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处理的具体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1:51:32 58 人看过

事实婚姻处理的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协商原则等。我国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同居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男女双方必须经过结婚登记,才能成为合法的夫妻。

一、同居一年算夫妻吗?

同居一年不算夫妻。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才确立婚姻关系,算合法夫妻。只要没有领取结婚证同居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没有法律效力,不算是法律承认的合法夫妻关系。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想要成为夫妻,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必须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不领证有孩子是属于事实婚姻吗

不领证有孩子属于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双方的同居;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事实婚姻的特征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三、事实婚姻可否认定继承权

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有无继承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里的配偶是只经过结婚登记的配偶,而不是仅仅是同居关系的配偶。严格意义上,事实婚姻的双方之间,并不享有继承权。

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以下原则处理: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互相享有继承权。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没有继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事实婚姻相关文章
  • 事实婚姻关系与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1,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一、没有结婚证同居有事实婚姻吗目前是没有事实婚姻的,只要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存在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
    2023-03-08
    435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事实婚姻的判定原则
    现在民法典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没有结婚登记的一律以同居关系处理。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最新的民法典有事实婚姻吗民法典没有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在我们国家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之前的话是存在的,也就是对他们的效力予以承认,事实婚姻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一)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二)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
    2023-07-05
    229人看过
  • 事实婚姻特征具体是怎样的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
    2023-03-07
    472人看过
  • 已婚后事实婚姻的处理
    男女双方在婚前以夫妻关系共同居住的,就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就成为合法的夫妻,非法同居关系会自动解除。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5.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怎样的1、事实婚姻的男
    2023-02-22
    175人看过
  • 处理无效婚姻的原则有哪些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人民法院在处理无效婚姻纠纷遵循以下原则: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法律规定的三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2)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3)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
    2023-06-25
    443人看过
  • 处分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的具体体现
    一、处分原则的内容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即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或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原则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一)享有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当事人是与案件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诉讼的过程及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只有当事人才是处分权的享有者。(二)当事人处分权行使的范围包括对程序利益的处分和实体利益的处分。1、在程序方面,当事人对诉讼的进行和终结有决定权。2、在实体方面,当事人自主决定审理的对象和范围。二、处分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的具体体现(一)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方式,表现为积极处分和消极处分。原告提起诉讼、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撤诉;被告承认原告的请求、提起反诉等,都是行使处分权的积极形态。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提起上诉、执行时效期内不申请强制执行,都是对自己权利的消极处分。(二)
    2023-04-13
    116人看过
  • 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和实质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相互补充,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结婚婚姻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补充。结婚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自己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父母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内容父母婚姻自由原则包含如下具体内容: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原则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3.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在结婚和离婚方面,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家庭关系中,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5.计划生育原则每个公民都应遵循计划生育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
    2023-07-12
    431人看过
  • 事实婚姻和姘居原则上的不同区别
    事实婚姻和姘居表面上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但其实二者存在着原则区别:事实婚姻是男女双方都无配偶,姘居是男女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而又与第三者同居的;事实婚姻是男女双方均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彼此以夫妻相待的,姘居是男女之间出于不良动机,而无长远共同生活目的、非法同居的;事实婚姻是周围群众公认他们是夫妻关系的,姘居是周围群众不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而认为是不正当的。因此,不应把事实婚姻与姘居混为一谈。姘居是非法的,应予禁止或制止。对事实婚姻,如果它符合结婚条件,可追认其婚姻的合法性,—并补办结婚手续。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应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3-04-25
    369人看过
  • 对外侨婚姻问题处理原则
    对外侨婚姻问题处理原则外交部:本年7月9日发部苏字第(51)214号公函收悉。关于外侨婚姻问题处理原则,经我们研究后,提出下列意见:来函为处理在华外侨婚姻案件因其本国法律与我国法律不同以致发生困难,认为嗣后我婚姻登记机关及司法机关对外侨间之婚姻案件以一概不予受理为宜。我们以为外侨居住我国,而我国对其如何成立以及因婚姻问题而发生的纠纷,一概置之不问,这种办法,似不妥善。来函谓苏联目前对于外侨婚姻问题亦采取不受理之原则;但按苏俄婚姻亲属及法第一三六条规定外国人与苏联人之婚姻或外国人在苏联领域内结婚者,依一般之规定登记之。又同条所附特则本于互惠之原则,外国人间之婚姻得依照本法第一编第二章之规定,在该国驻苏联境内之领事馆及大使馆登记之。至则概由法院审判并无本于互惠原则法院不受理而由领事馆或大使馆审判的规定。询之苏联专家所称亦大致相同。目前在华外侨婚姻问题的处理既已发生困难,自应求一适当解决办法。我
    2023-04-22
    310人看过
  • 婚姻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
    婚姻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处理。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一、可以依法判决离婚的情况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
    2023-02-19
    211人看过
  • 处理事实婚姻的建议
    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可确认其婚姻效力,不必非要补办结婚登记。其次,国家法律采用承认补办登记具有溯及力原则,未经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如果当事人补办了结婚登记,其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否则视为同居关系。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
    2023-07-04
    385人看过
  • 涉外婚姻处理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处理要遵循原则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纠纷管辖权问题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行使;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行使。一般而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因此在适用管辖原则上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即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可以在他人户籍地起诉吗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
    2023-06-25
    429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处罚具体原则有
    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2、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3、一事不再罚原则。4、结合教育原则。5、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6、申诉和赔偿原则,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行政处罚案件一般是需要限期审理结束的
    2023-03-25
    354人看过
  • 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除了在概念方面的不同点之外,主要还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限制较少。(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具体处理时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法律保护。(3)适用的程序及相关规定不同。对于事实婚姻关系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撤诉的,确认该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者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根据各案情况不同,即可以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而同居关系则不同。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这类纠纷后,不能进行调解,一律予以解除。从这一规定出发,会得出连撤诉等情形都不会被允许的结论。
    2023-03-16
    7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效力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婚姻是指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更多>

    #事实婚姻
    相关咨询
    • 处理原则是什么,如何处理事实婚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事实婚姻的处理原则是什么(1)一切事实婚姻,不论是仅欠缺形式要件,还是既欠缺形式要件又欠缺实质要件,应一律确认为违法婚姻;(2)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不承认其婚姻的法律效力,按无效婚姻处理;(3)结婚登记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事实婚姻不具有合法地位,只有补行登记后才能取得法律承认和保护。⑷由于事实婚姻的形成有着比较复杂的历史原因,并涉及到一系列亲属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
    • 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涉及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十七条:婚姻自由包括和自由。结婚需要两个人的合意,离婚则只需一人提出且符合离婚条件即可。人民法院在维护当事人结婚自由的同时,对离婚自由的维护不可偏废。当事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只要有离婚的法定理由,人民法院经调解不能达成和解的,应当调解或判决离婚。在认定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要求离婚的,不管要求离婚的是加害人还是受害人,人民法院均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维护婚
    • 事实婚姻的事实婚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05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 事实婚姻具体的特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0
      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
    • 事实婚姻有没有财产的原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5
      关于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的回答为一、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处理),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 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