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如何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11-11 02:51:19 235 人看过

离婚中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由我单位集资修建的经济适用房,当时也是按照我在单位的工龄、职称等条件打分分房的,是我们共同出资,(另对方在婚前有一房改房),请问我单位的这套经济适用房归我的几率有多少,如果归我,我该给对方多少钱?(是按照当时的购买价还是当时的市场价或是现在的市场价来计算)这套经济适用房还未办理房产证.

泰安律师回答:是夫妻共同财产,归你的,你得按市场价值支付其应得份额相应的折价款

追问:这套经适房是我单位以为职工福利的形式修建的,当时购买时出的价少于当时的市场价,请问是按照现在的市场价计算还是按当时购买时的市场价,不是说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吗?

泰安律师回答:满五的,可以上市交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怎么分割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
    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一、离婚了房子该如何处理离婚了房子的处理首先应当明确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可要求财产重新分割的情形有哪些可要求财产重新分割的情形有:1、离婚时,婚姻续存期间未分割财产,离婚后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或者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者隐瞒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对方同意,可以重新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
    2023-03-12
    295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中的经济适用房应如何处理?
    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在婚后所得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可以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在婚前所得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未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一方能得到多少补偿?在解决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归谁的问题后,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离婚房产的补偿问题了。在解决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对另一方的补偿问题时,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说明。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
    2023-07-02
    433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双方结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分割方式为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按份共有的财产按照比例进行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会均等分割或偏向于付出较多一方。在结婚前,如果双方共同购买了房产,那么这些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的财产。如果离婚,分割方式应遵循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按份共有的财产将按照比例进行分割,而共同共有的财产则可能会均等分割或偏向于付出较多的一方。 共 同 共 有 : 婚 前 买 房 如 何 分 ?在婚前,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因此,未登记方在离婚时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并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房产就会认定为与
    2023-09-30
    400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夫妻离婚后如何划分经济适用房财产
    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股票、期权在离婚案件中,上市公司发给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人才的股票期权,也是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因为涉及股票、期权分割的案件往往很复杂,所以今天我们来聊聊,离婚时该如何分割股票、期权一、股票(一)、股票是什么,股票是上市公司为了筹钱,发行给股东的持股凭证,股东借此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你购买了某一个公司的股票,那么在这个公司你就享有一定的股东权利,最常见的权利就是分红,公司运转的好他的股票交易价格会上涨,抛售出去时,买入与卖出之间的差价,就是你得到的收益。(二)、离婚时如何分割股票具有
    2023-07-11
    53人看过
  • 如何处理此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
    张某与王某原系夫妻,2000年5月16日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产一处约定“归张所有,由王使用”,但没有约定使用期限。2002年12月,张某因欲再婚需房屋居住,便要求王某让出房屋另找住处,王某则认为,该房已约定由其使用,故拒绝让房,从而引发争执。2003年5月,张某将王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排除妨碍。本案可以判决排除妨碍。处理本案的关键在于对该争议房屋所有权的确认问题。从本案的案情看,双方协议约定房屋“归张所有,由王使用”,这种使用期限从一般意义上讲应该有期限限制,否则所有权人拥有的所有权便失去意义;但由于双方原系夫妻,客观上又作出了此种约定,关于王某的使用应否受到期限限制,应取决于双方协议时的本意,若本意就是归张某所有,王某仅是暂时使用,则张某现有权要求让方;若本意是虽归张某所有,但王某将拥有永久的使用权,那么,张某便无权要求王某让房,因为此种约定
    2023-06-10
    492人看过
  • 何为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如何选购?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市民可到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办经济适用房购买申请。购买步骤:第1步:办理申购登记。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带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年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购手续。第2步: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市住宅发展中心将依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第3步:确定入围和候补名单。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均可取得参加摇号资格不同的是,2004年12月31日之后动工的经济适用
    2023-06-10
    469人看过
  • 婚前房产在婚姻存续期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如何分割?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动产房屋交换价值同时受人为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人为因素表现在夫妻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的占有、维护和装修等,并排除他人对建筑物的非法侵害,使房屋维持其一般使用价值并优化。客观方面受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土地价格的变化和供求关系的制约,房屋的价值得以变动,给购房人带来了一定的收益预期。尽管受到人为因素和客观方面的影响,房屋价值变动的前提条件是房屋的完整健全存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所居住的房产实际上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双方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均以房屋所有人的意思对房产进行共同管理和维护。即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另一方共同居住、维护、修缮,表明其主观是以房屋所有人参与房产的实际维护和经营,且对方对此明知并接受。因此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前,夫妻双方对共同居住的房产均投入了相当的时间、精力共同经营和管理。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收益孳息
    2023-03-12
    448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还贷的房子怎样分割
