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0:14:49 346 人看过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与税收保全措施只适用于纳税人不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既包括纳税人,又包括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二是在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时,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扣缴义务人。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税款的纳税担保人。

(三)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履行的当事人。《税收征管法》既有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处罚款,也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罚规定。因此,上述当事人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而不仅限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一、个人所得税不收滞纳金

个人所得税不收滞纳金的情形主要有: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这条里面指的是,自纳税人依法经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申报并按规定预缴税款的,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的,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二、临时工工资要申报个税吗

临时工工资是否需要申报个税视以下情况而定:

1、根据相关规定临时工工资纳入工资薪金支出,如果满足按次计征或按月计征的标准即必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没达到上述标准即不需要缴纳了。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海关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
    问:看到海关的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办法。不知二者有何区别?是否意味着今后企业欠税就会被海关保全或强制了?答:根据《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税收保全是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时,海关采取的责令提供担保、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等措施。税收强制则是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自规定的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缴纳税款时,海关可以依次采取的书面通知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等强制措施。二者有不同的适用条件,企业因各种原因欠税,如有正当理由,不存在转移财产等情况的,一般不会适用税收保全措施。而如果在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税款的,也不会适用税收强制。
    2023-06-07
    295人看过
  • 税收强制实行的措施和含义
    税收特征与本质我们知道,税收是为实现国家职能而组织财政收入的一种主要形式,但并不是唯一形式。那么,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有什么不同呢?税收又为什么能成为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形式呢?这就需要科学界定税收的含义,正确把握税收的本质特征。一、税收的含义对于什么是税收,古今中外都有不少学者给出了自己的定义,但这些定义表述很不一致。这除了每人对税收理解的角度不同和表述方面的文字差异外,主要是由于税收本身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因此,不同时期的学者对税收的认识和理解自然就有差异,而这种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税收的发展过程。例如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把税收定义为人民拿出自己一部分私人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共收入,并强调国家经费的大部分必须取自于各种税收。这一定义除说明了税收的纳税主体是人民外,侧重反映了税收是一种公共收入,以满足国家经费之需。1892年英国财政学家巴斯特希尔则进一步认识到税收是一
    2023-06-07
    47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性如何?
    不是必须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不是必须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发生以上情形时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吗部门规章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和扣押财物的强制措施和除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和扣押财物的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
    2023-07-06
    324人看过
  • 实施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一)拘传1.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进行讯问。2.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3.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案件范围。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
    2023-06-14
    476人看过
  • 用好税收保全措施充分体现税收强制性
    秦屿星光电线厂系无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证,从96年7月开始生产经营至今从未交纳国家税收的地下工厂,主要生产各型号的电线。九九年五月十一日,福鼎市国税局稽查局接上级局转办举报信,该举报称:秦屿有家电缆厂,从九六年七月开始生产至今从未交纳国家税收,每年产值约有200万元,请求国税机关给予查处。案情就是命令,当天下午稽查局马上组成专案组,连夜赶往秦屿镇。根据举报人所提供的地图,专案组找到该厂,并摸清该厂的生产经营地点及仓库场所,马上对其进行监探,防止若走漏风声该厂转移库存货物,因天气已晚,专案组决定在控制该厂仓库后,于明天对其实施检查。第二天(五月十二日),为麻痹该厂负责人防止其销毁有关证据资料,专案组佯称是技术监督局的,检查该厂产品质量问题,但该厂除有生产车间与仓库外,并无办公地点,专案组同志故意随口问道,你厂的产品合格证怎么没有。该厂负责人陈秋金下意识地马上回答,在工人宿舍里。工厂的楼上角落
    2023-06-07
    372人看过
  • 税收强制措施文书由谁出
    税收强制措施文书是有税务机关作出的。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两种:一是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二是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虚假诉讼逃避性缴纳税款,税务机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税收强制措施的文书由税务机关下达,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扣留企业的存款,第二种是扣押、查封企业的财产。税收强制措施保留个人生活费吗税收强制措施需要保留被采取强制措施人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所以个人生活费是生活所必需就需要予以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
    2023-08-18
    338人看过
  •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对象有哪些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2、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3、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取保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二、没收非法所得对于违法所得没收的情形,由人民法院
    2023-03-25
    385人看过
  • 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对象是哪些
    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对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一、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去外地工作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工作,但是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并保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一般指保释。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犯罪嫌
    2023-06-22
    450人看过
  • 如何适用强制措施变更权
