定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着特殊劳动关系,因工作发生伤害时,可以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如《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支付。

实践中,对于退休返聘者来说,因工作发生伤害时,如果不能认定工伤,是否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呢?

笔者认为,即使不能做工伤认定,也应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相关待遇。

《国务院法制办对的复函》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关于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应当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而该通知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

由此可见,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受到伤害时,虽然双方是劳务关系,也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来处理是有依据的。

随着我国逐渐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由于用工双方存在的是劳务关系,这就直接影响了退休返聘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是对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时如何处理存在着极大的争议。

因此,应该借鉴视为特殊劳动关系的观点,一旦发生工伤直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退休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是退休返聘人员也享有劳动的权利,并因此受到法律的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返聘人员认定工伤的待遇是怎样的?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
    2023-04-06
    176人看过
  • 退休人员的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
    1、规定退休人员工作中因工受伤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比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适用本条例。2、规定退休人员工作中因工受伤可以享受劳动保险。如《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支付。”3、规定退休人员工作中因工受伤不予工伤认定,但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参照工伤待遇处理。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在我国的社保体系和国家法律的框架内对退休工伤职工医疗待遇都有哪些规定在上文中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我们可以看出在受到一至四级的伤残职工可以一次性的得到工伤补助来拟补工伤对他们的伤害。每个月社会保险还会发放相应的津贴来保证他们的生活来源。退
    2023-03-29
    76人看过
  • 最低工资标准:退休返聘的员工待遇
    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为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退休返聘人员已退出劳动者队伍,所以在目前的劳动法规中并没有规定其必须获得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当然,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返聘人员有权和用人单位协商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退休返聘员工发生工伤如何处理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程中受到损
    2023-07-08
    245人看过
  • 员工退休后返聘 出现工伤
    司法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出现伤害时,容易出现争议。如果实践中认定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那么走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是劳务关系,那么就不应认定为工伤,按一般人身损害来处理。据各地司法实践来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可能都倾向于认定为非工伤的结论。比较特殊的是上海等个别地区,将退休反聘职工(不论有无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反聘单位或者新单位之间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受伤按照工伤来进行处理。一、到了退休年龄能不能先办理工伤认定?不可以,申请工伤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已经退休则不存在劳动关系了,所以退休年龄的人不可以申请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023-03-05
    216人看过
  • 退休职工返聘工作中发生工伤可否认定,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范围有明确的界定,凡是“与用人单位(指的是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都在劳动保险范围之内。退休人员如果返聘到企业单位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发生工伤事故,依据《条例》的规定,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是,在有些各地在颁布实施细则时,设立了排除条款,就退休人员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发生工伤,不能进行工伤认定。例如:《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就将这一项排除了工伤之外。不过,返聘人员可以依据有关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2023-06-09
    474人看过
  • 关于离退休人员返聘受到伤害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副庭长杨临萍总结当前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六大问题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受聘于新工作单位并经劳动局同意登记参加了工伤保险,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伤亡,新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局形成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我国民法和劳动法分属不同的部门法,雇佣关系属民法调整,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离退休人员与新工作单位的关系认定为雇佣关系,在受聘期间因工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建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另一种意见认为,宪法规定了公民有劳动的权利义务,现行法律只对劳动者年龄的下限作出规定,对劳动者年龄的上限未作规定,不能因其离退休职工就否定其劳动身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和第61条的规定,参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关于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
    2023-06-10
    448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怎么给工资待遇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怎么给工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2023-04-13
    380人看过
  • 点评: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是工伤吗?
    到了退休年龄,李军(化名)从原单位退休,但李军不服老,又到另一家公司打工,谁知在工作中受伤。这是否属于工伤引起一系列的官司,并给司法机关带来难题———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在务工中发生伤害,究竟算不算工伤?一审、二审对此有不同定论。此案最终以李军到了退休年龄,李军(化名)从原单位退休,但李军不服老,又到另一家公司打工,谁知在工作中受伤。这是否属于工伤引起一系列的官司,并给司法机关带来难题———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在务工中发生伤害,究竟算不算工伤?一审、二审对此有不同定论。此案最终以李军所受伤害不是工伤而告终。由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资纠纷大幅增加,日前,武侯法院针对超龄劳动者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调研,建议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性质。退休后再就业受伤一审认定工伤李军原是四川一家工厂的职工,2003年企业破产后,李军与工厂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在省社保局享受