    一、婚姻存续期间还贷的房子怎样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出首付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然后婚后还贷款的,那婚后所还的贷款部分以及贷款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具体分割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无效婚姻的存续期间怎样计算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视为自始不存在,当事人不
    2024-01-24
    250人看过
  • 如何公平地分割离婚时的经济适用房?
    离婚时,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分割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男女双方对经济适用房分割能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分割经济适用房;无法达成约定的,应当去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财产分割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让人民法院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
    2023-07-08
    420人看过
  •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离婚财产划分
    夫妻双方离婚的,房产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若房产仅登记在购房一方名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后存在还贷情况的,若房屋仅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决给购房的一方,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获得房屋所有权一方需要支付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婚前买房在当今社会已经非常普遍了,但是婚前买房也有一些弊端,比如夫妻结婚后,感情破裂,离婚时就必然会涉及到房子的分割问题,这是非常复杂的,并不是我们想象的只归一方所有或者夫妻一人一半均分即可,那么究竟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呢下面就为大家解答。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023-07-07
    37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购买分三步走
    第一步领取审核表第二步填表审批盖章第三步办理购房登记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询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如何具体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一、广州最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属于政府推出的福利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就属于其中的一种,最大的特点是花钱少,非常适合工资收入低、住房困难的民众申请。广州最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家庭中至少有一个成员拥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已婚或年龄在三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四十八平方米;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八十。二、深圳经济
    2023-06-19
    132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允许财产分割?
    一般不可以。但法律规定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况可以。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纠纷起诉后可以申请延期举证的情形有哪些(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虽然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有诉讼时效,但是夫妻之间针对财产分割问题相互协商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处理的,在时效进行期间随时都可以重新开始计算。婚内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的,夫妻可以通过协商、请第三方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2023-07-04
    52人看过
  • 如何购买一套称心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由于价格低、品质高,现已成为不少买房人的首选。但由于一些经济适用房项目容积率过高,以及交通、生活、教育和医疗配套设施未能及时跟上,许多购房者感到经济适用房既不经济,也不适用,并增添了诸多烦恼。那么,怎样才能购买到称心如意的经济适用房?专家建议,购房者在选择经济适用房时,除了价格,最关注的应是项目配套设施、地段、质量和周边环境,这几个基本要素是经济适用房是否适用的根本。配套设施一定要关注经济适用房项目通常容积率都比较高,而且项目规模也比较大。业内人士指出,购房者一定要关注周边及小区内的公交线路、邮局、银行、医院、学校、超市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因为,这些配套设施是人们生活的最基本的条件,如果配套设施不完善,将给购房者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带来极大的不便。日前,北京市建委向社会发布了2004年上半年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从公布的统计数据看,部分配套设施完善和交
    2023-06-10
    50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申购手续如何办理
    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
    2023-05-08
    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婚姻存续期间由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分割双方的财产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三)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
    • 婚姻中房产续存如何分割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9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分割财产一般指的都是离婚之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约定为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海口市如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如何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手续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1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海口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审核。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会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居委会在受理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三)公示。经调查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申请人名单,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申请人工作单位、家庭户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吗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最好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4
      是的。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造的普通住房。这种住房也被称为经济适用房,因为它降低了项目建设的部分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年收入小于或等于6万的家庭才能购买当地户口。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是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前几天,我和所里其他律师讨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时,有了不同意见.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的理由是: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之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理所当然的应该属于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