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活动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刑罚和罚金。其中,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如果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利用先进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特别恶劣影响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案的刑法判决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案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属于信用卡类犯罪,主要刑罚有:
1. 管制:管制是指对罪犯采取限制自由措施,但不剥夺其身体自由。信用卡诈骗罪属于轻微的犯罪行为,且罪犯所具有的财产往往能够弥补其损失,因此,判处管制不剥夺其自由。
2. 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的短期人身自由,并强制其参加劳动。信用卡诈骗罪罪犯往往具有较高的悔罪意识,且认罪认罚,因此,判处拘役适中。
3.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罪犯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参加劳动。信用卡诈骗罪罪犯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因此,判处有期徒刑较重。
4. 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罪犯终身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参加劳动。信用卡诈骗罪罪犯往往具有严重犯罪前科,或者再犯罪情节严重,因此,判处无期徒刑较严厉。
信用卡诈骗案在刑法判决中,根据罪犯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严重程度,会对其所适用的刑罚类型和程度进行调整。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会依法公正审理信用卡诈骗案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
信用卡诈骗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利用先进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特别恶劣影响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
新刑法如何界定信用卡诈骗犯罪?
315人看过
-
如何界定信用卡诈骗罪?
125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界定
263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界定
175人看过
-
量刑标准如何界定信用卡诈骗罪?
269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如何界定?
392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界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301、构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 2、分清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正确认定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 3、如果存在下列情形可以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故意的,不能以犯罪论处:不知使用的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的。一般来说,使用伪
-
如何界定信用卡诈骗罪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2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
-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界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1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诈骗罪如何界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12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该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可见,立法机关的意图很明确,就是通过立法解释进一步扩大并统一刑法意义上“信用卡”的范围认定,即针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支付卡,只要其具备消费支付、
-
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刑法如何界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9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所谓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帐户上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允许其有一定额度或者超过现有资金额度支取现金或者持卡消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