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供应商资格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53:16 480 人看过

为了加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信息化建设和网上采购的要求,在财政部的监督管理下,分步实行供应商资格登记管理制度,并相应建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信息库。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登记范围

首批供应商资格登记范围为能够提供以下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计算机、扫描仪、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电源、稳压器、机架、服务器、路由器、磁盘阵列、安全产品等)、空调、电话机、音像设备(影碟播放机、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等)、炊事设备、房屋装饰装修、锅炉、电梯及办公家具等。

二、申请资格登记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㈡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㈤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㈥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合理的技术人员结构;

㈦申请登记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资格登记办法

供应商申请资格登记,须登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ggj.gov.cn)中的政府采购平台,先仔细阅读《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然后按要求真实、认真地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登记申请表》相关内容,并生成纸制文本表格,连同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和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一并交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

㈠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㈢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㈤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

㈥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业务资质证书、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

㈦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复印件;

㈧公司简介(含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等)及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

申请办理资格登记的供应商,须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一次性预交一万元人民币的诚信保证金,作为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网上公开竞价等采购活动的信誉保证,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网上公开竞价等采购活动时,不需再另交投标保证金(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申请退出供应商库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四、资格登记办理时间

二OO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至十二月十九日。

五、资格登记办理地点

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迎宾楼三层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正合王志解汪雁

