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规定金融机构破产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14:56 342 人看过

原来的破产法对金融机构的破产问题没有规定,随着经济与资本市场的发展,近几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破产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许多金融机构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极大侵害了广大投资者与储户的合法权益。如近年来发生的大鹏证券、南方证券破产与德隆危机,即暴露了中国现有金融机构潜在的破产危机。

而且一些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每年新增的不良资产还在大量发生,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破产机制的话,中央政府将会为这些所谓的金融机构背上沉重的财政包袱。金融机构的倒闭或破产涉及到千千万万普通民众的家庭与生活,涉及到市场经济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新破产法对金融机构破产做出特别规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出现资不抵债等破产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对于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的破产问题,实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定金相关文章
  •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步骤与方法
    这段内容描述了商业银行破产清算的过程。首先需要设立清算小组,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接着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和债权。在拨付破产费用后,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破产财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应该优先支付。最后,破产清算结束。1、设立清算小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特别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8、破产清算的结束。 破产清算费用清偿顺序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破产清算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破产人的出资、以破产人的出资额为限的债务人财产、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以及破产人的其他债务清偿顺序。因此,破产清算费用的
    2023-08-27
    311人看过
  • 监管部门建议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破产特殊规定破产清算会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新破产法立法的重要环节--就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正在相关部门紧张有序地进行。记者日前获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高层,均结合自身的监管工作实践,针对新破产法中的相关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新破产法草案中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的规定(giding),证监会提出,目前上市公司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符合草案规定(giding)的破产条件,这一规定如果适用于上市公司,会对证券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建议增加但是申请上市公司破产的债权人的债权应当不少于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一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建议,增加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金融机构破产申请,需要经过金融监管机构同意,人民法院方可受理。金融机构认为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金融机构破产的规定。重整是新破产法的最大亮点,也是证券市场的永恒话题。针对草案关于重整
    2023-06-09
    237人看过
  • 破产金融机构债务清偿顺序立法模式的不足
    第一、企业破产法和有关金融机构破产的专门立法对清偿顺序的规定采取列举式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穷尽所有的债务,不利于法律的统一正确适用。在已被撤销的金融机构破产债务中,有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对公性质债务以及违规压票应转出而未转出的单位存款债务等。金融机构的这些债务本身又有其特殊性,具有优先清偿的法理基础。《企业破产法》和其他有关金融机构破产的特别法均没有对这些债务的清偿顺序做出规定。第二、按照金融机构类别立法不利于破产金融机构债务清偿顺序的统一。从金融机构立法看,我国《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等均根据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特殊性,对债务清偿顺序进行规定。但是,随着混业经营时代的到来,同一金融机构可能同时欠有储蓄存款债务和保险金债务。这表明,现有《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所规定的清偿顺序将不适应综合经营时代对债务清偿顺序的要求。第三、各特别法之间在立法理念上缺乏协调性和一致
    2023-04-23
    272人看过
  • 关于金融机构破产以及对危机金融机构的特别保护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是数量众多的社会公众,金融机构的破产除了要保证债权人获得公平清偿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保护公众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因此金融机构的破产程序有其特殊性。企业破产法对此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首先,金融机构破产也要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其次,金融机构破产,除了债权人、债务人可以作为申请人外,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也可以作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金融机构进行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三,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此外,在实践中,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通常先由金融监管机构依照有关金融法律的规定实施接管、托管等措施,进行挽救,对不能恢复正常运行的,再进入破产程序。为了防止在此期间一些债权人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和要求强制执行,抢先取得金融机构的财产,造成金融监管机构采取的接管、托管
    2023-06-09
    238人看过
  • 委员建议制定银行等金融机构破产法律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情况的报告时,郑XX委员建议加快制定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破产法律、法规。郑XX委员说,我们现在有国有企业破产的,但没有破产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这不是金融业做得太完美,而是市场化不足、不成熟。现在有的金融机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不善,有的机构效益并不好,有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破产,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似乎在金融领域无效。所以国家有必要加快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存款保险等相关配套制度。只有真正实现优胜劣汰,才能促进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自我约束,理性发展。
    2023-06-06
    321人看过
  •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立法的思考
    早在1995年,我国就在《商业银行法》中确立了商业银行的破产制度。该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2006年颁布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这从一定意义上形成了行政处置程序与司法破产程序并存互补的基本法律框架。在此基础上,2006年,新《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
    2023-06-06
    175人看过
  • 我国破产金融机构债务清偿顺序法律适用实践
    自中国首家破产金融机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关闭以来,有大量的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司法破产程序或行政清算程序。这些金融机构的退出不仅考验了金融监管机构处置金融风险的水平能力,而且对我国破产金融机构债务清偿规则的合理性提出了挑战。债务清偿顺序立法的弊端已经严重影响了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进程。以四川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为例,在2001年和2002年人民银行对城市信用社的关、停、并、转集中整治活动中,该省有18家城市信用社被关闭撤销。从这18家金融机构债务清偿顺序看,在清算实践中,(1)所有的被撤销城市信用社均把清算费用(很多机构将职工安置费用纳入其中)列为第一顺序清偿,储蓄存款作为第二顺序清偿。但是,从调查得知,在处置金融机构支付风险过程中,储蓄存款总是被放在第一位清偿。由于储蓄存款人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所决定储蓄存款的超优先兑付的特点,储蓄存款无法等到清算费用支付后再兑
    2023-04-23
    153人看过
  •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一、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破产程序1、提出整顿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三个月内,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被申请的破产企业进行整顿,法律规定,整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2、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
    2023-04-29
    462人看过
