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员是否需要考核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4:42:41 134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员是需要进行考核的,采购的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进行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六十二条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集中采购机构对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教育和培训;对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进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遇到政府采购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遇到政府采购拒绝履行合同可以要求政府支付违约金,政府采购活动的直接监管部门是各级财政部门,一般是财政部门下属的政府采购办公室,遇到采购过程有违规违纪行为,可以举报。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海关工作人员要考核吗
    1、海关的工作人员,要进行政治思想、法制、海关业务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执行职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七十三条海关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加强队伍建设,使海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海关专业人员应当具有法律和相关专业知识,符合海关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海关招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海关应当有计划地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法制、海关业务培训和考核。海关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上岗执行职务。一、海关的主要职能有哪些1、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这里所指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货物是指贸易性的,而物品则是非贸易性的,它们在进出境时是海关监管的对象。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关税是对进出境货
    2023-03-31
    64人看过
  • 公司采用考核手段降薪是否合法?
    可以劳动仲裁。关于工作的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
    2023-07-07
    423人看过
  • 政府采购投诉期间,需要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第五十八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禁止事项1、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和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政府采购中的当事人相互串通和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多种多样。按照本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属于禁止之列:采购人员向某些供应商泄露标底;采购人员在报价前帮某些供应商
    2023-06-01
    394人看过
  • 采购需求工期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可以。根据相关法规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即当发生重大问题时候,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可以发布更正公告。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工期延期违约金标准有固定的要求吗工期延期违约金标准是没有固定的要求的。工程延期违约金限度国家没有硬性规定,主要由工程各方及有关单位部门在商谈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条款。违约金在合同中是一重要条款,在确定工程逾期、违约情况、违约金履行等等,要制定细则和详细条款,使合同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不容易引起纠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
    2023-07-18
    477人看过
  • 采购人采购货物是否可以采用询价方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询价是政府采购的方式之一,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第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
    2023-04-17
    155人看过
  • 集中采购机构是否应当属于采购人
    本法第十五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立法目的规定政府采购的需方主体。政府采购的具体购买行为属于商业性交易活动,作为交易活动就有需方与供方之分。按照本法规定,政府采购的需方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各类政府采购机构,为了表述上的方便,应当采取统称形式。在国际上一般统称为采购实体或者采购机构。目前,在我国现行有关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中类似的名称有采购机关、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和用户等,一直没有统一起来。为此,本法要确定一个统一、简便、准确的概念,最终将政府采购的需方统一界定为采购人。在本法起草期间,对采购人的界定曾有不同意见,主要分歧是集中采购机构是否应当属于采购人。一种意见认为,采购人应当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因为,集中采购机构也是政府设立的一个机构,自身也有采购需求,是政府采购的需方之一。另外,集中采购机构虽然是采购代理机构,但其权利与义务与其
    2023-04-24
    55人看过
  • 采购合同中员工签字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合同员工签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在销售合同中,经办人无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2、经办人无权处分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经办人的公司事后不予追认,经办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3、经办人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经办人有权处分,构成表见代理,合同义务应由经办人的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采购合同(三)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
    2023-07-03
    139人看过
  • 采购市场品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合同是在自愿、平等等的原则上签订的,所以采购市场产品,签不签订合同,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一)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
    2023-02-21
    439人看过
  • 是否所有采购合同都需要归档
    是否所有购房合同都需要归档《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备案自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30天内,商品房所在地的水平如今,购房合同在网上备案。购买合同的具体程序如下:1、首先,商品房网上签约从2006年开始,所有销售合同统一在网上,一般签约提前到网上签约。合同内容已确认,无异议迹象。p>2。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商品房网上签约后取备案号,开发商应进行合同备案,并在相关部门审核后获得备案号3。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份数合同签订后,物业管理部门审核后返回一个从06开始的9位备案号,表示合同已成功备案
    2023-05-07
    276人看过
  • 入职考核有人员伤亡是否属于工伤
    招聘评估中的伤亡是否属于工伤,是确定其是否属于工伤的最基本条件,是双方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双方都有劳动关系,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如果双方没有劳动关系,在招聘考核中不属于工伤,因为应聘者没有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宜用工伤保险条例来处理伤亡事故在企业招聘的操作考核中,必须保证应聘者的人身安全。发生伤亡事故,只要申请人没有故意制造事故或者自杀,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按照有关人身伤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一个错误是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p>在工伤事故的早期阶段,受伤工人及其家属忙于救人,他们不知道如何收集相关证据。此时,企业也正以良好的心态积极救人。使受伤职工及其家属放松了取证的意图。等待工作当受伤职工病情稳定或情况明朗时,当大家都回来解决赔偿问题时,当谈判破裂时,受伤职工及其家属会再次去收集相关证据,
    2023-05-07
    299人看过
  •  接受核酸检测的人员是否需要隔离?
