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由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00:04:44 169 人看过

一、暂由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执行吗

1、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2、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审批后即可进行保外就医。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二、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规定的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犯罪者在监狱服刑也是享有相应的权利的,在服刑期间出现了重大疾病或者是怀孕等情况,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犯罪者需要提交申请资料,写明原因,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确定犯罪者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可以批准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n(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n(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n(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n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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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对于执行监外执行是否由居住地执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5
      1、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2、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3、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4、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5、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
    • 罪犯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7
      犯罪分子符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的,一般都要回到居住地执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由居住地的司法部门进行执法监督。在监外执行期间,如果犯罪分子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司法部门可以报告至公安部门,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收监执行。
    • 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狱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2
      1、脱管漏管现象严重。从去年开展的专项行动来看,有关数据显示,重庆去年发现脱管、漏管的监外执行罪犯1500多人,占监外执行总数的12.9%。且从近几年来重庆开展专项活动数据显示,脱漏管成为监外执行中的“顽症”。 2、再犯罪现象突出。就笔者所在地区来看,2006年监外执行罪犯涉嫌再犯罪的10人,约占监外执行罪犯总数的5%;2007年2006年监外执行罪犯涉嫌再犯罪的17人,约占监外执行罪犯总数的8%
    •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还需要重新监外执行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3-21
      暂予监外执行属于刑罚的执行方式之一。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监外执行的期间应当计入已服刑期。数罪并罚时,已服刑期应当计算到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决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