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按照哪些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0:20:31 170 人看过

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按照的原则: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一、产权登记的面积出现纠纷怎么办

处理产权登记的面积出现纠纷:

(1)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和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都在3%以内,根据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结算房款。

(2)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和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一项超出3%,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且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利息损失。

二、二手房面积错误怎么解决

二手房面积误差的解决是: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三、购房交首付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这也是购房者将来能否顺利办理产权证的关键所在。

2.看清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

3.如果购买的商品房有面积差异,合同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3%是个分水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方有权退房,不想退房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2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常见的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与处理
    如何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纠纷双方必须执行。3.诉讼如仲裁结果双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用诉讼的途径解决房产纠纷,当事人就需要找专业的律师代理。
    2023-06-13
    470人看过
  •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2022-07-01
    469人看过
  • 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哪些原则处理
    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2、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退还购房款和利息,并继续履行合同。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价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房价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方所有;3、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出卖人应当将3%以内的房价和利息由卖方返还给买方,面积误差比在3%以上的房价由卖方双倍返还给买方。一、购房合同出现违约情况怎么办出现违约行为时,购房者应首先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对上述违约责任的处理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按法律规定可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以直接损失为限,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逾期交房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违约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24
    242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一终字第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合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琥珀山庄。法定代表人:仰融,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宋芦生,男,汉族,1955年4月21日出生,住安徽省合肥市中市区红星路135号15幢302号,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默,北京市创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马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倪同木,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倪明,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合肥华侨经济开发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天长路70号。法定代表人:丁华荣,总经理。原审被告:合肥华华丰畜禽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合六路291号西郊井岗铺。法定代表人:崔建望,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丁华荣,男,汉族,1956年8
    2023-04-22
    407人看过
  • 该合同引起纠纷有哪些处理原则
    1、价格纠纷的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目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占整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一半以上。由于法律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各地的处理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按原合同的约定处理,有的按当事人分担风险的风险负担原则处理,有的按情势变更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的处理作了原则性规定。我们认为,这个《解答》对处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亦有一定的指导意义。2、不能
    2023-04-16
    436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定金处理规则
    签订认购书与交付定金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步骤,但现行交易通常规则是买受人先行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之后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订立后认购书使命告终,定金既可退回,也可抵作房款,而买卖合同未能订立,买受人能否退还定金?无不争议。定金处理不当将失去其担保作用,可能成为购房陷阱,故探讨定金问题对于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和培养诚信交易秩序均具有重要意义。一、定金担保的是什么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故应当首先了解定金所担保的债务是什么,之后再分析其得丧变更。认购书条款通常包括:(1)合同双方基本情况、(2)商品房基本情况、(3)价款与付款方式、(4)定金数额、(5)磋商期限、(6)定金处理规则。通说认为:认购书属于行将谈判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其法律效力在于约束双方于约定期限内
    2023-04-22
    33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双合同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途径:1、协商。这是指合同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在彼此尊重、理解并愿意妥协的前提下,通过详细阐述事实真相以及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达成共识性的和解协议,从而实现合同纠纷的自我解决。2、调解。这里所说的调解,是指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在第三方机构的主持之下,由该机构进行公正、客观的说明与劝导,以促进他们之间相互体谅、互相退让,进而达成和解协议,以此来解决合同纠纷。3、仲裁。仲裁,即是由独立于合同纠纷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是在自愿情况下达成的仲裁协议,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4、诉讼。诉讼乃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终极手段。所谓诉讼,是指法院在接到合同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后,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对争议事项进行公开审理和依法判决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2024-05-12
    194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1.与卖家协商解决任何纠纷解决的首选方法都是协商,因为协商不需要走太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费时间短,虽然也存在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等缺陷,但在有些情况下反而是比较有效的方法。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并且房屋买卖的争议或者分歧比较大,购房者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并提交详细的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如果你购房的时候涉及到了中介费、合同约定外的其他收费和物业费等费用,那你就可以向有关的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如果遇见了合同欺诈等纠纷,你就可以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4.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房地产纠纷交付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5.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向有关人民
    2023-04-30
    39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解决途径