  • 破产重整程序的期限规定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重整程序的期限规定我国对破产重整程序的期限规定并无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一般间是2到3年。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二、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破产重整程序是:1.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2.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并予以公告;3.债务人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4.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5.表决通过后,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6.法院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7.重整计划执行。三、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条件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条件是:1.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由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是可择的,债务人只要具备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破产和解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债权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与债权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是一致的。3.由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
    2023-04-24
    482人看过
  • 破产法上复权的程序构造
    复权必须具备法定的复权条件。但破产人具备复权条件后,是否能够自动地解除失权效果,达到复权目的?国外法制表明有两种做法:一是申请复权主义,二是当然复权主义。前者为传统立法例,在大陆法国家历时已久;后者为较新立法例,由日本、韩国等少数国家在二次大战后采取。所谓申请复权主义,乃指破产人要实现复权,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取得。法院的裁定认可。实行这一立法原则,不仅便于破产债权人等提出异议,而且有利于强化复权效果,从而形成良好的失权——复权机制。所谓当然复权主义,意指破产人的复权目的,不必通过法律程序取得法院的裁定认可,而在复权条件具备时便自动实现。显而易见,此一立法例对破产人有利,省却了破产人申请复权将遇的诸多烦累。但它的缺点是藉诸它,难以在,失权与复权之间划出一边明确界限,以便社会周知。日本是实行当然复权主义的典型国家,其《破产法》第366条之21是学者们论述当然复权主义时的必引条款。依该条款规定
    2023-06-06
    402人看过
  • 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关系
    简介: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关系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和破产重整程序构成了现代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块基石,现代破产法律制度就是由清算、和解与重整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整合而成的,这...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以及破产重整程序的关系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和解程序和破产重整程序构成了现代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块基石,现代破产法律制度就是由清算、和解与重整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整合而成的,这三部分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共生共存、缺一不可的。所以,现代意义上的破产,是一个包含三层含义的综合概念,而远非“破产还债”这一层含义了。这是现代意义上的破产与传统意义上的破产的一个质的区别。传统意义上的破产概念向现代意义破产概念的这种转化,标志着破产法律制度内容的丰富化和多样化,也表明破产法律制度价值目标的综合性和多元性。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也是现代文明国家通常奉行的立法体例结构。我国破产法尽管姗姗来
    2023-06-14
    102人看过
  • 终结破产程序是破产还是没破产
    破产程序终结,那自然是破产了。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我国破产立法规定和解协议的成立只产生破产中止的效力,待和解整顿程序开始后,视和解整顿程序进行的结果如何而采用不同的终结方式。一、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终结方式其一,由和解整顿程序完成引发的终结;其二,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其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的终结。通过以上列举不难看出,各国破产立法中有关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大同小异,不同点主要是和解协议成立后是否终结破产程序。我国破产立法对此采取否定态度,即规定和解协议的成立只产生破产中止的效力。待和解整顿程序开始后,视和解整顿程序进行的结果如何而采用不同的终结方式。二、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1、对于破产人的效力。由于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因此,破产程序因分配完毕和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
    2023-02-24
    178人看过
  • 破产财产的处理程序与规定
    1、破产企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不能列为破产财产。如破产企业因租赁、保管等原因而经营管理的财产。这类财产所有权归他人所有,所有人有权通过清算组将财产收回。如果把该财产列为破产财产,则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财产权。2、属于国家专有或禁止流通的财产。如国家专有的破产、森林、滩涂等自然资源以及武器、弹药等。3、法律禁止执行的财产权益。如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因受到不法侵害而产生的请求权。4、破产企业的分支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其财产不能作为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
    2023-07-22
    468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程序、重整程序、破产条件都作了要求。
    企业在破产前、破产中对财产处理权有更严格的限制,对债权人、职工、国家税收都有严格的保护,为市场交易与竞争创造了公平机制。破产将优先偿还企业所欠债务如果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属于破产法公布前所欠的,不足清偿部分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一、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是普通破产债权。法律还规定,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明
    2023-04-06
    31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
    词条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定金
    相关咨询
    •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8
      首先,应先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申请破产。 金融机构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特别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8、破产清算的结
    • 破产的程序破产裁定书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已于年月日达成和解协议。但在整顿,债务人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重新申请终结整顿宣告债务人破产。本院确认债权人会议申请理由充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1条和23条的规定,作出如上裁定。
    • 金融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申请金融机构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3
      在我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样适用破产法,只要符合破产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不同的是,由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一百三十四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
    • 什么是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
      破产程序的终束是指导破产程序结束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况、破产财产的情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结构不同,破产立法对破产程序结束原因的规定也不同。《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是破产边界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什么是破产宣告?破产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0
      破产宣告,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管理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在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程序。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债务人企业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后,至依法被破产宣告期间,债务人、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和解或重整申请的,或者和解、重整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而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负债务的情况下,经管理人提出宣告破产的申请,人民法院直接裁定宣告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