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岗位是属于必备的条款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5 07:41:58 260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岗位是属于必备的条款吗?

劳动合同岗位就是属于必备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劳动纪律;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n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争议条款是必备内容吗
    劳动合同争议条款并不是必备内容,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有争议条款。一、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可以分几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个工作地点,是合法合理的,但要双方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必须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写错了日期有没有法律效力签订日期写错了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同样是有效的。因为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其实在以上的条款当中,只有当事人、标的和数量属于必备条款,少了这些内容的,合同不成立,自然也不会考虑效力问题。对于其他内容没有
    2023-03-10
    4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岗位是否必须明确
    在劳动合同中并不一定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岗位,因为单位可能存在调换岗位的情况。一、员工哪种失职要赔钱员工失职需要赔偿的情况: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2、制定的这些规章制度是经民主程序制定并让劳动者知悉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3、证明损失的存在,一般应为直接损失;4、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二、公司可以将员工工作岗位随意变更吗依据劳动法规定,公司不可以将员工工作岗位随意变更。因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而且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3-02-04
    1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劳动合同要具备哪些条款
    一、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劳动合同要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劳动合同要具备如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二、劳动合同的效力的具体内容劳动合同的效力的具体内容如下: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3.劳动
    2023-05-22
    386人看过
  • 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994年的《劳动法》未将社会保险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由于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现象普遍存在,所以,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特别将社会保险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不仅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关于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手续及缴费金额,不同地方都有不同的规定,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直接咨询办理。一、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怎么办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有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有的是盖个帐号信息戳,有的是介绍信,反正就是说明其银行帐号信息,让社保往这个帐号寄钱。注意:一般来说,需加盖社保公章)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在原参保单位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
    2023-02-26
    443人看过
  • 调离岗位属于劳动争议吗,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形势,作出组织结构的调整,属于法律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根据劳动者个人的情况,如果出现劳动者所在公司迫于市场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势变更下,公司可与劳动者协商工作岗位的调整,即对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公司在与劳动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公司调岗安排,就意味着劳动者与公司不能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这时,公司有权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你本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为了加强用人单位对企业的自主管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024-04-07
    428人看过
  • 转岗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岗位调动规定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调整组织机构的,经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根据劳动者的个人情况,如果劳动者工作所在公司的客观情况受到市场规则的强迫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即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与职工协商不成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职工不同意公司的转岗安排的,公司有义务提前30日书面通知职工,这意味着工人和公司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此时,公司有权提前30天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根据您的工作年限给予您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可以调整员工的岗位,是否意味着用人单位也可以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调整其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变更劳动报酬,需要协商一致,因为用人单位可以在“充
    2023-05-07
    342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含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有下列必备的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身份信息;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其他事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日期合法吗合法。劳动关系的确定是以用工之日就开始了和劳动合同上面的签订日期无关;且签订日期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所以,这份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
    2023-03-05
    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时间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时间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吗?工作时间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工作时间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可以辞退吗?工作时间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可以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2023-01-25
    292人看过
  • 哪些条款属于劳动合同
    法律综合知识
    一、哪些条款属于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等。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有哪些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三、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
    2021-12-05
    398人看过
  • 公益性岗位的劳动问题属于劳动争议吗
    公益性岗位用工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4号)规定: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是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服务岗位。是为解决特殊人群就业问题,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的临时性救助岗位,实务中表现为由政府开发的,优先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或特殊人群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的临时性救助岗位。目前多集中在由街道和社区开发的基层公共服务类岗位,如社区的安保、保洁岗位,城管执法的协管等,具有临时性和救助性的特征。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2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的规定,公益性岗位的劳动问题,除不适用《劳动合
    2023-04-25
    304人看过
  • 缺少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无效
    2014年10月,吴某被某日用塑料杂品制造公司录用,负责门卫传达、保卫工作。双方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内容为:甲方某公司、乙方吴某。1、乙方必须遵守公司门卫制度;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3、甲方依照考勤结果按月支付乙方工资;4、乙方有权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终止本协议;5、如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6、乙方工作所涉及的财物归甲方所有;7、本协议有效期为订立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014年12月,吴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认为双方的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内容、社会保险等必备的条款,要求确认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吴某的仲裁请求。《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023-06-10
    228人看过
  • 求解劳动合同9大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中必备的九大条款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一、签订医院聘用合同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
    2023-06-23
    2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13薪是否是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13薪不是必备条款。13薪是指工作期满一年后,可以领取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属于奖金的性质范畴。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报酬、社会保险、纪律、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奖金不属于必备条款。一、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吗服务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下:(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书面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如下:(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023-03-19
    48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调动岗位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调动岗位合法吗劳动合同调动岗位是否合法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如果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调岗,并采用书面形式的,合法。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要由双方各持一份。如果是擅自调岗的,或者形式不符合规定的,则不合法,劳动者可以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二、孕期被调岗降薪怎么办孕期被调岗降薪应该向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原先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的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
    2022-11-11
    4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22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七)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劳动合同要求定岗位给劳动合同是否必须定岗位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5
      员工的工作岗位在劳动合同中不一定要明确,因为单位可能会换岗位。
    • 劳动合同人员服从岗位调动属于合法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7
      对于“劳动合同服从岗位调动合法吗”我在这里告诉大家比较准确的回答,劳动合同中对员工的要求不是必须服从单位调岗,在公司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公司是无权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这是法定条款,合同中这样约定是无效的。
    • 岗位撤销属于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7
      1、如果公司的岗位确实取消,原有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这才可以裁减人员; 2、如果公司未依照以上程序进行裁员,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