    一、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一)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对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房屋质量如果是非主体不合格问题,保修期约定和质量责任约定就非常重要。因此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三种问题。1、住宅质量保修期限审查《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是否违反法规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及保修范围。根据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住宅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2、其他保修范围项目对于法规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没有约定的其他保修范围项目的保修期限,购房者须与开发商补充约定。3、非房屋主体质量约定建议购房者在补充协议
    2023-03-01
    166人看过
  • 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常见纠纷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温馨提醒】商品房买卖双方对合同的重视不够或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是造成纠纷的根源。因此,交易双方应充分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从根源上规避合同纠纷的产生。尤其是购房者,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应尽量明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尽量多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实质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磋商不成的处理方式、违约责任等;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尽量明确交房条件及违约
    2023-04-21
    34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避免纠纷
    本版文介绍商品房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以及注意事项。如何预防商品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都是开发商事先约定好合同内容,以便在购房合同约定中争取主动权。针对这种现象,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醒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以下几个环节。签对商品房合同避纠纷一、认购书及定金认购书是商品房交易时,购房者交纳一定的定金后而订立的,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书。认购书中往往约定,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对于定金是否应该退还,有些购房者并不清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如果因对合同条款内容如何约定而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属于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责任,定金应当退还。二、合同条款约定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后,为尽早回收资金,事先约定好合同条款后把合同制成一个统一的模板,便通知购房者签订合同,所以购房者在
    2023-06-13
    138人看过
  • 如何避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如下:1、应当注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2、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3、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4、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5、质量标准承诺;6、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7、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8、区域差异的处理;9、解决争议的方法;10、违约责任等。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什么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需要注意以下的7个方面的事项:1、商品房的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2、商品房的开发商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4、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5、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6、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7、看清楚约定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2023-07-02
    491人看过
  •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特点
    (1)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主体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主要发生在作为出卖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作为买受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买受人采用按揭方式付款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出卖人采用包销、代销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及房屋中介机构等。(2)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商品房预售领域,其中以房屋面积差异、逾期付款或交楼、房屋质量或权利瑕疵、逾期办理房地产权证等纠纷类型最为常见,这与商品房预售合同销售的是尚未建成的商品房,不可预知的因素较多有很大的关系。(3)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是由于出卖人的不诚信行为所致,而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纠纷的则在少数,这一点在商品房预售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固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相对较多有关,也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尚不规范、房地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有待提高有
    2023-02-23
    158人看过
  • 关于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1)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协商处理,可以理解为把先前的商品房合同作废掉,然后经过协商后再签订新的合同。协商处理二手房纠纷的优点在于,减少了当事人的成本,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诉讼:如果商品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商品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商品房买卖纠纷。一、小产房一房二卖恶意串通怎么办(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以解决问题。(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
    2023-03-13
    150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6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移交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考虑哪些因素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1、房屋质量低劣型。质量是一切商品或者服务的灵魂,尤其在商品房买卖关系中体现的更加明显。众所周知,由于商品房价值较高,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买受人往往倾其所有甚至举债购买,因此,购买商品房的意义以百年大计来论绝不为过。但是,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全然不顾买受人的利益,将开发成本降至不能保证质量的地步,铤而走险,野蛮施工,以次充好,坑害老百姓的利益。 2、逾期不能正常交付型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请律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注意哪些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作为房产纠纷专职律师,本人建议如下: 一、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二、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审查五证:1、国有土地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4、开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四、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作抵押。 另外,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空白处的应该注意事项 第一、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空白事项应该填写完整,清楚,如果出卖方有委托代理机构
    • 预售商品房面积纠纷有哪些处理原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发生面积误差时的处理原则如下:1、约定优先:即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据实结算: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3、退房还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书解除按揭买卖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从其订立的目的、约定的内容来看,通常是为将来双方当事人订立确定性的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其目的就是通过订立合同来约束双方当事人承担在将来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与作为本约合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对应,《商品房认购书》即为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只是双方当事人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订立确定性合同即本约的预备性协议,不得因此认定本约已正式订立。预约合同一方当事人仅可以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订立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