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9 23:00:15 175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交租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没关系,收益也可以独占。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转让条件包括:

1、全部土地出让金均已支付,并取得土地使用权;

2、已按约定进行投资开发;

3、如转让时房屋已建成,则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如果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土地使用证;

2、有相关产权证明;

3、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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