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能不能参加继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20:38:39 419 人看过

一、债权能不能参加继承

债权是可以参加继承的。

债权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的。

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债权是否能不能够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债权,继承人能不能够继承。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债权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继承开始前已存在的。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债权合法。

3、债权的履行标的为财物。债权的履行标的须为财物才能不能被继承。如被继承人生前委托第三人履行某种行为则不能不能继承。

4、债权无人身专属性。

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继承。因为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一旦债权人死亡,人身权归于消灭,但是属于财产性质的债权并不因此灭失,而是作为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歌曲版权能不能继承

歌曲版权能不能够继承。

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n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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