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按照受伤程度来认定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9:52:22 205 人看过

工伤不是按照受伤程度来认定的,而是根据法定情形来确定的,只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因工受伤或者患有职业病的;

(2)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受伤前的工伤认定书能拿到吗

受伤员工出院了工伤认定书还拿得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下达和是否在医院住院期间,或者医疗阶段都无关系。《工伤认定书》是在确定劳动关系后,由单位人事申报工伤,或者由个人向劳动所申报在取得劳动关系确定后,申报工伤认定后,经劳动所审核调差后确定为工伤,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得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由单位向劳动所申报,如果单位不申报,个人可以向劳动所申请仲裁,在先取得劳动关系确认后,再根据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确认为工伤的劳动所会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寄到单位和个人的手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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