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原企业自行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改为清单申报)
(二)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
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资产损失分为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三)取消年度终了45天之内报批的期限规定。
原来(国税发[2009]88号)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本条规定已经被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取消。
(四)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的申报地点
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十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
(1)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各分支机构同时还应上报总机构;
(2)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3)总机构将跨地区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
(五)逾期3年以上应收款项损失可申报扣除
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六)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七)资产损失分为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
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
清单申报(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
284人看过
-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104人看过
-
如何办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
55人看过
-
广州地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指南
215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怎样进行申报扣除
214人看过
-
企业资产损失应如何申报申报
137人看过
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买卖。... 更多>
-
资产损失是怎样认定的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0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清产核资清查出的在基准日之前,已经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和以前年度的经营潜亏及资金挂账等。 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
-
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如何认定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3企业在发展运营中,有时会盈利,但同样也会出现亏损的情况,其中资产损失就会导致亏损发生。在会计实务中,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清产核资清查出的在基准日之前,已经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和以前年度的经营潜亏及资金挂账等。那么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如何认定的?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5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解答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
-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损失需要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4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3号),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3)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 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
-
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如何进行所得税申报?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3在取消财产损失所得税扣除审批后,企业发生财产损失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其财产损失的类型、程度、数量、价格、损失理由、扣除期限等做出书面说明,同时附送企业内部有关部门的财产损失鉴定证明资料等,若涉及由企业外部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附送企业外部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