    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对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进行隔离。如果只有常规核酸筛查且没有前往疫区或接触过病人,核酸检查结果为阴性,可排除感染,无需隔离。但若近期去过疫区或接触过病人,即使结果为阴性,在接触后观察时间不足2周,仍需继续隔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对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进行隔离。如果只是进行常规的核酸筛查,没有前往新型冠状病毒疫区,也没有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查结果为阴性,可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需要被隔离。如果近期前往过新型冠状病毒疫区,或者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在接触后观察的时间不足2周,即使结果为阴性,也需要继续被隔离。 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不一定不需要隔离!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是防控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手段。如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是否需要继续隔离呢?实际上,这并不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2023-08-28
    172人看过
  • 企业考核员工罚员工款是否合法
    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工资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或者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但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一、公司扣工资合法吗?视情况而定,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限额扣除。二、企业职工待岗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看情况:劳动者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三、
    2023-06-24
    211人看过
  • 普通管理人员考核
    法律综合知识
    业绩、能力、品质、学识各占25%考核内容考核项目说明评定业绩目标达到程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工作品质1、所管理辖区域的办公秩序是否良好;2、处理公务是否安规章制度、程序进行;3、要求归档的文件、表单、资料的管理是否安全、起源、有序。工作方法为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规范。进度检查1、下达、督办是否及时有序地进行;2、各项检查体制的建立是否齐全,各项检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查结果是否都能得到及时的处理。绩效增加率指管理人员领导责任的执行情况,下属绩效的进行情况。能力管理能力合理组织下属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企划能力正确把握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客观有效计划方案的能力。应变能力机敏灵活、处乱不慌、从容自若的能力。洞察交际能力让对手了解本公司或本人意图,圆满妥当处理事务的能力。执行能力是指对上级的命令、下达的任务、布置的工作能及时的贯彻,并及时的复明的能力。判断能力把握关键、立足全局
    2023-06-10
    416人看过
  • 对政府采购应采尽采的思考
    【导读】湖北省荆门市自1999年6月开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截至2013年底,其采购范围扩大到三大类160余小项,政府采购规模超过13亿元,是改革初期的20倍以上。但是笔者认为,荆门市的政府采购范围、规模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在此,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政府采购应采尽采的思考。拓宽政府采购范围细化政府采购品目。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采购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范围的理解很狭窄,以致于该实施政府采购的没有实施。事实上,政府采购法中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类型的物品,包括有形和无形物品(如专利),固体、液体或气体物体,动产和不动产;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撤出、修缮以及环境改造等;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之外的采购项目,包括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明确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非税收入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指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非税收入资金指政府批准的各
    2023-06-06
    333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医师是否需要定期进行考核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5
      医师是否需要定期进行考核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 年底入职是否需要进行考核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1
      一般年初会有考核方案的,按照年初制订的方案进行考核。以下又到一年年终,对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如何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如何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配年终奖金如何通过绩效有效激励员工这个都是许多老板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导致优秀员工流失,甚至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稳定与持续发展。如何有效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呢公司制定了年度的经营目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如何支撑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实现,这值得
    • 哪些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进行考核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需要进行安全管理考核的人员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23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n是否必须要告知员工考核结论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3
      当然是必须将具体的考核方法告知员工,并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满足并满足员工合理的需求。如果考核不合格需要进行绩效面谈,帮助他们找到问题根源,提出改善建议。如果有考核不合格就辞退的条款,员工可以提出异议和改进建议,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如果员工觉得绩效指标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需要合理的理由,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