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规定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7:33:05 293 人看过

规定有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订立合同的;

4、因胁迫订立合同的。

一、诱骗签字但是没证据

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没有证据可以搜集,比如有相关的录音、视频影像等。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

二、承诺书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承诺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三、可变更合同的可变更合同的五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怎么使用合同撤销权
    1、明确知道或是应当知道合同撤销事由的时间,因为这个时间是起算行使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起算点。2、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提出申请。3、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之后就等着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开庭审理,然后做出撤销或是不准撤销的裁决。一、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的意思是:一、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 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二、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三、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的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二、对于胁迫和欺诈订立的合同该如何处理处理胁迫和欺诈合同的方式是:1、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2、被欺诈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
    2023-06-21
    207人看过
  • 赠与人的撤销权有什么规定
    赠与人的撤销权的规定有:除经过公证,一进一发不得撤销赠与的赠与合同之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人享有法定撤销权。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及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年。赠与人享有撤销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期间为一年,即从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就丧失了撤销权,赠与财物就无法要回,只能永久地归受赠人所有。但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
    2023-08-06
    281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诉讼费又是多少
    一、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撤销权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
    2023-02-25
    464人看过
  • 法律中规定什么合同可以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一、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1、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2、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3、从
    2023-02-26
    452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事由是什么?
    1、可撤销合同民法带你规定的可撤销事由是什么?(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47条)。本条否定了当事人的请求变更权。(2)欺诈相对人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48条)。只有受欺诈人有撤销权,加害人没有撤销权。第三人欺诈:“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49条)。第三人欺诈,受欺诈方请求撤销民事法律行为,须受欺诈方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比如,甲与乙签订合同,是由于第三人丙的欺诈,须乙知道或者应
    2023-04-13
    45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有合同变更权和合同撤销权
    一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三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受理部门为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撤销权消灭的情形:一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一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二是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三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民法典撤销是什么意思撤销权的撤销事由如下:1
    2023-03-10
    131人看过
  • 法定监护权撤销规定是什么?
    法定监护权撤销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四)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前款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前款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一、离婚会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吗?监护权不因离婚而消灭,父母依旧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023-03-05
    240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与债权撤销权的有什么不同吗
    1、成立的前提不同。民法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存续;而破产撤销权除此而外,尚须以破产程序开始为要件。破产程序未开始,不得行使撤销权。2、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于民法撤销权的行使,是由债权人自己决定,并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而破产撤销权虽也有债权人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但债权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撤销,而是由破产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为之。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职责是管理债务人的财产,而行使撤销权追回被债务人不正当处分的财产则是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故破产法第31条和第32条明确规定,对于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处分其财产的行为,管理人享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3、适用范围不同。破产撤销权较民法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并不局限于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凡是损害了债权利益的行为,无论其是否有恶意(有偿行为须恶意),无论其行为为积极或消极
    2023-03-19
    489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有何法律规定?
    民法上的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对个别债权人造成的利益损害,而破产法上的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或具备破产原因的情况下,以无偿性转让或其他造成自身财产危险的行为来减少自身财产、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该权利实际上是民法上的债权人撤销制度在破产法上的扩张适用。破产撤销权旨在撤销债务人在进入破产程序前的不当财产处分行为,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实现破产程序的正当性。律师补充:《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企业
    2023-05-07
    283人看过
  • 共有产权房撤销申请规定是什么?
    共有产权房撤销申请规定是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然后来进行撤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一、共有产权房网上申请流程是什么?1、网上申请首先登录房管局的官网上提出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2、审核市住建委会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同公安、社保、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和在本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以获得申请编码,去官网查询结果。3、摇号房管局按照优先次序进行分组,确定摇号名单,并在官网上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4、选房提前5个工作日,
    2023-06-21
    403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如何?可撤销合同谁有权主张撤销
    一、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如何?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可撤销合同谁有权主张撤销可撤销合同双方不一定都能主张撤销权,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享有撤销权,而欺诈方,胁迫方或者乘人之危者无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三、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1.产生的原因不同。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4.法律责
    2023-05-06
    352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一、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两个方面:1.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的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2.主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2)受益人的恶意。二、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是需要合同在订立或履行期间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时,享有合同撤销权的一方便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4
    2023-05-06
    495人看过
  • 民法典的承诺的撤回有什么规定,什么是撤销权
    一、民法典的承诺的撤回有什么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什么是撤销权1、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示意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
    2023-06-19
    133人看过
  • 撤销权的撤销事由有什么
    撤销权的撤销事由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欺诈、胁迫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请求法院撤销学校食堂承包合同的法定情形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
    2023-03-05
    35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合同法中有没有规定撤销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5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的消灭: ①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②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
    • 合同有撤销权吗?撤销权解除是什么意思?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31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
    • 什么合同有权请求撤销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下列情况订立的合同可以请求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 关于保全合同合同撤销权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2
      撤销合同保全权有以下相关知识: 1、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是指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以防止债务人财产减少不当造成的债权实现受到伤害; 2、合同保全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债务人为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低价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3、其他知识。
    • 撤销权人请求撤销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5
      1、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债权没有成立,无所谓侵害债权;债权已经消灭,即不存在了,更谈不到侵害债权。因此,必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以后消灭之前。与此同时,债权必须是合法的债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非法的债权为法律所禁止,不受法律保护。 2、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事实行为主要是债务人消耗自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