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运提单能否证明合同履行地
1、海运提单不是海运合同,所以不能证明海运合同履行地。
2、海运合同如果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二、什么是提单
1、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2、提单的主要关系人是签订运输合同的双方:托运人和承运人。托运人即货方,承运人即船方。其他关系人有收货人和被通知人等。收货人通常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被通知人是承运人为了方便货主提货的通知对象,可能不是与货权有关的当事人。如果提单发生转让,则会出现受让人、持有人等提单关系人。
-
海上运输提单能否转让
434人看过
-
运输合同条款和海运提单
414人看过
-
海上运输合同是否必须附带提单?
459人看过
-
跟单信用证与海运提单
275人看过
-
海运提单和运输合同条款的差异
128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不明会有什么影响
406人看过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
如何向运输合同履行地证明包裹货物运输地点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7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的履行地应当是运输的起点和目的地。我国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不同的规定,不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点也不同。如何更好的确定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需要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依法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为
-
合同的履行期能否明确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7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义务。如果当事人在该履行期限内未履行、未完全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根本违约,进而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中对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
-
为履行合同能否能提供担保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6为履行合同可以提供担保,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
合同履行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2合同履行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具体如下:1、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
-
买卖合同能否确定合同履行地?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0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有约定的,应当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 2、没有约定,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确定。 3、没有约定,也不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