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执行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52:47 395 人看过

有期徒刑执行的内容。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有期徒刑的期限。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形除外:一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超过20年。由于有期徒刑的幅度很大,如果不在法定刑中进一步对有期徒刑的刑度做出规定,就会导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因此,刑法分则对有期徒刑的刑度作了规定。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年以下、2年以下、3年以下、5年以下、1年以上7年以下、2年以上5年以下、2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10年以下、7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7年以上、10年以上、15年。于是,有期徒刑形成了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共7个格。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这里所说的“监狱”,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的场所,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他执行场所”,是指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劳动改造具有强制性,除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外,都必须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通过劳动,可以使罪犯认识自己的罪行,改掉好逸恶劳的习性,并学会和掌握基本的生产知识和职业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得以改造成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对于年老体迈、有严重疾病,不具有劳动能力的不应再安排其进行劳动。“教育”是指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所谓思想教育,是指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法律等内容的教育;文化教育,是指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对其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等;职业技术教育,是指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实行职业技术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根据监狱法的规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使罪犯认罪服法,改恶从善,成为守法的公民。

4、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有期徒刑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与死刑之间的严厉刑罚,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会被剥夺终身自由,可以说是强制严重犯罪分子的劳动改造惩罚,在刑罚严重程度上仅次于死刑。犯罪分子被判无期徒刑后,《刑法》规定如有悔改、立功表现,或者在判决之日起两年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有期徒刑。一、诈骗无期徒刑多久出狱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二、判无期徒刑还能不能出来判无期徒刑能出来。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是可以放出来的,只要在坐牢期间有良好的表现会转为有期徒刑;
    2023-03-15
    154人看过
  • 最高刑期合并有期徒刑执行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有期徒刑刑期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是指一个期限,根据犯的罪轻重来判时间长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2023-07-15
    236人看过
  • 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如何在监外执行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方式为: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死缓和无期徒刑可以监外执行吗无期徒刑符合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但是死缓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无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只有在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时才可暂予监外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
    2023-08-14
    189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减刑缓刑执行期间的问题
    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一、判三年几个月可以减刑判三年可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
    2023-06-19
    332人看过
  • 监外执行不计入执行刑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都对暂予监外执行不计入刑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而构建了“情形法定、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公平公义”的暂予监外执行不计入刑期案件办理新的体制。其主要内容如下:1、精准了不计入执行刑期的情形。即一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监外执行的;二是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2、精准了不计入执行刑期的期间。即一是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的期间都不计入执行刑期;二是对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只有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3、精准了不计入执行刑期的决定权。即不计入执行刑期的裁定权一律属于中级人民法院。4、精准了不计入执行刑期的分工。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有不计入执行刑期情形的,一是如果原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收监决定时,确定不计入执行刑期的期间;二是如果原决定机关是监狱管理机关或者公
    2023-03-01
    88人看过
  • 含有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无期徒刑与死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都是主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而死刑是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剥夺其生命的刑罚。一、被判死缓两年后会死吗被判死缓两年后是否会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是:1、判处死缓后,如果在缓期期间当事人有故意犯罪的会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会下达执行令,对犯罪分子处死;2、判处死缓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一、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
    2023-04-06
    439人看过
  • 有期徒刑包含了哪些主要内容
    1.有期徒刑的期限。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形除外:一是被判处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表现,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超过20年。由于有期徒刑的幅度很大,如果不在法定刑中进一步对有期徒刑的刑度做出规定,就会导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因此,刑法分则对有期徒刑的刑度作了规定,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年以下、2年以下、3年以下、5年以下、1年以上7年以下、2年以上5年以下、2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10年以下、7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7年以上、10年以上、15年。于是,有期徒刑形成了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共7个格。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
    2023-05-31
    247人看过
  • 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怎么执行,有期徒刑缓刑的条件
    一、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怎么执行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的执行方式是人民法院将犯罪分子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在一年的考验期间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的规定,其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那么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应当遵循如下规则: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有期徒刑缓刑的条件有期徒刑缓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三、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如何确定有期
    2023-06-24
    375人看过
  • 怀孕会执行有期徒刑吗
    怀孕的妇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如果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院一般会判处缓刑,不在监狱执行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023-06-13
    382人看过
  • 法定有期徒刑缓刑怎么执行有期徒刑缓刑刑期怎么算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有期徒刑缓刑算不算有期徒刑想要知道有期徒刑缓刑算不算有期徒刑,那需要我们先来里了解一下什么是缓刑,而什么又是有期徒刑。1、什么是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2、什么是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
    2023-07-22
    230人看过
  • 执行有期徒刑的人能否起诉
    一、执行有期徒刑的人能否起诉执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被起诉,起诉服刑人员,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有期徒刑的特征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
    2023-04-20
    141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执行和改判流程
    有期徒刑不是罪行而是处罚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罚之一。有期徒刑的主要意义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时期的人身自由,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的劳动力者,必须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的判决执行前被拘留的,拘留一天折扣刑期一天。有期徒刑的减刑(一)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三)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的规定,应当
    2023-07-08
    132人看过
  • 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有哪些内容
    一、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间相隔的时间应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内,但罪犯在死缓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和缓期执行的2年考验期不能计入有期徒刑的期限内。如果从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时间起计算刑期,等于延长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因为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书之日,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不计算在有期徒刑期限内,等于延长了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二、死刑缓期执行的变更根据刑法第50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2023-04-28
    393人看过
  • 关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内容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一、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二、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啊我国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死刑缓期执行判决是指应当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如果执行期间
    2023-02-17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有期徒刑执行内容有哪些,有期徒刑由谁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0
      根据《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 执行有期徒刑有什么主要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4
      执行有期徒刑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有期徒刑的期限;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3、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等等。
    • 执行通知书有期徒刑的内容是什么,执行通知书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多久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1],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人身自由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执行通知书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
    • 有期徒刑主要有什么特点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含怎样的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09
      有期徒刑主要有以下特点: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其他执行场所”,是指少管所、拘役所等。凡是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 执行有期徒刑最短的有期徒刑是多久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1
      1、最短的有期徒刑是六个月,最高是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3、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