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警示训诫防线的方式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0:02:11 70 人看过

一、警示训诫防线的方式有什么

1、警示提醒:以询问、告诫为主要方式,通过专题教育、发提醒书、询问函或信访约谈、提醒谈话等方法,告知警示提醒对象应注意的事项和问题,提出要求和希望。需要承诺或做出说明的,可要求本人做出承诺,写出说明或检查材料。

2、诫勉督导:诫勉督导谈话以督查引导、勉励帮助为主要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发督导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告知诫勉督导对象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要求其终止错误行为,纠正错误倾向,防止蔓延发展。对在改革开放、干事创业中存在的偏差和失误,既要肯定工作成绩,支持其开拓进取、大胆工作,又要帮助其纠正偏差和失误,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可视情况要求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或情况说明,并做出廉洁自律承诺。

3、责令纠错: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发纠错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指出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危害,剖析错误根源,责令纠错改正,提出整改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本人要做出承诺,并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检查。

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主体

根据《陕西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办法》和《西安市纪委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主体是局班子、监察室、办公室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局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能,监察室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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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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