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属于承揽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8:51:21 456 人看过

一、哪些是属于承揽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

(一)加工合同;

(二)定作合同;

(三)修理合同;

(四)复制合同;

(五)测试合同;

(六)检验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的构成要件

承揽合同构成的条件如下: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两方或者以上。包括承揽人和定做人。

2、承揽人和定做人订立承揽合同是依法进行的,也就是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了合同。

4、存在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承揽合同的特征

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未签订合同是否属于承揽关系?
    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没有签订书面的加工承揽合同的,并不会影响双方间所存在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双方仍应按口头约定履行合同。但是就没有签定加工承揽合同的行为本身而言,不需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建议在经济往来中,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以免到时口说无凭,影响到自己权益的维护。没有签合同算不算包工头一、没有签合同算不算包工头1、没有签合同不算包工头。包工方具备资质时,聘请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的,但并不影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包工方不具备资质时,与聘请的工人只是雇佣关系,不签合同并不违法,且即使签合同也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2023-07-04
    361人看过
  • 运输合同是否属于特殊的承揽
    运输合同算是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是签订主体不同;合同权利义务和内容不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定义】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一、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一)货物发生了毁损。所谓毁损,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托运,在运输途中或运达目的地时,已经受到了损坏,造成了货物价值的减少。(二)货物已经灭失。所谓灭失,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交给承运人托运的货物,在到达目的地时,承运人已经无法将托运货物交付给收货人。货物灭失又包括两种情况:1、货物在物质意义上的灭失,如玻璃制品
    2023-03-03
    314人看过
  •  2022年别墅装修合同是否属于承揽合同?
    装修属于承揽合同,装修合同属于有名合同中的承揽合同合同。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所给的问题,我们需要将“装修属于承揽合同”和“装修合同属于有名合同中的承揽合同”进行改写。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承揽合同的定义,它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我们可以将“装修属于承揽合同”改写为“装修属于承揽合同合同”。接着,我们需要明确有名合同的定义,它是指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合同。因此,我们可以将“装修合同属于有名合同中的承揽合同”改写为“装修合同属于有名合同中的承揽合同合同”。最终,我们得出的改写结果为“装修属于承揽合同合同”和“装修合同属于有名合同中的承揽合同合同”。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
    2023-10-14
    62人看过
  • 承揽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还是商事合同
    承揽合同纠纷根据不同的合同可以分别属于民事或者商事合同。民事合同主要指以服务于生活消费为目的而不以营利为目的所发生的合同关系。商事合同服务于生产经营为目的,以营利为目标所发生的合同关系。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承揽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有哪些?1、延期交货或不领受纠纷延期交货是承揽人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延期交货往往会引起第三者的纠纷。实践中经常会发现定作人也不是工作成果的使用人,定作人可能要把工作成果交给第三者使用。所以,延期交货有时会牵涉第三者的利害关系。定作人有受领承揽人完成符合合同约
    2023-02-22
    76人看过
  • 服务类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么
    服务性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也是一种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不一定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称承揽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称作定作物。承揽活动是人们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民事活动,诸如加工、定作、修理、印刷等,均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故承揽合同是现实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合同类型。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区别就看合同的内容。一、服务类合同的解除条件(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
    2023-03-02
    376人看过
  • 维修属于加工承揽还是技术合同
    维修属于加工承揽还是技术合同修理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修理合同是承揽人为定作人修理好损坏的物品、设备、交通工具等并收取费用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甲方提供原料情况:品(材料)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超欠幅度%:供应办法:二、乙方加工产品的义务1.质量标准:2.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4.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5.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6.结算办法及期限:7.其他:三、违约责任:第一点:甲方的违约责任(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乙方造成损失时,应负责赔偿乙方损失。(2)中途退货的,偿
    2023-04-18
    418人看过
  • 拆迁协议书属于承揽合同吗
    拆迁协议书不属于承揽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一、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一)定作物1、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为了防止承揽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承揽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要求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约原则使用原材料,如果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相应责任。2、定作物样品的封存保管问题:若存在定作物样品的,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认后签字。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因此,在签
    2023-02-23
    328人看过
  • 模具的定做属于承揽合同吗
    一、模具的定做属于承揽合同吗1、对模具进行定做时,如果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完成模具定做的,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承揽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承揽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一)协商解决就是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双方协商的基础是国家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其前提是双方的平等、自愿。在此条件下,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的态度,达到求大同存小异,使分歧顺利得到解决。争议双方在协商不能达到意见统一时,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17
    92人看过
  • 建筑物拆除属于承揽合同吗
    一、建筑物拆除属于承揽合同吗拆除工程不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工程总承包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建设工程实施总承包的,总承包适用的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
    2023-05-03
    120人看过
  • 挖掘机承包工程属于承揽合同吗
    挖掘机承包工程是不是承揽合同,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发包人委托承揽人完成工程挖掘工作的,属于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一、加工承揽合同可以拒收货吗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时,构成合同违约,如果定作物交付后,符合要求的,不能要求退款,定作人要支付款项,但可以主张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八十一条【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的违约责
    2023-03-06
    66人看过
  • 承揽合同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吗
    承揽合同符合不要式合同特征,是不要式合同的一种。并且承揽合同也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一种,具有特定性、独立性和一定的人身性质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时间同诺成合同一样,在合意达成时合同即成立。一、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
    2023-02-15
    222人看过
  • 运输合同关系属于承揽关系吗
    运输合同关系不属于承揽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民事法律关系。承揽关系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有哪些运输合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运输合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一)按运输方式分类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这五类运输合同主体的承运人是不同的运输企业,而托运人和旅客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二)按照运送对象分类根据运送对象,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把旅客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旅客运输合同又分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公路旅客运输合同、水路旅客运输合同以及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与旅客运输相关的行李包裹运输,可以看作是
    2023-08-13
    186人看过
  • 承揽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吗
    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咨询:甲单位与乙单位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单位负责修建一个水池,并负责安装净化水设备,以达到净化水的目的,现在双方就合同性质发生争议.请问,这一合同是加工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律师解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从广义上讲是加工承揽合同。但由于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很大,所以在民法典里列为单独的一类。发生了合同纠纷,首先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条文,这一部分没有规定的,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条文。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加工承揽合同。相关法律知识: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顺延履行期限,超过顺延期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是法定义务。二、《民法典
    2023-06-15
    148人看过
  • 承揽合同报酬属于劳务报酬吗
    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的报酬,不一定属于劳务报酬。如果个人进行承揽活动,个人取得的承揽报酬就是劳务报酬。如果以单位名义承揽活动,取得的报酬就是单位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一、劳务费与职工工资薪酬的区别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费用一般是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2023-02-18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2022年承揽合同是否属于转包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3
      不属于。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 分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还是分包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3
      分包合同的签订 除价格条款外,应当注意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相关附件的对应性。例如,付款方式同比例,质量标准一致性,违约责任的转移承担,等等。鉴于分包工程的特殊性,签订分包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付款条件尤其是完工款、结算款支付条件的约定上,应当注意区分分包工程与总包工程。常见分包合同约定有工程通过验收、工程结算完毕后支付完工款及结算款等字眼。由于这里的工程指的是分包工程还是总包工程
    • 劳务承揽合同是不是即属于劳动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24
      劳务承揽合同不是劳动合同,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在对方组织管理下工作,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一般独立自主的进行工作。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
    • 承揽加工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3
      承揽加工合同需要注明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 加工承揽属于买卖合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8
      加工承揽合同属于独立的合同种类,不属于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