    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在审捕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对刑拘犯罪嫌疑人行使强制措施变更权,其理由是虽然案件报请检察院审查批捕,“案人”分离,案件虽报请检察院批捕,但人却由公安机关实际“掌控”,因检察院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办理换押手续,犯罪嫌疑人仍由公安机关实际羁押,而不同于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是“案人”合一,故当犯罪嫌疑人出现不宜关押等情形时,公安机关可自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只要是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检察院就无权过问。而检察院只能根据公安机关提请报捕案件相关书面材料,依法作出处理意见,不受公安机关在审捕期内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这一情况的影响。第二种意见认为:在审捕期限内应由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行使强制措施变更权,公安机关却不能自行决定对刑拘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其理由是即然公安机关已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就要对整个报捕案件整体负责,人随案走,那么公安机关就无权再
    2023-02-11
    231人看过
  • 对偷逃税个人可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
    在北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税务机关的执法手段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受国务院委托,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向今天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就这部草案作了说明。关于税务检查,金人庆说,现行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进行检查,但是没有规定税务机关可以进入财务核算场所进行税务检查。针对这个问题,草案增加规定: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时,可以进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核算场所。关于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对象的范围,金人庆说,按照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冻结银行存款,扣押或者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和强制执行措施(从银行账户中扣缴税款,拍卖或者变卖财产抵缴税款);对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则不
    2023-06-07
    87人看过
  • 税务强制执行措施能不能适用所有纳税人
    税务强制执行措施可以适用所有纳税人吗税务强制执行措施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强制征收税款所采取的措施;二是执行行政处罚时所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人是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和非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总称。笔者认为,根据修订后新的《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所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对象,仅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而不适用于非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但税务机关采取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措施适用所有纳税人.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例:村民张某以务农为业,闲时外出打工。2007年12月张某购买了二轮摩托车一辆,且牌照齐全。在进行车船使用税征收时,其拒不依法纳税,扣缴义务人及时向税务机关作了报告。2009年1月,张某居住所在地税务机关派人上门要求其缴纳2008年度车船使用税60元,张某不仅以家中无钱为借口拒绝纳税,而且还鼓动其他村民逃避纳税
    2023-05-31
    135人看过
  • 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是怎样的
    一、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285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二、强制医疗程序的方式我国强制医疗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医疗保护性住院,又称“医疗看护制度”,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根据精神科执业医师的建议,决定将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二是保安性强制住
    2023-06-18
    336人看过
  • 强制医疗适用对象和条件
    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285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医疗适用的条件强制医疗需要符合下列条件:首先,强制医疗的对象只能是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不包括“文疯子”。其次,没有法院的决定,任何机关都无权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公安机关发现精神
    2023-03-23
    286人看过
  • 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
    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1、符合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即为依法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存在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特殊情形,或者因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确定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3、对于应当取保候审但未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也可适用监视居住;4、被采取监视居住人没有固定的住处,或者其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有妨碍侦查的可能,则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一、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如下: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二、指定监视的执行方式如下:1、指定临时监视居住场所。应考虑比较僻静的能
    2023-03-05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条件、期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6
      一、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二、适用对象: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包括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对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适用。 三、条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原则上,强制到案的措施属于公安、检察机关的权限,公安、检察机关有权独立决定适用,但利害关系人在事后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强制候审的措施原则上属于法院的权力范围,只有法院才能以程序性裁判的方式命令适用。
    • 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与税收强制措施有何区别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7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采取一般税收管理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国家征税的权利所采取的税收强制手段。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有以下区别:1、两种措施的适用对象不同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纳税义务人;而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纳税义务人、扣缴
    • 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0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措施的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3
      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保全措施的实施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强制执行的实施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2.内容不同。保全措施的内容:(1)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1)书面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
    • 刑事强制措施是如何适用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针对自然人的刑事强制措施,但这些强制措施无一可以适用于单位。因为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行为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限制或剥夺单位中个人的权利,并不一定能限制或剥夺单位的权利。结合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应采取下列强制措施:交纳保证金。对犯罪嫌疑单位或被告单位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