联系电话:830849588308495983084955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央国家机关相关文章
  •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加强中央国家机关用地的管理,维护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是指:(一)中央党政机关使用的北京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二)机关事务分别属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人大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管理的单位使用的北京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应纳入中央国家机关用地管理的北京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第三条国土资源部委托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局)直接办理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的土地登记和发证。国土资源部对委托的土地登记事务有权依法监督、检查,对登记中的有关问题有权进行裁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土地登记发证结果有权撤销,对委托的
    2023-06-10
    243人看过
  • 政府采购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分为法定要求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的特定条件。(1)法定的供应商资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政府采购活动是一种民事行为,双方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才能进行平等的交易,签署合同,并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在内部管理上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清晰是承担政府采购合同的基本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设备是保质保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物质基础,专业技术能力是保质保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人力基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质和人力基础。4)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当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就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立法的目的,同时,也
    2023-04-24
    244人看过
  • “昌平污水处理中心脱水机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污水处理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昌平污水处理中心脱水机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TXY-2010-043)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污水处理中心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景姜路3.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0781655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5.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010-51909183传真:010-519091836.开户名:(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帐号:8204218673080910017.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品目
    2023-04-24
    157人看过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北京市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01〕58号)精神,规范办公用房资产管理,保证机关办公正常使用,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权属变更和登记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及变更登记工作,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统一申请。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占有使用并可确认为中央国家机关所有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范围占用的土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均应登记在国管局名下。三、未经国管局批准,各部门、各单位将办公用房权属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并进行登记的,应予以收回并进行变更登记。四、由各部门、各单位下属独立法人单位占有使用,
    2023-04-22
    267人看过
  • 修正「中央机关未达公告金额采购招标办法」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文号:工程企字第09200142342号发布日期:2003-4-9执行日期:2003-4-9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四月九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工程企字第09200142342号令修正发布第2、3条条文;并增订第5-1条条文第2条未达公告金额采购之招标,其金额逾公告金额十分之一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办理:一、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十五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得采限制性招标。二、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十六款所定情形,经需求、使用或承办采购单位就个案叙明不采公告方式办理及邀请指定厂商比价或议价之适当理由,签报机关首长或其授权人员核准者,得采限制性招标,免报经主管机关认定。三、依本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将公开征求厂商提供书面报价或企划书之公告,公开于主管机关之信息网络或刊登于政府采购公报,以取得三家以上厂商之书面报价或企划书,择符合需要者办理比价或议价。上级机关对于机关依前项第二
    2023-06-07
    472人看过
  • 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
    (一)中央行政机关1.国务院。国务院是行政主体。2.国务院组成部门。各部委是行政主体。3.国务院直属机构。直属机构不同于国务院办事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4.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文化部管理的国家文物局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5.国务院办事机构。是总理的附属机构,协助总理处理专门事项,原则上属内部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如国务院侨办等。(二)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相应行政职权,都是行政主体。地方人民政府一般分为三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县、自治县、县级市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此外,我国地方行政机关还包括特别行政区政府。它们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3.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
    2023-06-11
    236人看过
  •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是什么
    国家行政机关又叫国家管理机关,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通称为政府。指统治者运用国家权力,通过强制和非强制手段对国家经济、政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等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制、职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其中,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核心。我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州或县(市、区)和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下级国家行政机关受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服从国务院的统一领导。
    2023-06-11
    133人看过
  • 央行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国家机关?
    央行是国家行政机关也就是国家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构性质是机关法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非法人机关。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组织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其余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限,地位非常特殊。央行公告信托公司开立信托专用债券账户有关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22号为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丰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类型,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发布)等有关规定,现就信托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信托专用债券账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财产在全国银行间债
    2023-07-22
    148人看过
  • 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
    1、《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供选择时,出差人员应当在不影响公务、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选择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二、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市)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房、司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三、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贴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向财政部报告伙食补助费标准。经财政部统筹研究和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财政部统一发布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四、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
    2023-08-05
    64人看过
  • 铁道部关于土地登记工作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铁路局:最近一些铁路局、铁路分局反映在土地登记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要求各单位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铁路用地管理办法》公布以前,按如下精神办理:一、铁路局和铁路分局的铁路用地管理机构设在铁路局和铁路分局。由于各基层站段的用地是相互交错,难以截然分开,按宗地为单位申报登记,不切实际。为了使登记工作顺利进行,仍由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向所在县以上政府申报登记。由于铁路用地申报登记中的测量、制图等工作的费用已由铁路自行承担,因此,这次征收铁路用地登记、勘察、丈量等项费用铁路不应再重复负担。二、铁路留用土地暂由农民集体承种的土地使用权仍属铁路部门,铁路建设需用时,由耕种者退还铁路部门。铁路留用土地被非农业单位占用(包括借用、使用和政府批准占用),影响铁路正常生产运行或发展建设的,其使用权仍属铁路。在铁路建设需要时,则应将所占用铁路留用土地退还铁路部门。如占用铁路留用土地不妨碍铁路正常生产或发展建
    2023-04-22
    499人看过
  • 政府采购人员不得与供应商有血亲关系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得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并指出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征求意见稿对法律规定中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指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雇佣关系;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担任供应
    2023-04-24
    204人看过
  • 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变更注销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下简称缴存人)合法权益,规范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变更、注销等业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单位开户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称国管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国管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国管中心委托经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银行经办网点(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明细表见附件1)开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个单位和职工只能开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设立但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自收到本通知后一个月内参照上述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单位开户登记范围: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高法院、高检院、国务院各部门、中央在京企业,及其下属
    2023-06-10
    305人看过
  •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什么情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023-04-01
    162人看过
  • 中央行政机关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央行政机关代表整个国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全国性公务。它有权依据宪法与法律,管理全国范围内的一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国务院是我国的中央行政机关,其职权主要有以下七项:1、根据宪法与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与命令。2、规定各部、要的职能,统一领导各部、委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3、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4、规定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划分,批准省、自治区位辖市的区域划分以及自治州、县、市的建置与区域划分。5、审查行政机关的编制,依法任免、培训与奖惩行政工作人员。6、领导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外交、国防、教育、科学、民政、公安等各项事务。7、改变或撤消各部、委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命令、决议与决定。
    2023-06-11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央国家机关是“地方国家机关”的对称。实现国家权力的最高组织。在中国,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总称。 在中央国家机关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基础和核心的地位。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 更多>

    #中央国家机关
    相关咨询
    • 哪些机关属于中央国家机关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3
      下列机关中哪些属于中央国家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国务院 4)中央军事委员会 5)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属于中央国家机关的正确答案是:1、3、4、5。中央国家机关是指列入国务院编制序列的机构,包括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部门等等,他们的日常事务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办理。具体包括以下几类部门:一、国务院办公厅二、国务院组成部门28个:外交部、国防部、国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8条有什么新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1
      因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采用采购方式不能满足时间的要求的,或经公告或者邀请,无3家以上符合投资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 中央国家机关病假工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 国家对中央关于助理工程师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0
      我是一名普通事业人员,在乡镇工作了20多年,1992年取的助理工程师,2014年元月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局把我的助理工程师取消了,工资减了500多元,2014年11月,我又通过了初级经济师考试,但人事局说还要考计算机证,我50岁了,眼睛也花了,请问有特殊条件吗宽待我们这些快要退休的低层工作人员,我真想起诉人事局这不公平的待遇。
    • 关于国家机关办理机关函的格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1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结尾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