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4 02:02:28 183 人看过

一、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异议,认为该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从而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会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举例来说:

(1)假设某市民因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处以罚款,但该市民认为罚款金额过高且处罚程序存在不当之处,对此感到不满。

(2)该市民就可以选择向相关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复议决定。

二、可申请行政复议情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但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

这些情形涵盖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权益受损情况,为申请人提供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三、行政复议申请材料

申请行政复议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该申请书应详细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事项、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以证明其具有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主体资格。

3.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已作出的证据,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等。对于不作为申请复议的情况,申请人应提交曾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必要证据材料。

4.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有助于复议机关全面了解案情并作出公正、合理的复议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进行提交。同时,申请人还应注意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以免错过法定申请期限而导致申请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债务危机举例说明
    债务危机的成因是:(1)国家关于财政和税收体制并没有做到平等地分配。(2)因为我国并没有对负债、决策负债、收益、还债的单位进行统一,所以一些当时在位者为给自己创造业绩,做一些巨大的工程,不惜承付大量债务。然后将还债的责任交给下一任领导和他的群众。(3)还有在企业股份改革中,并不会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和债券的分配和融资,然后在经营者不能进行正常运营,导致负债过多。(4)在企业申请注册时,政府部门对其的审核和查验不严谨,有的公司并没用按照注册资本一样具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运营,因此经常发生拖欠债务的问题。(5)地方偏袒当地的负债企业。(6)另外,还有一些公司之间的竞争存在过激、不正当等现象。(7)另外,企业自身也会有一些问题。一、国企如何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1、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效率。成立财务公司专门对资金进行管理可以更高效的利用资金。但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成立必须经过银监会的
    2023-03-12
    54人看过
  • 什么是预期违约,举例说明
    预期违约的,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也是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债权人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吗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但需要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才行。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二、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合同该怎么办?要求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为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要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其他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
    2023-03-10
    233人看过
  • 举例说明什么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
    2024-04-12
    292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物权?举例说明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2、担保物权以其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3、以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的不同而作的区分,可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4、以担保物权的构造形态的不同为标准,担保物权可分为定限性担保物权与权利移转性的担保物权。5、以是否移转担保标的的物的占有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占有担保物权与非占有担保物权。6、以担保是否为民法所明文规定为标准,担保可以分为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一、用益物权的比较特性与所有权、担保物权相比,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1、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即注重对物的使用价值,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这区别于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的特点。2、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均为主物权;担保物权为从物权。3、用益物权虽然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但是从
    2023-03-08
    128人看过
  • 行政拘留行政复议免除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意思就是虽然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并不执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治安处罚的适用:(一)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主体。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精神病人、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处罚、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二)多个违法行为和共同违法行为。对其
    2023-03-06
    437人看过
  • 行政追偿的说法是什么意思
    行政追偿的说法,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违法行政行为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违法行政行为只有在侵犯了相对人合法权益即属于行政侵权行为时,才能构成行政赔偿。行政追偿的法律依据及原则是怎样的1、行政追偿的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追偿的原则:(1)追偿金额的范围以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的损害赔偿金额为限;(2)追偿金额的大小要与过错程序相适应,同时考虑被追偿者的薪金收入。
    2023-08-18
    134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是哪些意思
    一、行政复议申请是哪些意思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是对其被侵犯的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或途径。《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处罚无效的意思是哪些行政处罚的无效是指已经成立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的无效,
    2024-01-30
    343人看过
  • 专利法行政复议具体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目前的专利执法体制是所谓的双轨制,即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并行。根据《专利法》第60条、第63条以及第64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
    2023-04-29
    279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复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4月29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施行。该法是我国规范行政复议活动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在总结原《行政复议条例》实施以来行政复议工作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对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复议的法律责任等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问题作了较大改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制度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和救济范围不再仅体现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方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全部合法权益都将受到行政复议制度的严格保护,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将受到行政复议的全面审查和监督。一是行政机关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纳入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二是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所发的红头文件也纳入了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2.更加方便当事人申请行
    2023-04-24
    356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人组织举例说明
    一、什么是非法人组织举例说明非法人组织,简而言之,是指那些虽不具备法人资格,却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体。1.它们通常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那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2.这些组织虽非法人,但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能够签订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这类组织在《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中得到了明确的法律地位。3.举例说明,一家由个人投资设立并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它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经营过程中,可以独立地对外签订合同、进行交易,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二、非法人组织包含哪些类型非法人组织的类型多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个人独资企业:由单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024-07-18
    88人看过
  • 论文“举证证明”的意思是?举证不证明是什么意思?
    举证就是拿出证据,或者拿出证据证明某件事,这是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和第三人提出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和证明力进行说明和质证的活动或过程。行政诉讼举证证明的内容行政诉讼中,由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即行政机关要证明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下列情况下,原告需要提出证据证明: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应当提供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要提供损害是因行政行为造成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
    2023-08-08
    54人看过
  • 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定义及说明
    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不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2、调整对象不同。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3、基础法律关系不同。行政复议的基础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行政裁决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4、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依据《行政复议法》赋予的权力对行政行为作出复议决定;而行政裁决机关除依法定权限对纠纷作出裁决外,还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
    2023-07-17
    18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详细说明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等;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如何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的结构行政复议申请书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组成。1.标题。要写明行政复议申请书,不能只写申请书,“行政复议”四字标明了申请书的性质。2,首部。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有关情况。申请人的简况要写清楚:如是公民的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如果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单位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有关情况即复议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正文。主要是写明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4.尾部。写明申请人和申请时间。如有附件,可附在正文之后。(二)行政复议申请书正文写法正文内容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
    2023-07-04
    99人看过
  • 户籍地说明是什么意思
    一、户籍地说明是什么意思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二、户籍证明是户口本吗一般来说,法定的户籍证明指的就是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如果说是集体户,或者是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的遗失问题,相关的派出所都是可以出具户籍证明的。目前,也有的场合是需要户籍证明的,相关的人员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申请。一般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当然,有的派出所也会收取相关的工本费(一般是一张纸)。需要注意,户籍证明仅仅是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一般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是,也是有个人像片在电脑里面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时候,也是会打在证明书上的。如果说不注明相关的有效期的话,那么,该证明就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在使用的时候,也就还是根据公安机关登记为准的
    2023-06-08
    3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明白纸是哪些意思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4
      所谓“明白纸”,是对农民和三农政策的说明文字、指导意见、办事指南等的通俗说法,最后引用到以通俗语言向民众解释政策或下发通知的官方格式文件,达到“操作规范、符合政策、人人明白、群众满意”的目的。农民借助“明白纸”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政府制作“行政复议明白纸”实现工作方式转变和促进农民增收保障。
    • 检举和申请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7
      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 法律上说的一级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啊?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8
      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
    • 公安行政复议和司法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1
      根据《行政诉讼法》(注意:这里是行政诉讼法,而不是刑事诉讼法哦)中第12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复议既可以选择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选择上一级主管部门,但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其中我还注意到了一点,就是书中提到的可以申请复议的范围就包括了这样一条: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
    • 视同缴费年限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6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