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不在继承范围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8 20:35:37
234 人看过
以下诸多财产无法成为继承对象:
1、被继承人与他人生前共同拥有的财产中,属于对方的那一份额,是不可以作为遗产进行传承的。
2、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已经合法地赠送给他人的财产,同样不允许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继承人继承。
3、一些与人身联系密切的权益还包括在其生前所得到的抚恤金,以及著作权中署名权等,这些都不在遗产的范畴之内。
4、依据文物法律法规要求,那些应该归属为国有化文物的所有权,但是国家对此类文物做出的补偿则是可以列入到遗产范围里面去的。
5、对于那些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并无所有权的财产也不适用于继承权。
6、被继承人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资产,以及来源不清、归属存在争议的财产,同样不在法定的继承财产范围内。
7、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富是不能够被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遗产继承的范围是什么哪些财产不能继承
124人看过
-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和权利有哪些, 哪些财产不能被继承人继承
370人看过
-
继承财产范围内如何清偿债务
383人看过
-
财产继承遗嘱范本内容有哪些?
153人看过
-
怎么理解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还债
328人看过
-
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吗
6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共有财产分割和继承范围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1、房子、车子、公司股份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先于丈夫去世,应先分割妻子遗产,也就是说妻子在上述共同财产中享有的一半财产做为遗产由丈夫、女儿、母亲三人法定继承,即每人为一半财产的三分之一。此时,三人在上述全部财产中的份额为,丈夫三分之二,女儿、母亲各六分之一。 丈夫去世后,他的遗产即为上述财
-
哪些财产和权利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继承的财产包括哪些权利内容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我们还应该明确哪些财产和权利不属遗产的范围,不能继承: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包括: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劳动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宗教信仰自由权,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权,担任领导职务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权利被侵犯取得的赔偿权等。 (2)专属于被继
-
继承财产继承范围怎么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5遗产继承的执行方式如下: 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或者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执行。 如无遗赠,按法定继承处理。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平等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平等。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
-
遗嘱继承的财产范围大不大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31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遗嘱中确定遗产只是留给大儿子的打儿媳就无权继承了。
-
法定继承的使用条件在哪些范围内才可以继承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5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 一、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二、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三、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四、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五、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六、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 七、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 八、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九、未涉及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