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信托当事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0 02:19:32 433 人看过

一、我国的信托当事人有哪些?

信托当事人,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种人。

1、委托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受托人:通常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的人。但能够从事资金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

3、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是委托人指定的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信托的客体

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

1、信托财产的范围:

信托财产的具体范围我国没有具体规定,但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须依法经有关主管院批准后,可作为信托财产。

2、信托财产的特殊性: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独立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建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

(3)信托财产的物上代位性。

(4)信托财产的隔离保护功能。

(5)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例外。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因此,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一般债权人是不能追及信托财产的,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是一般原则。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信托关系当事人
    信托关系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3条的规定,信托关系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1、委托人:是信托的创设者,他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我国信托法特别强调委托人的监督权,明确规定: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必要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账目和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消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等。2、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和处分信
    2023-04-24
    433人看过
  • 我国涉外仲裁的当事人主要有哪两类
    一、外贸代理合同的当事人外贸代理制是我国对外贸易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这种代理有时与通常意义上的代理含义相同,有时却不同。根据对外经济贸易部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外贸代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另一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如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如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适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第二类是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需要出口或进口商品,须委托有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双方权利义务适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这是因为在我国有一些公司、企业没有进出口权,他们进口或出口商品不能与外商直接签订合同,必须通过有经营权的外贸公司、企业进行,于是就形成了委托进口或出口
    2023-06-18
    227人看过
  • 我国的辩护人是当事人吗?
    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单独的诉讼地位,依法单独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关于辩护人的诉讼地位,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理解:1.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承担辩护职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一般不能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2.辩护人是单独的诉讼参与人。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不同于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的关系。辩护律师参与诉讼是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而不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虽然在委托辩护中,辩护人要在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以后才能取得辩护资格,但是辩护人在接受委托以后,在法律上享有单独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对事实
    2023-04-19
    482人看过
  • 我国的转委托产生情况有哪些
    一、我国的转委托产生情况有哪些我国的转委托产生情况有三种:1.经过被代理人同意的转委托。此时转委托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2.没有经过被代理人同意的转委托。此时转委托人实施的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3.在紧急情况下产生的转委托。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进行转委托。紧急状态下无法与被代理人取得联系,不进行民事代理行为会给被代理人造成重大损失。二、转委托有如下特征1.委托人行使的是代理人的权限,同时,原代理人并不因此而丧失代理权。2.委托不同于共同代理的情形。3.委托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三、委托合同有哪些类型
    2023-04-30
    248人看过
  • 我国的信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指的是谁
    信托受托人又称“财产受托管理人”、“信托管理人”、“受托人”。信托关系中依信托意图管理被授与的信托财产并承担受托义务的当事人。受托人可以是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受托经营能力的法人,可以为1人,也可以为数人,但某些国家的法律,对受托人人数设有限制。受托人有普通受托人、司法受托人和公职受托人之分。其中基于财产授与人委任而产生的受托人为普通受托人,基于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受托人为司法受托人,依政府委派而取得受托人地位的公职人员为公职受托人。受托人可以辞退委任;也可以基于全体受益人的合意或法院判决而被撤职。按照英美法观念,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即由信托条款所明确授与的,以及那些虽未明确授与但为实现信托意图所必须的财产支配权。信托合同是信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为委托人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相应酬金的协议。信托合同主要适用于法人之间,其特征是
    2023-03-28
    307人看过
  • 信托当事人中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吗
    委托人:是信托的创设者,他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具有以下权利:1.信托财产的授予权;2.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的权利;3.要求变更信托财产管理办法、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4.准许受托人辞任及选任新受托人的权利;5.当委托人是信托利益的唯一受益人时,有解除信托的权利;6.有变更受益人或处分信托受益权的权利等。信托各当事人即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由于委托人是设立信托的人,因此委托人也可以是受益人。按照我国《信托法》,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还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共同受益人之一,当然,也可以不是受益人。当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时,信托属于自益信托,当委托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信托属于他益信托。一般情形下,遗嘱信托、公益信托等属于他益信托,委托人不可能是受益人。而营业信托则以自益信托为主,即
    2023-03-02
    203人看过
  • 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有哪些
    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权、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七)代保管业务。(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另外,信托投资公司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26
    248人看过
  • 我国现行信托立法与商事信托实践
