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不得被认为是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1:01:36 64 人看过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都属于工伤。但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视为工伤。

一、工伤认定的情况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其他。

二、受伤属于工伤吗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违规操作受伤算工伤,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使违规所致,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的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拆迁决定在何种情况下被认为不合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其行政裁决申请:1、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2、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3、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4、房屋已经灭失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
    2023-07-12
    477人看过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2)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单位工伤报告后,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签发《苏州市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3)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②工伤职工《身份证》;③《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④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⑤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⑥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
    2023-06-09
    28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会被认为是醉驾前科?
    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的,属于醉驾前科。一、对于醉驾出新规了吗2022年对于醉驾并没有出新规,还是原来的规定。如果是驾驶机动车,醉驾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之内不可以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十年内不可以再考取驾驶证,就算是重新考取了驾驶证,也不能再驾驶营运机动车。也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吊销驾驶证后终生都不能再考取,并且被追究刑事责任。二、多少算是醉驾属于醉驾的标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检测时,血液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应当对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驾是指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醉驾行为人因醉酒在驾驶过程中通常会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以至于对驾驶行为失去合理的判断力和控制力,因此,醉驾行
    2023-06-28
    421人看过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的;(二)在劳动保护活动中受伤的抢险救灾等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的,职工到用人单位后复发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一)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三十日,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什么是“特殊情况”,什么是“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行决定。在上述期间,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2)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
    2023-05-02
    460人看过
  • 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并获得工伤赔偿
    1、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受伤、致残、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日常生产的,本单位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但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二)从事科学实验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与本单位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三)在生产作业环境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四)在生产作业时间和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因工作压力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因公负伤的;(六)从事抢救、救灾、抢险等维护国家利益活动的,社会和公众(7)退伍军人转业后的旧伤复发(8)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或其他事故,致伤或失踪,或因病猝死,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九)在规定的时间和必要的通勤路线发生不负责任或者不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
    2023-05-02
    158人看过
  • 梅州工伤保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
    工伤保险概念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参保对象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所属职工工资总额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缴费比例:单位0.7%。被保险人在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
    2023-05-10
    274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不得超车
    一、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不得超车在下列地点或情况下,不得超车:(1)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2)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3)被超车正在超车时。(4)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桥、漫水路时。(5)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下陡坡时。(6)掉头、转弯时。(7)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8)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9)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10)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11)进、出非机动车道时。二、机动车应当办理登记的几种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1)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2)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3)机动车用作抵押的;(4)机动车报废的。三、滥用远光灯是违法行为吗?《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规定下列情况不得使用远光灯: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
    2023-05-02
    463人看过
  • 重庆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1、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A: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2023-05-02
    193人看过
  • 大兴安岭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认定工伤
    第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伤残、死亡的,视为工伤:(一)从事企业日常生产、工作或者企业负责人临时指派的与企业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负责人指定,但从事与企业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紧急情况是指危害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经企业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与企业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改造(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造成的职业病(四)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意外伤害,因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等因素造成工作压力大、突发疾病、死亡的,(五)因公负伤;(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和其他维护国家利益的活动的,社会和群众(7)因公致残、因战致残的退役士兵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P>(八)因公外出期间,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因工负伤、失踪或者突发疾病死亡的,(九)在规定的时间和必要的通勤路线上发生无个人责任或者个人主要责任的
    2023-05-02
    384人看过
  • 上下班遇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在2010年12月20日被《国务院关于修改该的决定》修改。该修改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前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从修改内容可以看出,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范
    2023-06-08
    36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认为是骗婚?
    1、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2、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建议男方向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女方返还彩礼。3、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男方必须向法院提交有利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因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应当支持给付人提出的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一、男女离婚彩礼怎么处理按照婚姻缔结情况的不同以及给付彩礼之后,是否给男方的家庭生活造成经济困难,离婚彩礼会有以下处理:首先是双方当事人只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如果是因为给了彩礼,导致了男方家庭困难,事后要离婚,可以要求女方返还部分彩礼。如果已经共同生活,且男方没有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
    2023-03-10
    34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停止?
    在下列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工伤职工已经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拒绝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的。有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再继续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一、办理失业证还能买社保和养老保险吗可以购买,但是一旦购买就无法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二、轻微工伤休假时间规定工伤有停工留薪期,期限一般以医疗治疗和医疗机构建议休息的时间计算。具体期限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
    2023-04-03
    485人看过
  • 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能成为被告
    股东在怠于行使股东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下可能成为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股《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21
    26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租房合同会被视为不合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房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视为有效: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意愿表达必须是真实的,且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等行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房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视为有效:1.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意愿表达必须是真实的,且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等行为;3.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如何界定租房合同的合法性?民法典对于租房合同的合法性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707条规定,租房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民法典第708条规定,租房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事项。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未明
    2023-08-28
    4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工应当在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工伤,职工应当在什么情况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5
      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
    • 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6
      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如下: 1、故意犯罪的: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醉酒或者吸毒的:酒精具有麻痹神经中枢的作用,导致行为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迟钝,难以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职工在工作时因醉酒导致行为失控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吸毒后,人的控制力降低。职工在工作时因吸毒导致行为失控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3、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
    • 在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工伤不予认定应该哪些情况可以认定工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 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工伤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
    • 在什么情况下视为工伤,职工有工伤怎么认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2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