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协议什么时候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02:22:57 263 人看过

一、征收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协议什么时候进行?

被拆迁人对政府部门公示的拆迁补偿方案没有异议的会依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签完拆迁补偿协议后双方要按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支付拆迁补偿款。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五、政府部门在哪些情形下可作出房屋拆迁决定?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n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n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什么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拆迁补偿有何规定第十七条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2)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3)征收造成的停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
    2023-05-31
    382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补偿方案出来多久无效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补偿方案出来多久无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
    2024-02-06
    275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补偿一般是1比几
    一、征收国有土地拆迁补偿一般是1比几?法律没有规定拆迁补偿一般是1比几,拆迁补偿的计算依据如下: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2、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
    2024-01-26
    159人看过
  • 农村土地什么时候征收与补偿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一、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赔偿标准中规定,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具体有:(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
    2023-06-19
    178人看过
  • 协议拆迁和土地征收的区别是什么
    (一)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二)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三)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四)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很显然,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分别由负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某些地方由一个机关统一负责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或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该机关可以依法分别行使该两项职权,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征收土
    2023-04-14
    337人看过
  • 拆迁中被征收土地怎么补偿?
    征收拆迁时补偿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房屋拆迁怎么补偿1、拆除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补偿办法(1)以房换房即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屋不相当,则由
    2023-08-07
    277人看过
  • 在国有土地棚户区拆迁中拆迁方如何进行补偿
    一、在国有土地棚户区拆迁中拆迁方如何进行补偿棚户区改造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以下几点: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二、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如何补偿1.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2.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2)补偿补助总款。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023-09-25
    105人看过
  • 国有土地划拨征收时应该如何进行补偿操作
    一、国有土地划拨征收时应该如何进行补偿操作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流程是:确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协议;落实人口征地补偿以及安置工作,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交付土地实施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国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规定有哪些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4.自动放弃土地的;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7.属于核准报废的土地的。法律依据:《中华
    2023-09-13
    326人看过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时,补偿工作必须提前进行。
    国务院21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新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新条例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新条例还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是什么?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是: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向房
    2023-07-07
    107人看过
  •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和进行征地补偿
    一、案件基本情况:1997年6月,B县卢集乡卢集村民委员会与B县卢集农机服务站签订用地协议,由该站使用卢集乡卢集村民委员会南圩组2亩土地,并对土地使用进行了土地补偿和青苗损失补偿。2005年8月8日,该省国土资源厅以[2005]101号函《关于批准B县200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告知B县卢集镇卢集村民委员会等村计28.281公顷集体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并被征收为国有。2005年9月12日,经群众上访,B县国土局出具了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和对该组该组部分群众的说明,认定该份用地协议无效,土地仍归卢集村南圩组小组使用。2006年12月7日,原卢集农机站出资与他人在原址成立新合伙企业威武农机站,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2006年12月9日第三人威武农机站提出土地登记申请。12月20日,B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根据第三人威武农机站的申请,对该宗土地进行了地籍调查,卢集村民委员会与第三人威
    2022-04-17
    53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跟户口数量有关系么?
    一、征收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跟户口数量有关系么?拆迁补偿和户口数量无关,计算依据如下: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2、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
    2023-12-02
    450人看过
  • 国家征收拆迁赔偿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受委托拆迁单位: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____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拆迁房屋依据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审查批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了(_________)拆许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第二条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乙方房屋坐落于_
    2023-08-04
    209人看过
  • 征地拆迁对土方回填怎样进行补偿
    一、征地拆迁对土方回填怎样进行补偿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所确立的法律框架,被征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享有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法定权利。这些补偿款项的计算依据主要涵盖了被征用土地的原始用途、产值、面积等关键要素。关于土方回填问题,若其被视为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或改良物,则其补偿通常将被归入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类别之中。具体的补偿金额将根据回填土方的数量、质量、价值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若土方回填具有特殊的利用价值或功能,例如用于农业生产或建设用途,那么其补偿额度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评估与确认。值得关注的是,各地域的补偿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仍需参照当地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加以确定。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政府部门或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以获取更为详尽且精确的补偿信息。若涉及到争议或
    2024-07-28
    209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商铺被征收拆迁会有哪些补偿
    国有土地上商铺被征收拆迁的补偿有:补偿购买商铺的费用,而且补偿时商铺的价格不可以低于征收决定公告前同类型商铺的价格;商铺拆迁停止营业带来的损失等补偿。国有土地上商铺被征收拆迁会有哪些补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2-06-18
    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国有土地拆迁怎么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5
      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另外要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 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协议签署程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5-02-07
      根据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流程,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
    •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什么时候施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5
      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
    • 国家征收土地,拆迁补偿费包括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4
      国家土地拆迁赔偿费包括以下几种:(一)征地补偿1国家土地拆迁赔偿、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
    • 回迁土地怎样进行拆迁补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31
      土地征收如何补偿 1、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