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于行政处罚适用范围的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9:31:15 301 人看过

我国法律对于行政处罚适用范围的规定如下:一是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二是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三是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四是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1.不予处罚。根据规定,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在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和法定幅度内,适用较轻的种类或者依照处罚的下限或者略高于处罚的下限给予处罚,但不能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以下给予处罚。如,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处罚2000元,减轻处罚1000元。根据规定,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有:一是已满14周岁不满l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二是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四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是其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关于从重处罚问题,《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有的特别法律、法规,如《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1)因走私被判处刑罚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后在2年内又实施走私行为的;

(2)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后在1年内又实施同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的;

(3)有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的。又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6: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适用相关文章
  • 海关行政裁定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海关行政裁定适用范围是怎样的行政裁定适用于以下海关事务:1、进出口商品的归类;2、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3、禁止进出口措施和许可证件的适用;4、海关总署决定适用本办法的其他海关事务。二、海关行政裁定申请1.申请人申请人是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申请。2.申请时间和方式(1)时间在货物拟进口或出口的3个月前向海关总署或者直属海关提交书面申请。(2)方式一份申请只包含一项海关事务,申请人不得就同一项海关事务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海关提交行政裁定申请。3.申请书的主要内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行政裁定的事项;(3)申请行政裁定的货物的具体情况;(4)预计进出口日期及进出口口岸;(5)海关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4.提交申请书及其他申请资料的要求(1)申请人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供足以说明申请事项的资料,包括进出口合同或意向书的复印件、图片、说明书、分
    2023-06-06
    14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规定适用行政处罚法吗?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一级国家机关、哪一类性质的国家机关有设定何种行政处罚的权力。具体地说,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各自具有设定哪一种行政处罚的权力。行政处罚的设定一般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由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直接授予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一种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内容;一种是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的授权,规定行政处罚的内容。这三种情况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程序、处罚的内容、对象、结果都是有区别的。具体何种性质的行政处罚由哪一级别的法律法规设定,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来决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行政处罚的第一环节,是行政处罚的基础。但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
    2023-06-27
    96人看过
  • 2024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适用怎样规定
    一、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适用怎样规定1、实施行政处罚的,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如果作出处罚时,法律、法规、规章被修改或者废止的,新规定有新处罚规定的,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二、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是违反程序规定的1、行政处罚法。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行政许可法。对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
    2024-04-05
    241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适用的范围
    1、前提: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大多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罪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势必造成不安定的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被判处管制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属于开放性的刑罚,即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暂予监外执行的必要。2、具体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
    2023-03-17
    496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及其适用
    根据行政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行政赔偿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一、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欧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欧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
    2023-06-13
    289人看过
  • 法律对抚养权的规定及适用范围
    法律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如下: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对商标注册证是如何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
    2023-07-02
    443人看过
  • 定金罚则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有哪些适用范围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
    2023-06-13
    218人看过
  • 行政处罚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应当注意的问题
    关于“六项要求”,即行政处罚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应当注意的问题法律规范必须明确具体。行政处罚所应当适用的行政法律规范,既可以是法律、法规,也可以是规章。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行政处罚,因此,不能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规范,应当是具体、明确的,即适用的是哪一个特定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该法律、法规、规章的哪一条款。法律、法规或规章有条、款、项、目规定的,应当适用到最后的分类规定,不能笼统地只适用某一法律、法规或规章,更不能用“根据有关法律精神”或“根据有关规定”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所适用的行政法律规范,原则上必须是对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发生时有效的法律规范。在执法活动中,往往出现行政法律规范发生变化,在对待新法与旧法之间的关系上,原则上只能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范。但也有例外
    2023-06-13
    149人看过
  • 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设立条件: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份有限公
    2023-06-22
    145人看过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法律上该怎么规定
    一、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法律上该怎么规定缓刑的适用范围: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法院撤销缓刑在法律上是怎么规
    2024-01-15
    290人看过
  • 罚金适用于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吗
    一、罚金适用于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吗罚金不适用于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罚金属于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一种,但是在行政处罚当中有罚款这一类型。罚金和罚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而行政处罚当中除了罚款还有不同的种类,拘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责令停产停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等,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管理行为,而属于刑事责任的罚金是国家对犯罪人的处罚,其中是否承担该处罚由我国法院做出裁判。二、什么犯罪适用罚金刑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
    2023-05-02
    434人看过
  • 企业行政处罚适用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行政处罚适用法律的规定是:企业在一般情况下违反我国的法律制度但又未构成犯罪的,应当适用于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只有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我国的民法或刑法对其进行处罚。企业行政处罚怎么消除企业行政处罚消除方法如下:1、公司行政处罚不会被消除。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2、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3、行政处罚记录是不会被消除的。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另外公安机关是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的。依据我国
    2023-08-09
    322人看过
  • 我国对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行为人订立合同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盖章合同扫描件是否有法律效力盖章合同扫描件有法律效力。证明力最强的是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存在某些实际困难以致无法获取原件,只能取得相关传真件或扫描件,传真件和扫描件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无论是扫描件、传真件还是原件,只要是合同,就一定要用公章。如果是扫描件最好用彩色扫描,传真件、扫描件均需保留原件,必要时进行比对,才能真正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为了使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更高,可以在合同中附加一句双方均同意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外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可以借助网络平台,通过电子邮箱或QQ等传输合同、合同履行签认等电子文本,并保存相关记录,以备发生纠纷
    2023-06-23
    437人看过
  • 我国的减刑适用范围
    死缓两年期满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不应列入探讨的减刑之中。理由是:第一,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是刑法规定的必然处理方式之一。死缓即生命刑的缓期执行,实际上指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核心内容是死缓考察的执行。死缓并不是独立的刑种,它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两年的考验期,是否有故意犯罪,是是否执行死刑的标准。而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根据其表现,减为无期徒刑或者相应刑期的有期徒刑,则是法律规定的必然结果。而要探讨的减刑,虽然在服刑罪犯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时,减刑是应当的,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否应当裁定减刑,减刑的幅度是多少,却是或然的。第二,判处死缓的罪犯,在两年期满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自此以后的减刑问题,则与所探讨的减刑是一致的。这一点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7
    2023-04-25
    16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适用是指行政机关在认定行政相对人违法的基础上,依照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原则和具体方法决定对行政相对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行政处罚,将行政法律规范运用到各种具体行政违法案件中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 更多>

    #行政处罚适用
    相关咨询
    • 我国对于大赦的适用范围,刑法对于大赦的规定,我国是怎样的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3
      1、大赦是赦免的一种,它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于某一时期内的不特定犯罪分子免予追诉或免除其刑罚执行的制度。大赦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凡在某一时期内犯一定之罪的所有罪犯,都可适用,而不以特定的人为限。大赦的赦免效力也较特赦大,它不仅免除刑罚的执行,而且使犯罪也归于消灭,即不但能赦其刑,还赦其罪。经过大赦之人,其刑事责任完全归于消灭。尚未追诉的,不再追诉;已经追诉的,撤销追诉;已受罪、刑宣
    •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有哪些,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序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由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执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条件)是:违法事实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处罚种类和数额限于对公民处以50元罚款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行政执法人员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应
    • 我国《仲裁法》如何规定仲裁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我国仲裁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那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我国《仲裁法》是依照仲裁的性质,参照了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并针对仲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如下原则规定的: 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二、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 三、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看,
    • 我国对于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3
      1、拘役算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是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