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中当事人的处分权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30:48 409 人看过

在法庭调解中,当事人的处分权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根据这一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权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行使和如何行使其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的自由。民事处分权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和前提。就其权利性质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民事诉讼处分权是一种自由权

根据民事诉讼处分权,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控制自己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当事人可以决定诉讼的开始、索赔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诉讼的结束。例如,诉讼的开始由当事人决定。原则上,法院受当事人处分的约束,不能依职权启动诉讼程序等。在当事人有权自由处分的领域,不允许公共权力干预。处分权的自由是由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民事纠纷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这一背景决定的。民事处分权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在程序领域的集中体现和延伸。因此,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也有权表达个人意愿,自由控制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民事诉讼中的处分权是一种控制权

支配权表现为掌握和控制的自由,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和控制。民事诉讼处分权赋予当事人对各种民事诉讼权利的控制权。从某种意义上说,处分权不同于一般权利。它是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掌握和处理自己的民事和诉讼权利的“权力”。这一“权力”基于民事纠纷后处分权的支配地位,是否通过诉讼解决取决于当事人对起诉权的控制;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是否行使回避权,直接影响到是否终止诉讼。这反映了当事人对权利的掌握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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