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赔偿机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8:04:16 161 人看过

税务行政赔偿属于国家赔偿中的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作为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对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给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制度。

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1、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1)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人身自由的;

(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3)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

(1)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征收税款及滞纳金的;

(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3)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财产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4)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5)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税务行政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返还罚款、解除冻结存款,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致人精神损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单独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

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税务政策
    税务行政强制措施如下: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税务行政管理可被视为行政学与税务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管理,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国家税务局对实施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问题的批复(1991年1月4日国税函发<1991>016号)河北省税务局:你局鄂税发(1990)490号请示收悉。对税务机关采取的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及如何进行复议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而作出的征税和违章处理行为以及各项税务行政强制措施都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对税务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须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清应纳税款和应缴的滞纳金、罚款后,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根据行政诉
    2023-07-10
    218人看过
  • 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及赔偿标准
    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作为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对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给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制度。一、税务行政侵权赔偿构成条件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害,国家必须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税务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国家负责赔偿的损害,必须是税务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行为造成的。(二)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或者必然产生的,不是想象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也就是说,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三)赔偿是法定的。受害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赔偿要求;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不属于赔偿范围的赔偿请求,国家不负责赔偿。《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
    2023-04-24
    169人看过
  • 税务行政强制种类及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税务行政强制种类包括哪些种类?税务行政处罚管理现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有七种: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和(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规定的处罚种类。考虑到其他法律法规具体调整的需要,因此《行政处罚法》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时在第八条特别作了一条附加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这实际上是在行政处罚的种类上开了一个口子,按此规定在《行政处罚法》颁布前其他生效的法律、法规规定
    2023-05-06
    62人看过
  •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被告行政机关)应当什么期间给予赔偿
    在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知识:《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
    2024-04-20
    317人看过
  • 纳税筹划法律知识——税务行政赔偿
    1.税务行政赔偿的特点所谓税务行政赔偿是指因税务机关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给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由行政机关承担以赔偿为形式的法律责任。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税务行政赔偿有如下特点:(1)损害是由税务机关造成的。(2)造成损害的原因是行政机关执行公务时违法或不当。(3)由税务行政机关担负赔偿责任。(4)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对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5)税务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给管理相对人造成的损失有赔偿责任,对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造成的行政损害先行承担责任,然后依法追究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责任。(6)税务行政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行政机关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等其他赔偿为辅助形式。2.请求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请求行政赔偿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
    2023-06-07
    326人看过
  • 行政赔偿纠纷调解机制的内容
    国家赔偿调解协议的内容解决国家赔偿纠纷过程中,赔偿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主要涉及到赔偿的范围、方式、数额,因而,调解协议一般主要涉及以上内容。但是,调解的价值核心在于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我们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对其权利的自由处分,允许其在赔偿申请事项的基础上扩大调解范围,对于超出申请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法院仅做合法性审查,只要不违反合法性原则,法院应当对超出申请事项范围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国家赔偿调解的原则以调解解决国家赔偿纠纷,建立国家赔偿纠纷调解机制,应确立以下国家赔偿调解的原则: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国家赔偿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国家赔偿纠纷机制的价值基础。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当事人选择调解解决纠纷自愿。当国家赔偿程序启动后,当事人是选择调解程序还是选择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或司法赔偿听证程序,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由当事人自己决定。经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法
    2023-06-14
    275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吗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是可以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申请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履行经济赔偿责任,对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一般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包括两种情况:1)行政机关实施致害行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2)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致害行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二)特殊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实施致害行为时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有
    2023-04-20
    169人看过
  • 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一、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二、关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我们很多执法部门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应该不陌生,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就是其中一种。但是,《行政强制法》通过以后,我们以前所遵守的强制拆除的程序可能就要有所改变了。下面就具体谈一下《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的一些主要程序。一是发催告书。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二是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
    2023-06-02
    274人看过
  • 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否可以
    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可以的,因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必须要有可执行的内容,而且已经生效,税务机关通常情况进行的行政处罚,都是有执行的内容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以强制执行权,或者法律虽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邮政部门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强制执行权,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相对人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可见,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具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具体
    2023-03-22
    111人看过
  • 税务行政侵犯人身权的赔偿
    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作为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对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给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制度。我国的《国家赔偿法》,暂将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对财产权和人身权中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的损害。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人身权的赔偿的范围及赔偿标准如下:一、范围1.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人身自由的。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3.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侵害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人身权的赔偿标准是1、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
    2023-06-06
    303人看过
  • 税务可以进行行政强制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行政强制,和国家对税收又有什么样的法律规定。我国于2011年6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一、行政强制概述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分为两大类:一是行政强制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包括五种:(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包括六种:(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
    2023-06-11
    137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义务及赔偿范围有哪些
    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其损害的,对于加重部分,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五)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
    2023-06-11
    154人看过
  • 税务机关能否对约定负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能够,如果该公司存在符合税法扣押要求、强制执行要求,是可以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一、关于税务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做法的,能够在限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交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藏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能够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保证。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保证,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准许,税务机关能够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限定的限期内交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交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准许,税务机关能够书面通知纳税人
    2023-03-19
    133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可以是
    国家赔偿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可以是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判定标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2023-08-09
    41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税务机关对行政强制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原因,为防止以后应当征收的税款无法征收,对纳税人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一)税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和《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有三种: 1、冻结存款; 2、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查封、扣押措施通常放在一起表述,但二者是有差异的。查封措施的执法特
    • 行政机关出现行政强制错误该怎么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4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有错误,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行政赔偿纠纷调解机制的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7
      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行政赔偿诉讼是在主要法律问题已经解决,行政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业已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赔偿数额问题可以与原告协商,如果原告同意行政机关少赔,则双方可以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其赔偿纠纷。
    • 咨询税务行政赔偿条例的赔偿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税务行政赔偿条例的赔偿条件是:税务行政机关及其税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税务机关如何履行行政判决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30
      税务机关要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不得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负责具体执行。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判决,税务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除原行政行为因程序违法或者法律适用问题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情形外,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