    信托立法商事信托【信托种类】什么是个人信托【信托种类】股权信托业务的规范管理【信托种类】开展股权信托业务存在的问题【信托种类】股权信托的优势【信托种类】股权信托的应用【信托种类】股权信托的两种基本类型【信托种类】股权信托的意义【信托种类】股权信托的特征【信托种类】我国现行信托立法与商事信托实践信托的性质从法律立场讲,凡属于"社会经济交往"引起诉讼的范围之内,称为商事信托。亦有称凡涉及"商事法"(商法)的信托事项.称为商事信托。因为这类信托事项与调整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关系十分密切。它通常包括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和海商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例如股份公司的设立、改组、合并、解散与清算的信托,公司债(企业债)债券的发行。还本付息的信托,商务管理的信托,商业人寿保险的信托等等。由此发生的信托事项均为商事信托。我国现行信托立法与商事信托实践我国于2001年《信托法》颁布之后,有关监管部门还先后修订和制
    2023-04-24
    149人看过
  •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一方当事人单独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原告有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4、原告有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权利。5、被告有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6、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7、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申请复议的权利。4、申请保全证据的权利。5、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6、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7、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8、申请顺延期限的权利。9、进行辩论的权利。10、请求调解的权利。11、自行和解的权利。12、提起上诉的权利。13、申请再审的权利。1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15、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16、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17、对法庭笔录有遗
    2023-07-26
    278人看过
  • 我国可以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员有哪些
    1、律师,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与其他诉讼代理人相比,律师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诉讼经验,能够较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律师已成为诉讼代理人的主体部分。2、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他们与当事人的关系密切,对案情也比较了解,由他们担任诉讼代理人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有关社会团体或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这是我国代理制度的独特性,有关的社会团体担任诉讼代理人,是以团体推荐的人的名义代理诉讼,以便反映团体的意志,比如妇联可以推荐其工作人员作为某个妇女在诉讼上的代理人,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工会可以推荐其工作人员作为某个会员在诉讼上的代理人。4、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这是一条弹性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委托诉讼代理人未作特别的限制性规定,除上述人员以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担任诉讼代
    2023-08-11
    395人看过
  • 信托行为的主体有哪些,信托委托人资格的要求有哪些
    一、信托行为的主体有哪些信托行为的主体包括如下:①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②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③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九条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第二十条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
    2023-06-17
    395人看过
  • 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机构有哪些
    一、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机构有哪些目前,我国提供个人征信服务的“正规军”只有央行征信中心及其下属的上海资信公司。截至2014年10月底,征信系统收录1963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和8.5亿自然人信用信息。2014年前10个月,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查询量就分别达到8398万次和3.27亿次。二、征信报告有逾期请问有可以消除吗可以消除的。个人征信逾期记录是不可以主动消除的,不过,根据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一般来说,个人征信逾期记录5年之后就会被新的征信记录覆盖。要注意的是,这个5年是从逾期欠款还清之日开始计算的,而不是指逾期记录产生之日后的5年。如果个人征信有逾期记录,也不要太着急,如果不是很多次的逾期记录,一般影响不是很大,而且银行比较看重近两年的征信,只要近两年没有逾期还是可以申请贷款或者信用卡的。三、征信逾期记录多久消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不良记录都是五年后
    2023-06-06
    424人看过
  • 国外遗嘱信托有哪些
    一、国外遗嘱信托有哪些(一)英美国家一般把遗嘱信托分为遗嘱执行信托和遗产管理信托。(1)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税款及其他支付、遗赠物的分配、遗产分割等。遗嘱执行信托是短期性的,一般遗嘱执行的成立有死亡者立的遗嘱为依据,继承人均已存在,因而不易发生制约。除了巨大和复杂的产业之外,清理工作在两三年即可完成。(2)遗产管理信托是主要以遗产管理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托业务。遗产管理信托的内容与遗嘱执行信托的内容虽有交叉,但侧重在管理遗产方面。遗产管理人可由法院指派,也可由遗嘱人和其亲属会议指派。通常,设立遗产管理信托的原因有:(1)因无遗嘱,对财产的管理、清理、处理就困难,所花时间也长,故在此前尚需信托机构代为管理;(2)虽有遗嘱,但继承人存在与否尚不清楚,也需在明确继承人之前代理遗产;(3)虽有遗嘱和明确的继承人,但继承人尚不能自
    2023-04-23
    392人看过
  • 委托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条件有哪些
    委托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没有条件限制,可以随时解除委托。1、委托人撤销委托或受托人辞去委托时,都不必征得对方的同意;2、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自己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933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024-04-17
    4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我国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6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
    • 我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有哪些请求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作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这只是限制了男方在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而不是否定和剥夺男方的起诉权。2、应该注意的是,《婚姻法》对这种限制也做出了例外规定,即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法院可以受理。
    • 哪些情况下能变更信托当事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8-2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1、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2、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3、经受益人同意。 4、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有上述第 1、第 3、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信托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
    • 国际信托的风险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9-20
      国际信托面临多项风险,首先是政策风险。政府法律政策的变更可能引发信托资产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房地产行业为例,政府政策调整使得土地难以转让,进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担保效力。其次是法律风险。由于国内外法律差异较大,政策政策变更存在信托资产损失的潜在可能性,同时相关法律规定的缺位也会引发担保失效及违法问题。再者是市场风险。信托产品因市场价格波动,如利率、汇率、股价及物价涨跌产生的亏损。接着是信用风险。由于国
    • 我国刑事案件中哪些人不能当辩护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3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