    2023-06-10
    89人看过
  • 企业退休返聘有工伤待遇判断标准
    判断退休返聘是否属于工伤这个问题,关键在于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已经享受养老待遇。根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雇佣关系处理”的规定。企业退休返聘有工伤待遇吗,作为企业的实际工作者应该享受。一、企业退休返聘有工伤待遇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
    2023-03-29
    181人看过
  • 关于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是否工伤的判定
    到了退休年龄,李-军(化名)从原单位退休,但李-军不服老,又到另一家公司打工,谁知在工作中受伤。这是否属于工伤引起一系列的官司,并给司法机关带来难题———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在务工中发生伤害,究竟算不算工伤?一审、二审对此有不同定论。此案最终以李-军所受伤害不是工伤而告终。由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资纠纷大幅增加,日前,武侯法院针对超龄劳动者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调研,建议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性质。退休后再就业受伤一审认定工伤李-军原是四川一家工厂的职工,2003年企业破产后,李-军与工厂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在省社保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07年,李-军经人介绍来到另一家公司务工。两个月后,李-军在工作中不慎受伤,李-军的妻子就此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军所受的伤害性质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此后,四川
    2023-05-03
    162人看过
  • 退休返聘工伤保险有何特点
    在劳动者资格方面,除禁止使用童工外,《劳动法》没有其他限制。根据宪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人有权参加劳动。《劳动法》不禁止50岁以上公民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我国男性55岁,女性50岁为退休年龄。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强度逐渐降低,人们的衰老速度也在放缓。事实上,中国目前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退休老人回到工作岗位,发挥余热的现象越来越多。由于《劳动法》仅限于使用童工,禁止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他非劳动者从事与自身智力、能力相适应的工作,用人单位招聘16岁以上人员,均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为合法行为。此外,是否招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完全属于企业自主权范围,由单位自己决定,法律不干涉。既然法律规定劳动既是权利也是义务,那么有劳动能力的人就应该参加劳动。劳动者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不应作为衡量是否有劳动关系的标准。年满16周岁的年轻人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023-08-08
    62人看过
  • 退休人员返聘后是否可以购买工伤保险?
    企业退休返聘人员不可以参加工伤保险。返聘人员不具有《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身份,他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的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返聘退休人员的劳动法可以返聘。聘用协议的具体内容可由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协商确定,但聘用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聘用期内返聘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劳保待遇等。用人单位支付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可不受最低工资限制。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
    2023-07-02
    460人看过
  •  退休返聘员工工伤赔付问题
    单位有责任对雇员在退休返聘期间遭受的工伤进行赔偿。工伤包括事故伤残、患职业病和因这些情况造成的死亡。工伤范围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概括式、列举式或混合式立法模式。雇员在退休返聘期间遭受工伤,单位有责任对雇员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单位有义务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协商为由不予赔偿。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些情况造成的死亡。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工伤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因此,工伤范围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直接伤害,如骨折、肌肉
    2023-10-26
    499人看过
  • 离退休再聘受伤也享工伤待遇
    蒋某退休前在一家单位从事会计工作。2010年5月8日,一家公司得知蒋某业务熟练,遂聘请其为公司会计。蒋某觉得自己也应该发挥余热,便欣然接受。此后,蒋某参加了工伤保险并缴纳了费用。2010年6月30日,蒋某在上班时因椅子断裂而摔伤,花去了18000余元医疗费用。对于公司为蒋某申请的工伤认定及待遇,却被有关部门拒绝,理由是离退休人员与新工作单位的关系属雇佣关系,期间因工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法院审理认为,蒋某的情形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一方面,现行规定并没有将离退休人员再聘排除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外。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其中仅将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唯一条件,没有附加其它任何限制,而蒋某与公司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属于公司的劳动者。另一方面,离退休人员再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3-06-09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中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适用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
    • 退休返聘工伤待遇是哪些,我爸爸是退休返聘的员工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7
      用人单位返聘的已经退休的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是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并且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而产生的自身伤害,也是不能申请、鉴定,更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了。由于工作原因而导致用人单位返聘的已退休人员的人身损害,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只能按照的案件处理。
    • 那个返聘退休人员工伤待遇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除了享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就是关于返聘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规定
    • 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2
      离退休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工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返聘退休人员有工伤待遇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22
      不能再享受工伤的保险待遇了。返聘退休人员已经不需要在继续缴纳保险并且已经在享受退休的待遇了,因此是不能再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在受到侵害的时候还是可以索要相应的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