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买了工伤保险人死了怎么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7 20:11:42 99 人看过

一、单位买了工伤保险人死了怎么赔偿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哪些人员可以申请领取抚恤金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工伤死亡赔偿费用有哪些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买了工伤保险是不是单位给陪偿
    工伤保险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交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山东省企业工伤1一4级上调津贴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山东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山东省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工人受伤老板怎么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依法支付工伤待遇。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2)停工留薪期工资(3)伤残津贴
    2023-06-25
    96人看过
  • 工伤死亡保险不足部分单位赔偿怎么赔偿
    工伤死亡保险不足部分单位赔偿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差额全由单位补足。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工伤保险作用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
    2023-05-04
    189人看过
  • 工伤单位赔偿了现在单位破产了还赔偿吗
    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023-04-15
    133人看过
  • 单位买了工伤险后面赔偿是按照工伤基数来赔偿吗
    一、单位买了工伤险后面赔偿是按照工伤基数来赔偿吗咱们得说清楚,工伤赔钱是按照你发生工伤时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的,而不是按社保交费基数来算哦!具体来说就是,如果你的工资比当地人均工资高出三倍,就按照人均工资的三倍算;要是你的工资比当地人均工资低了六成,那就算作人均工资的六成好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二、医生写病例把离断写成骨折影响工伤赔偿吗没问题!咱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就是要保障大家的权益,尤其是工伤赔偿这类问题,骨折可是工伤里面挺重的伤了,肯定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啊!只要
    2024-07-18
    13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公司赔钱了,用人单位赔钱吗
    会的,公司还需要支付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要等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一、工伤10级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2023-04-11
    332人看过
  • 买保险死人了不赔误工费怎么办
    倘若保险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误工费用,被保险人有权针对此种情况进行投诉处理;或者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在提出误工费用索赔请求时需满足的先决条件为被保险人确实遭受了人身伤害;若仅涉及到财产损失,则无法获得误工费用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4-05-05
    305人看过
  • 购买工伤保险社保拒赔单位赔偿吗
    一、购买工伤保险社保拒赔单位赔偿吗在处理工伤伤残赔偿问题时,需要考虑到单位为其员工所投保的具体类型。若单位选择向社会保险机构(如社保局)进行工伤保险的投保,那么此类情况下,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将归属于社会保险部门;反之,如果单位选择了商业保险作为保障措施,这时,理赔工作将由相应的保险公司承担;而当单位并未为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保险时,相关赔偿责任便需由企业自身承担。在此种情况下,若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且在该过程中发生了工伤事故,那么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然而,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这一义务,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会先行垫付相关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2024-07-04
    396人看过
  • 用人单位没变,派遣单位变了,工伤赔偿怎么办
    工伤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承担的。即工伤保险基金和新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和单位出现纠纷是可用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工伤流程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2、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3、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4、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5、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2023-02-15
    279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给职工没有买保险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用人单位没有买保险而员工伤残了,若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赔偿;之后若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的,则新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按规定支付。一、工伤保险条例生效时间一般来说,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后,次日生效。不过也要分以下三种情况来看。新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生效时间:若单位当月为新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那么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若单位在为员工工伤保险选择次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零时。举例来说,如果某单位为3月5日为新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那么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3月6日。若新入职员工当月社保已经由原单位购买,那么新单位可以选择在次月生效工伤保险。员工工伤保险补缴生效时间: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的,该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到社保局申请补缴,由社保局监察核实后,为全单位应缴未缴的人员补缴2年的费用,那
    2023-06-26
    61人看过
  • 人死了工伤保险赔多少钱
    一、人死了工伤保险赔多少钱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2023-05-04
    216人看过
  • 工伤死亡未买保险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伤死亡,用人单位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他。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一、工伤事故造成伤残谁赔偿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因出现工伤事故造成伤残的,由工伤保险进行赔付,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自行向受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工伤事故造成伤残的,是由工伤保险进行赔付,若是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则由第三人进行赔付。二、工伤事故无法赔偿怎么办?发生了工伤事故,首先应申请工
    2023-04-04
    490人看过
  • 未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是否会有工伤赔偿
    律师解答:没有。没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受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各项费用。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4-04-14
    384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付了,用人单位是不是还赔误工费
    工伤赔偿里没有“误工费”这一项,但《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职工设置了“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停工留薪期最长可以是24个月。因此,对于受工伤的职工,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还是会有的。工伤保险赔付后公司还用赔付吗工伤保险赔付后公司还用赔付。公司还需要支付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要等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
    2023-07-21
    308人看过
  • 买了职工保险没有在单位上班了怎么办
    如果说自己已经不在工作单位工作了,那么自己的社保是需要正常的进行转移,因为只有正常的转移社保关系之后,才可以正常的续交自己的养老保险,或者说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说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我们也依然可以转移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然后以个人灵活就业的形式来进行参保,因为灵活就业的形式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他跟我们企业在职职工所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是完全一致的,他们二者之间都是可以相互累计缴费年限的。一、女性退休年龄50还是55退休女性退休年龄50还是55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女性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工人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如果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己缴纳职工社保,没有在企业缴纳过职工社保,那么退休年龄通常都是55周岁,部分地区允许女性50岁退休;如果说自己在原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达到15年以上,并且也通过自己的原工作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在15周年以上。二、医保医保无需转移假如
    2023-06-20
    33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员工工伤死亡单位买了意外保险应该如何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5
      公司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企业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
    • 单位同事受伤了工伤买了社保单位赔偿多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3
      1、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用人单位没有买保险职工伤残了如何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3
      没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受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单位买了工伤保险, 公司只给买了护理费, 没有买保险, 怎么要求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8
      工伤保险是社保的强制险种,个人平安意外保险是商业保险,两者不冲突。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
    • 买了工伤保险还能够要求单位赔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不可以,职业病除外。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之后,不可以在按民事侵权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但是,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生产条件环境恶劣,对职工患职业病危害较大的除外。 《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